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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中央确定了稳中求进的主基调,市里确定了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的预期目标,根据税收经济形势,结合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的工作思路是:按照“依法治税、从严带队、科学管理、共建和谐”的基本要求,围绕全面提升收入质量这个中心,突出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两个关键,健全税收征管、地税文化、纳税服务三项体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推进地税科学发展。具体抓好以下八项工作:
一、切实防范执法风险,进一步提升收入质量
(一)严格遵循收入原则。严格遵循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通过信息化平台等手段,加强税款征收缴库的监督管理。强化收入调度,科学统筹指导,确保均衡入库。落实好省局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的实施意见,逐条逐项梳理,定期督导检查。加强税收预警分析,建立监控指标通报制度,科学开展地区间横向比对。落实好《收入质量责任追究办法》,对出现收入质量问题、产生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关领导及人员责任。
(二)坚决落实执法责任制。加强税收执法监督,调整完善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和指标体系,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利用网上执法检查信息,不间断开展税收执法检查。进一步抓好执法内控机制建设,提高执法风险防范和控制能力。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严格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建立可行性论证和执行效果评估制度。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审批项目,制定执法文书标准范本,推行标准化执法模式。开展办税服务厅规范执法试点工作,保证一线窗口单位规范执法。启动执法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落实责任追究,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三)加强征管质效监控。加大征管质效监控力度,科学设置监控指标,改善监控方式,完善监控内容,实现发现问题—完善措施—监督落实的良性互动和梯次推进。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作用,以整治假发票买方市场为重点,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认真开展分级分类检查,严厉查处大案要案;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金融、通讯、房地产、中介服务等高收入行业和转增股本、利息股息等非劳动所得项目的专项检查;推广信息化查账软件,对重点行业、税源大户实现信息化稽查,信息化查账率达20%。按照减免税管理工作规程,做好税收优惠成果统计,提高减免税审批、备案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四)做好税收政策的调研和落实。深入开展政策研究,密切关注营业税改革动向,及时跟踪增值税改革试点情况,监控分析全市新增、注销企业变动和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相关行业营业税增减变化情况。配合政策调整和宏观调控,加强对通信业、房地产业、采掘业的税收调研,开展资源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税种研究。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等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节能环保类企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发展,发挥好税收宏观调控功能。做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及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资源税征收方式改革、车船税税率调整等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做好减轻低收入群体税收负担等政策落实协调工作,及时掌握税源变化趋势。
(五)深化拓展税收分析。健全完善收入年度和月度预测,准确判断税收收入形势。充分利用税收快报、会计统计报表以及税收征管系统等各类数据,深化月度税收分析。围绕税收管理的难点、经济发展的热点和社会关注的重点,深化专题分析。利用重点税源监控数据、税收资料调查数据,积极开展重点税源分析。尝试开展对会计核算各环节的税收资金运行进行季度分析,掌握税收资金运行变化规律。落实好《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深化社会综合治税,加大涉税信息采集、处理以及综合利用力度,以政府网络搭建的信息交换平台为抓手,推动以政府考核为主的督导考核制度。
二、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全面加强税收征管
(一)完善税源专业化管理。按照省局《关于基层机构整合后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选择的意见》,整合基层机构,重组业务职能,优化资源配置,把征管力量和精力转移到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上来,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实施税源分类分级管理;集中办公后,打破属地征收模式,整合征收力量,将由中心所税收管理员承担的日常性事务简化、前移到办税服务厅集约处理。深化纳税评估,在分类分级评估、方式方法创新、部门协作配合等方面寻求突破,提高评估精度和效益。强化税收预警,扩展预警指标,拓展预警范围,与廉政风险预警平台的结合,进一步提高核实处理质量,提高信息利用效益。研究探索大企业税源的专业化团队式管理方式,开展针对性强的风险管理和个性化服务。强化税源分析,年内组织重点税源状况的整体性分析,全市旅游业税源发展趋势的前瞻性分析,市国资委所属企业税源状况、住宿和餐饮业等部分重点热点行业税源状况的专题性分析。积极开展征管状况分析,利用风险指标解决征管风险,切实提高征管质效。
(二)规范征管制度建设。以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为目标,完善税收征管的操作规范和制度,着力打破传统的“保姆式”管理模式。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建立国地税清算联动机制,健全非正常户预防机制。明确委托代征职责,扩大代征范围。加强欠税管理,定期核查,清理旧欠,杜绝新欠。抓好临时征收户管理,严格按规定开设临时征收户,逐步降低临时户数占比。抓好个体税收管理,制定起征点提高后核定征管措施,对未达起征点业户实施动态监控。抓好发票管理,探索试点网络发票改革;规范代开发票管理,继续探索委托代开发票管理方法。抓好财务报表报送管理,对纳入省局监控重点的,一季一检测、一季一通报,重点企业财务报表报送率和采集率均应达到100%。落实《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抓好社会综合治税向税种、行业和征管盲区的延伸。
