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办秸秆禁烧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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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办秸秆禁烧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年秸秆禁烧工作,促进资源节约,有效防止大气污染,保护生态环境,深入推进全区生态环境治理工作,保证市民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促进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提高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监管,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秸秆禁烧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目标   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工作措施和手段,大力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实施禁烧农作物秸秆,促进农作物秸秆有效利用,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   三、时间范围   夏季(5月下旬—6月底)、秋季(9月上旬—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实行秸秆禁烧,其中城区及周边5公里、合铜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公路干线和皖赣铁路两侧2公里,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油库、粮库、林地和重要通信、电力设施等周围1公里区域实行全面禁烧。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   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完善工作制度。区有关部门要在领导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开展,将工作目标、任务、职责落实到基层。各乡、镇要成立秸秆禁烧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各项工作制度,明确责任、清晰职责、落实措施,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要意义。各乡、镇动员部署情况和实施方案于年5月25日前报送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禁烧阶段(5月下旬—6月、9月上旬—11月底)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及督查组要各负其责,进入实战状态,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严格实行包保责任制,全力投入到秸秆禁烧工作中去,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三)检查总结阶段(6月底和11月底)   在全面禁烧阶段,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乡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各乡、镇分别于6月25日前和11月25日前将秸秆禁烧工作总结报送至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公安分局、监察局、环保局、农委、交通运输局、林业局、财政局、农机局、科技局、文广新局、安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区秸秆禁烧工作实施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   (二)推广综合利用。各乡、镇以及农委、财政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和秸秆类型,编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努力拓宽秸秆综合利用的领域和途径。大力开发以秸秆为原料的生物质能源,推广秸秆微生物高温快速沤肥、秸秆饲料开发、养殖食用菌等秸秆综合利用技术,鼓励机械化秸秆还田,引导以秸秆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装材料、编织等加工业发展。   (三)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在夏、秋收割高峰时段,除正常值勤巡查外,要组成多个巡查组深入田间地头、不断地巡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群防群治,对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和秸秆抛河行为。   (四)加大舆论宣传。区环保局要及时制定秸秆禁烧宣传方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利用区电视、广播滚动宣传的平台,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时,要制作秸秆禁烧宣传材料,由乡镇印制发放到各村组、中小学校,把教育深入到田间地头,延伸至课堂,着力宣传秸秆综合利用的好处与焚烧秸秆的危害,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五)严格考核奖惩。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与项目审批立项、区域限批、环保补助资金安排、农村生态创建等挂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强化惩罚措施,确保禁烧工作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做到宣传到田头、处理问题在田头。对于监管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发生秸秆禁烧现象的乡镇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禁烧规定的乡镇(村),一律取消当年评选“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的资格。对发生大面积焚烧行为的乡镇,当年所有涉气项目实施限批,同时,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对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造成严重大气污染,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刑事责任。   (六)做好信息反馈。各乡、镇要及时向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年5月19日开始,每天下午4∶30前,各乡、镇秸秆禁烧办公室、区秸秆禁烧督导组将当天的禁烧情况向区禁烧办报告,尤其是对反面典型的查处和曝光情况。区禁烧办每天对全区禁烧情况进行汇总,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