烟草专业管理监督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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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业管理监督思考

 

一、国家局对内管工作的要求和先进单位的做法   (一)国家局对内管工作的要求   国家烟草专卖局对内管工作十分重视,国家局局长姜成康多次强调内管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005]57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解决行业内部加强自律这一重要课题的重要举措,对此国家局有很多具体的要求:   1、对内管专项检查的要求:自查阶段,要求做到一把手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传达今年2月10日国家局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一把手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切合实际的自查方案,完善自查表格;省级局要派督导组进入企业,与企业一起开展自查工作,提交督导报告;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或编发简报;一把手亲自主持召开内管检查汇报会,并对自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对每个企业提交的转段申请都进行审核。复查阶段,要求及时传达7月3日国家局转段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时上报复查方案,组织复查培训、复查试点;复查面达到100%,对每个企业的复查都有复查报告,复查底稿完整,并体现对企业2005年生产经营业务检查的逐笔性、完整性。省级局(公司)对本级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分析原因,针对问题召集有关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并且要注重取得实效。对所属企业是否梳理了问题,分析了原因进行检查。找出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从省局(公司)角度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力求取得成效。   2、内管制度和机制建立方面的要求:一是机构上,要设立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并且分工明确。二是制度上,建立并修改、完善内管实施细则;建立定期检查、工作报告、案件查处、案件移交、教育培训、同级监管、对工业企业的监管和考核等制度。三是建立完善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机制,对工业、商业、复烤企业实施专卖管理监督,对烟叶、卷烟销售部门进行同级监管,对下级局(公司)落实监管,并形成工作流程。   3、对规范经营方面的要求:按照国家局制定的《对商业企业、工业企业业务检查的工作规范》对照检查,使内部专卖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化、日常化。   4、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内容方面的要求:商业企业的监督内容是通过对实际货款回笼、帐面销售额的查阅,寻找大额现金订单,实地予以核对;查阅统计报表销量、金额、出库数量,寻找与本地市场需求不相称但销量较大的品牌,进行系统核实和实地查证。烟叶方面,对生产环节检查超计划种植、按合同收购、合同管理情况;收购环节检查交售异常、收购入库、资金支付情况;调拨环节检查无合同调拨、调拨手续、结算方式、违法销售的问题;报废环节检查烟叶处理和其他手续,看是否符合国家局有关规定。工业企业的监督内容是对卷烟工业公司,围绕内管检查的组织实施、查出问题的整改、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和规范经营四方面开展检查。对复烤企业,突出检查烟叶调进、加工、对片烟及烟梗和烟末调拨、对废弃烟叶及有关生产废料处理等情况。   (二)先进单位的做法   山西省是国家烟草专卖局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联系点,其内管工作的开展得到了国家烟草专卖局的具体指导,其内管工作体系和内管日常制度十分完善,可操作性也很强,有很多独到之处,在内管工作方面走在行业的前列。他们主要的做法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内管工作,干部员工积极参与,开展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坚持领导为主、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原则,强调工作流程化、痕迹化、精细化。一是强化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内管办公室,配备4名专职人员,负责全省内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二是严格按照国家局内管检查工作要求组织自查和复查阶段工作,按照不同的管理对象,分工业、商业两部分,对“两烟”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管。三是着眼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定期检查、同级监管和对工业企业的监管等一系列基础工作制度。四是注重创新方式,开展了“一封公开信”和“一号通告”为代表的双向监督活动,烟草专卖部门加强对卷烟零售户管理监督的同时,自觉接受零售户和社会的监督,建立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述职汇报制度,山西全省市、县专卖局长每年要在一定范围对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进行一次专项述职报告,接受上级部门、本单位职工代表和社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当前我区内管工作与先进单位的差距   2005年以来,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局《关于开展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及三次内管专项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内管自查和复查工作,认真落实对“两烟”生产经营活动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全过程管理监督,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与山西省等先进单位的内管工作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表现在:   (一)内管工作机构、人员数量、素质与加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山西省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均有常设内管机构,配置强有力的专职人员。目前,我区一些市局(公司)仍存在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机构松散的问题;同时,因人员编制、费用预算、工作能力等制约,各市局内管人员明显偏少,县级局就更少,加上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制约了内管工作的深入开展,同级监管未能打开局面。   (二)内管工作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按照区局《内部专卖管理监督考核暂行办法》和区局“自查、复查问题整改和完善制度月”的工作要求,区、市两级局(公司)召开了各种会议部署、传达和落实,先后出台了各项内管工作制度,但是从实际情况看,这些制度大多还没有得到落实。   (三)内部专卖管理监督的日常工作浮于表面。尽管从国家局到区局都把加强内管工作当作重要任务来抓,明确了内管工作要由“专项检查”向“模式化”运作过渡的要求,但由于各种原因,执行力度自上而下呈现出递减的现象。据了解,有的单位虽然成立内管机构、配有兼职人员,但领导小组很少召开会议,很少过问内管工作,内管办形同虚设,没有真正开展同级监督等日常工作;许多单位开展内管工作没有做到流程化、管理监督痕迹化;很多本该由专卖内管部门行使的审核权、监督权还没有得到落实。#p#分页标题#e#   (四)按照国家局对山西省开展内管检查的工作要求,我区内管仍有一些工作没有达标;如:自查阶段督导组未提交督导报告;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尚未形成全面、固定的工作流程;复查工作底稿尚未制作成册,不够统一全面等,急需补充完善。   四、对加强我区内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紧跟国家局的内管工作思路,及时调整工作重心。2006年2月,国家局要求开展行业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以来,区局一直围绕2005年全区行业“两烟”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然而,从本次赴山西学习考察的情况看,国家局在突出检查2005年内管工作的同时,更加注重对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取得实效作为检验工作成败的主要标准。将2006年内管工作情况作为新的检点,以检验检查工作的效果。为此我区内管工作应及时调整工作重心,扩大工作面,强化日常监管工作措施,开展好日常内管监督工作,扎实巩固专项检查所取得的成果,把监管措施落实到日常业务工作流程中去。   (二)转变工作方式,内管要从“专项检查”式向“模式化运作”过渡。通过健全制度、明确流程,一方面继续完善各项内管监督制度,明确各层面、各单位、各岗位的监管职能职责、权利义务,在实践中探求具有较高的合理性和较强操作性的内管监督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努力将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融入企业日常工作之中,使之得到“两烟”生产经营企业的自觉接受与积极配合。   (三)借鉴先进单位的做法,提高内管工作质量。“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借鉴山西“三化”内管思维:利用“流程化”管理突破日常监管和同级监管这个难点,制定并实施全区统一的专卖内管工作流程,统一监管模式,统一考核标准,将专卖内管工作流程制度化、规范化。内管过程突出“痕迹化”,对发现和提交处理的问题,注意留下监管记录备查备案;加强对卷烟零售户购货小票、发票的管理;对“两烟”生产经营行为,实施网上无障碍监管;凡是涉及“两烟”生产经营的活动,专卖内管负责人应该参与讨论、审核。管理落实“精细化”,内管工作必须全面、全方位地做到事前介入、事中监管、事后处理。   (四)全面加强考核,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考核制度的关键作用体现在通过具体考核行为确保其他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为此,建议区局突出抓好考核监督、责任追究以及连带责任的落实,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要上追一级,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单位,上追两级,直至追究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主要领导的连带责任,确保专卖内管各项制度措施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