(三)不断改进征管措施。一是继续加强重点行业管理。规范交通运输业管理,建立“自开票纳税人年审”备案制度,规范自开票纳税人资格认定;建立货运发票开票预警机制,强化对发票开具异常的监控评估。加强金融保险业管理,落实好《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纳税申报办法》,推进金融保险机构分经营项目明细申报;落实好省局《民间借贷税收管理办法(试行)》,加大对民间借贷税收管理。强化重大建设项目分级分层、逐月逐户监控,加强跨区域施工项目管理,确保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全部“圈进来、跟上去、管到位”。二是加强薄弱环节税收控管。把存量房评估推广作为“一把手工程”,落实省局推广方案,完善内部制度,强化督导考核,7月1日前全市推广应用;加强与房管、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沟通,建立部门协作支持机制。加强股权转让管理,与工商部门及时交换信息,深入开展数据交叉稽核。强化非居民税收管理,实施税收源泉控管,加强对外支付税务证明的管理,重点抓好非居民财产转让、股息分红、特许权使用费、租金所得的税收管理;抓好“走出去”企业税收管理,防止企业境外所得在国内延迟纳税和逃避国内纳税义务问题的发生;加强企业关联交易申报及审核管理,以企业集团关联交易、企业股权转让为重点,加大调查取证、纳税约谈、调整补税力度,建立完善的反避税防控体系。三是严征细管小税种。强化土地增值税管理,加大对中介机构鉴证业务的监督指导。做好车船税法的贯彻实施工作,逐步完善公安审验把关机制。规范土地使用税基础管理,全面推广宗地管理经验,条件成熟后在全市推开。规范耕契两税征管,严格落实“先税后证”制度。规范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规费的代收流程,实施税费同管。#p#分页标题#e#
(四)加强两个所得税管理。一方面,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开展企业所得税税源分析,突出税基管理,抓好对收入、税前扣除等项目的审核管理,巩固管理范围。规范税收优惠管理,严格政策界限,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税收优惠认定、备案和后续管理。完善预缴申报管理,突出预缴申报情况的上下期比对,对异常情况重点分析,确保预缴税款占应纳税款的70%。完善汇算清缴,深化政策宣传培训和申报督导,人工和信息化相结合,加大自行申报审核力度,结合征管实际,合理确定评估重点,开展汇缴申报后的评估和检查,巩固汇缴成果。规范核定征收程序,严格控制核定范围,合理确定核定征收方式,控好定额征收户数,杜绝随意改变申报方式现象。深入开展汇缴税源分析,加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管理。另一方面,加强个人所得税管理。搭建个人所得税税源管理平台,结合12万元个人自行申报数据、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数据等情况,确定重点税源标准、对象以及日常分析、管理程序和内容,探索建立单项税源的管理办法。推进全员全额扣缴申报,规范税税种鉴定,推进明细申报“扩面”,力争明细申报上线户数占到企业总户数的90%以上,明细申报户数占到上线户数的90%以上。开展个人所得税电子申报,普遍推行个人所得税明细扣缴申报模板,力争95%以上扣缴企业使用申报模板申报。做好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建立完善自然人数据库,规范完善完税证明开具工作,积极开展个人所得税税源比对工作。
三、健全纳税服务体系,切实提高工作效能
(一)规范纳税服务平台建设。围绕通城通办、集中征收、征管分离的目标,进一步整合、规范办税服务厅,县级局纳税服务中心与城区办税服务厅进行整合,设立统一的服务大厅,集中前的原基层单位设服务点,二季度全部完成。落实好《全省办税服务厅管理规范》,在内外标识、功能设置、基本设施、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统一标准,三季度组织验收。总结、评估现有的办税服务厅绩效考核办法,不断完善,二季度全市推广。
(二)巩固已有服务措施。深化“一站式”服务,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推行同城通办、联合办税、设点服务、预约服务、自助办税等措施。完善纳税人之家服务平台建设,形成集宣传培训、征纳交流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整合纳税人税法培训中心,建设多功能的征纳互动平台。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强化评定结果应用,实施分类服务。充分利用地税外部网站、办税服务厅、服务热线等,宣传税收政策。
(三)认真落实保障措施。开展好“至诚维权征纳共盈”纳税服务品牌创建等活动,做好纳税服务质效评价,利用调查问卷、网上纳税服务质量评价系统等方式,二季度组织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并在全市通报。完善纳税信用评定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与国税部门联合做好纳税信用等级评定,逐步建立纳税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应用,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全市纳税人维权组织建设,并与税法培训中心等相结合,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受理,解决好纳税人关注的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等问题。
四、围绕深化提高,全面加强基层建设
(一)确保三年目标全面完成。各级要按照拓展深化、全面提高的要求,按照市局《关于加强新一轮基层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照三年总体目标,逐条逐项梳理,加强指导调度,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要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大设施投入,改造和整合基层办公场所,改善基层工作生活条件,从工作重点、政策指导、资金投入、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向基层倾斜,充分发挥集中办公的优势。
(二)抓好基层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规范基层统一标识,按照省局规范基层办公场所的要求,完善标识,统一悬挂,不合格的限期整改。做好集中办公持续推进工作,进一步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做法,整合资源,优化岗责体系,完善集中办公后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制度完善、关系理顺、管理规范、秩序井然。不定期开展督导调研,加大落后帮扶力度。
