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全市加快土地利用通知,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疏港物流园区管委会、工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对批而未供(用)的土地必须在年12月底前完成供地,否则将采用无偿调剂、扣减下年度计划指标等措施进行惩处。同时要求下步实行“三率”限批制,即将“实施方案审核率”、“批后征地率”、“批后供地率”作为土地计划指标分配、用地审批、节约利用考评等重要依据。达不到规定指标的,将适时暂停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和建设用地审批;对于供地率排名位于末几位或批而未用面积排名前几位的地区,将核减其部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奖励供地率排名靠前的地区。为进一步加快全市土地供应,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提高土地供应率和土地利用效率,结合我市土地供应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市批而未供(用)土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已经省、市审批还没有供应的土地。特别是卫片检查完善手续和因不在城乡规划控制区范围内规划部门不予出具规划条件的地块,市政府同意确定为规划建设用地区,由市国土部门依据项目所在镇(街区)出具的项目简介和项目实际用途,逐宗列出土地利用要求,并提供土地征收范围,市规划部门据此结合现状出具用地范围图和设计要点,经市土地经营会审领导小组会审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供地手续。
二、因退让道路红线和绿化用地。由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提出供地申请和用地范围图,不再办理规划用地许可证和立项、环评等手续,由市国土部门将征收剩余面积划拨给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用于道路和绿化带建设,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已报征收的旧城改造用地暂时不能搬迁的。由所在镇(街区)提出申请,市规划部门先行出具规划用地范围,作为安置用地划拨给原村居代管。搬迁为净地后,重新纳入储备,以招拍挂方式供地。各镇(街区)要加大征收力度,催促相关村居尽快实施搬迁。已征收未实施搬迁的村居,除市政府确定的重点片区外,不再批复新的改造地块。
四、批而未用的土地。由镇(街区)尽快落实项目开工建设,12月20日前必须形成建设场面。否则,因此被上级扣减的指标,明年从所在镇(街区)节余的挂钩流量指标中核减。因调地或其他原因确实无法使用的经省政府批复的农转征地块,由镇(街区)提出书面申请,市国土部门负责上报省政府进行置换。
五、建立“三率”限批制度。特别是供地率,年和年的供地率各镇街区须达到90%以上,达标的镇(街区)在用地指标分配上给予倾斜,不达标的镇(街区)暂停用地审批。
六、尽快进入供地程序。各用地单位至年12月20日仍未进入供地程序的,由市土地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未供即用的单位,依法处置。原用地单位不参与摘牌的,由所在镇(街区)运营公司摘牌,办理供地手续。逾期不办的,暂停该镇(街区)一切土地审批业务。
七、健全共同责任机制。市政府成立土地供应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国土、规划、发改、环保、财政、建设、监察、法院、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分管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镇(街区)也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提高认识、加强协调,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规划部门要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明细及征地范围,结合用地现状在12月20日前出具用地范围图和设计要点,市发改、环保、财政等部门要确保建设项目投资立项、环评审批、费用结算及时落实到位。市国土部门要加强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工作,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不予供地。
八、完善批后监管机制。各镇街(区)要加强土地供应与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监管,及时掌握辖区内批而未供、批而未用土地情况,保证相关数据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建立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实地抽查监督机制,完善包括供地率在内的建设用地批后实施情况通报制度,切实加大对批而未供(用)土地消化利用的督促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