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户外广告治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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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户外广告治理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配合市区主要街路综合升级改造,进一步净化、美化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容貌标准》、《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市区主要街路户外广告专项综合治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争创省级文明城市为切入点,以市区牌匾广告规范为重点,本着适度超前规划,提升设计水平,坚持统一标准,提高设置质量的原则,对市区主要街路户外广告进行综合整治,确保户外广告依法设置、布局合理、规范安全、管理有序,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

二、治理范围、重点及标准

按照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逐步规范的原则,利用三个月时间达到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具体治理范围、重点和标准为:

(一)治理范围。城区范围内主要街路两侧设置的各类户外广告。

(二)治理重点。道路、桥梁、建(构)筑物、公共场所、广场及市政公用设施上设置的用于广告信息的广告牌匾、灯箱、霓虹灯、电子显示牌(屏)和实物造型、店招牌匾和指示性设施等。

(三)治理标准。

1、门头牌匾治理标准

(1)门头牌匾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一个场所或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门头牌匾应当整体规划、统一规格设计制作。

(2)门头牌匾应采用铝塑板等高档材料,鼓励采用霓虹

灯、动感灯箱片和光导纤维等材料进行夜间亮化,淘汰喷绘布门头牌匾。

(3)门头牌匾设置要与建筑物墙面平行,牌匾底线整齐划一,高度一致,前后齐平,上不挡窗,下不挡门,长度视门面宽度而定。

(4)同一建筑、同一路段的牌匾要风格相近,保持在一个平面上,高低统一。设置的牌匾连在一起的,不能留有间隙。

(5)门头牌匾要做到无破损、版面整洁干净且牢固耐用,确保来往行人、车辆安全。

(6)门头牌匾不得遮挡建筑立面的窗,不得在建(构)筑物二层以上的层与层之间的窗间墙上设置。

(7)所有临街建(构)筑物的墙及玻璃门窗上,不得随意张贴广告文字和图案。

2、其他户外广告治理标准

(1)禁止利用建(构)筑物设置楼顶(墙体)广告;之前经审批已设置的楼顶(墙体)广告,审批期满后产权人要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市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未经许可私自设置的楼顶(墙体)广告由城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

(2)在同一条街路上,依附于市政设施的户外广告做到内容协调、形状一致、高度一致,设计与安装应当牢固安全,定期进行维护,保持整洁美观,字体完整,夜间照明和显亮设施功能完好。

(3)建筑工地围挡(含正在拆迁工地)一律采用砖砌,墙厚不低于0.24米,高度不低于1.8米,白色或灰白粉底,每隔4—6米设置0.37×0.37米砖垛一处,且转角处必须设置。围挡可用于本企业形象宣传,且随时保持围挡墙面整洁,无涂写、涂画,完好无损。工地围墙围挡设置临时广告要求画布平整,无破损,并保持在同一高度。

(4)利用公共设施设置户外广告,标识应明显,外形、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并保持完好、整洁、美观,无污迹、尘土,无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乱吊挂,无破损、无表面脱落现象。

(5)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实行有偿使用,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按照《市物价局关于市市区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收费标准的批复》规定标准,缴纳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费。

三、责任分工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加强沟通,搞好配合,认真抓好城区主要街路户外广告综合治理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对城区主要街路不符合设置标准的各类户外广告进行规范、整改、拆除工作。

市建设局:负责户外广告综合治理期间涉及户外广告规范治理的协调配合工作,重点做好建筑工地围挡整改工作。

市规划局:负责对未经规划审批或超过审批时限的户外落地广告的拆除工作;对已经规划审批需要调整广告内容的,下发调整方案文书,重新提报规划方案,限期整改。

市工商局:负责做好大型户外广告文字内容标识的规范整改工作。

市广电中心、日报社分社:负责户外广告综合治理的宣传工作,动员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整治活动。

市公安局:负责户外广告综合治理期间阻碍执行强制拆除职务行为的打击处理工作,确保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实施步骤

此次治理工作分四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5月10日)。召开专门会议,对户外广告治理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1日-5月31日)。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户外广告治理工作有序推进。

(三)集中攻坚阶段(6月1日-7月5日)。各相关部门相互通报治理结果,对治理工作中出现的疑难问题,由市户外广告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

(四)总结巩固阶段(7月6日-7月25日)。市户外广告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对治理情况进行统一检查验收。在此基础上,从规划审批、经营管理、检查督办、依法拆除、广告收益管理等方面,对《市市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健全我市市区户外广告设置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城管、公安、广电、工商、建设、规划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户外广告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户外广告治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治理整顿工作,抽调工作认真负责、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成专门机构,对治理范围和事项逐一进行调查摸底,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确保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落实责任,合力推进。各相关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将治理整顿任务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市城管部门要与其他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形成合力推进态势,共同完成好治理工作任务。#p#分页标题#e#

(三)强化监督,巩固成果。市城管部门要做好治理整顿与日常监督的衔接工作,对治理整顿后达标且易产生反复的位置和区域,要提前预防,死看死守,杜绝“回潮”现象发生,进一步巩固户外广告治理成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电视、报纸等方式,多侧面、多角度对户外广告治理工作进行宣传,弘扬典型经验,曝光不良行为,展示治理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配合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