(三)积极开展基层建设争创活动。积极参加基层建设“双创”评选和“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对新一轮基层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特别是集中办公、税源专业化管理、提高收入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干部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典型经验,适时开展经验交流会或现场观摩会。市局将视情召开现场观摩会,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做好基层建设信息专辑编发和网站专栏维护工作,借助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地税时空》、《地税》等广泛宣传。
五、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进一步激发队伍活力
(一)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不定期组织市、县级局党组成员学习交流会,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地税工作开展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分析形势、把握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抓好干部队伍管理。结合新的机构设置,对各单位的空缺职位,严格选拔程序,及时调整充实。上半年,完成市局机关空缺科级岗位竞争上岗,对在同一职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坚持干部选拔向基层倾斜,拓宽基层干部发展空间,调整充实基层领导班子,逐步配齐配强,对基层中心税务所长任职3年以上的,组织轮岗交流。组织系统内干部“双向挂职”,鼓励和引导年轻干部到基层实践锻炼,选拔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省、市局机关挂职锻炼,挂职时间不少于两年。认真做好市县机构改革后续工作,规范市(县)局内设机构设置,明确职责范围,落实人员编制。
(二)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坚持分岗位抽考和业务骨干选拔考试,强化以考促学。认真实施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市局重点组织系统性的业务培训、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年内举办2期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短期研修班,举办2期基层分局(所)长和副科级干部更新知识培训班。突出抓好骨干人才的培训和选拔,8月份统一组织预选考试,9月份集中培训,争取在全省第四期骨干人才选拔考试中取得好成绩;对业务骨干组织短期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为主、兼职教师培训为辅的方式,组织2期征管、稽查业务骨干培训。继续完善培训绩效考核,健全培训教育档案,培训教育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挂钩。#p#分页标题#e#
(三)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当前干部管理机制、体制不断变化,干部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跟上,要在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的基础上,对新形势、新政策做好解释工作,消除干部的理解误区和不良情绪,力所能及的帮助干部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调查,加强教育引导、沟通交流和人文关怀,认真解决实际问题。
六、营造良好软环境,深入推进地税系统文化建设和党的建设
(一)深化地税系统文化建设。按照省局文化建设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深化学习型组织创建,充分发挥《文化手册》和文化展室的引领作用,全面加强地税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指导各单位推动文化建设步伐,打造地税文化品牌。抓好载体平台建设,以建设好总局党校基层教学基地为契机,利用阅览室、展览室、文化长廊等阵地,弘扬地税文化,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深化税收宣传,围绕全局中心,组织开展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月品牌的影响力。注重新兴媒体宣传,充分借助手机报、手机短信、博客、微博、论坛、贴吧、视频、动漫、公益广告等新载体开展工作。积极推荐优秀宣传作品参加评比,抓好《地税》投稿以及通联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通讯员专业素质。
(二)深化文明创建工作。以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契机,把文明创建与基层建设、“四德”建设、文化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创建活动的实效性。抓好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全市文明行业观摩评比,确保全系统进入“全市十大文明行业”。加强与工会、团委、妇联等组织的联系,积极开展“青年文明号”、“巾帼建功岗”等争创活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持续推进“四德”建设,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我推荐、我评议、我学习身边好同事”等系列活动,树立和塑造典型。扎实做好信访工作,关心群众疾苦,促进和谐,维护稳定。深入做好涉税舆情管理,发现重大舆情或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好应急处置,及时化解危机;加强涉税舆情管理的教育培训,提高全体干部舆情意识和公关意识。
(三)深化党的建设工作。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活动的途径和方式,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关于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指导意见》,年内培养2-3个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推进党建工作创新,打造党建工作品牌,年内创建2-3个党建工作品牌。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深化创先争优工作,开展好“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开展好书荐读活动,组织收看地税大讲堂,到地税党性教育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结合廉政文化和文明创建展厅,运用党员活动室、图书室、党建宣传栏、宣传窗等,营造良好的党建文化氛围。办好《党群生活》,成立“探海石”文学社,推动文学、书法、绘画、摄影等创作,推动群众性手工制作、篆刻等才艺展示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培养业余文艺骨干人才,做好职工业余文艺团体的筹备工作。加强和谐地税建设,认真开展文明使者志愿服务活动,积极参加慈善捐款、捐资助学、帮扶困难职工等活动。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一岗双责”意识。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狠抓任务落实。继续修订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抓好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风险点排查,实施廉政风险点动态管理。加大科技防腐力度,推广应用“廉政和执法风险防控平台”,对信息化办税和行政办公流程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人机结合,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干部作风实施全面监督。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切实把制度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行为准则。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形成从制度建设到工作实践的长效机制。建立经常性的干部谈话制度,做到对苗头性问题提醒在前,对倾向性问题防范在前,对普遍性问题约束在前。
(二)将党风廉政教育抓出实效。继续抓好廉政教育,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突出警示教育和岗位风险教育。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廉政专题学习制度,继续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讲廉政党课制度、预防职务犯罪报告、廉政作业制度。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以及“廉政教育月”集中活动。抓好特色岗位廉政教育,发动干部职工结合岗位特点,分析腐败产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开展互动教育、启发教育和感悟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三)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认真落实《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规范化建设标准》和《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建设标准》,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达标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力争年内3个单位达到示范点建设标准,努力争创全省地税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优秀达标和示范点单位。积极筹建高标准、综合性、符合地税特色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建立起符合本地实际的网上廉政文化教育基地。
(四)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组织开展系统“行风检查月”活动,集中对损害纳税人利益以及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问题进行治理。积极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和行风评议活动,落实特邀监察员联系制度、基层地税人员向纳税人述职述廉等制度,健全完善行风评议机制,确保行风评议进入当地行政执法部门前三名,力争第一名。加大信访案件的查处力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年内对4个单位开展巡视检查,加强巡视检查结果的应用,努力探索巡视检查工作的新路子。
八、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信息技术保障。抓好软件应用与推广,建立调查反馈机制,及时督导应用情况,提高软件应用效益。优化省级“大集中”系统功能,做好综合数据应用平台、房地产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廉政风险防控平台的推广上线工作。探索建设应用移动办公系统,提高基层税收业务和内部行政办公效率。完善网络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深化网络安全综合管理监控系统的应用。规范网络信息安全管理。扎实推进金税三期试点准备工作,做好软件培训,保障顺利推广。#p#分页标题#e#
(二)突出保障与服务,加强财务管理。强化部门预算管理,做好年的预算编制,建立预算执行定期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省级集中式财务管理软件的财务核算,实施财务监管信息化。强化财务会计管理,切实规范资金支出管理,严控“三公”支出,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加强网络版资产管理软件的应用,管好闲置资产,盘活存量资产,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纳入省局集中采购的项目一律上报,实施集中采购。加强对大额采购项目管理和基建招标管理,不断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完善财务审计监督机制,发挥财务管理软件功能,实施财务监管信息化,实现事前预警和事中监控。
(三)规范行政事务管理。加强节约型机关建设,切实搞好机关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杜绝违规车辆。强化督查督办系统的应用,确保政令畅通,运转高效。修改完善内部规章制度,规范车辆、办公用品、会务、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固定资产、房产物业、文印等各项管理,提高后勤保障能力。改进文风会风,严格控制会议数量,注重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年,是实现基层建设各项目标的最后一年,是省局确定的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的一年,各项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更加艰巨,各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统一认识,不断加强学习,切实转变作风,团结协作,创新进取,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