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寻找写作灵感?中文期刊网用心挑选的区司法厅法治文化建设方案,希望能为您的阅读和创作带来灵感,欢迎大家阅读并分享。
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是深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拓宽普法宣传新领域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推动法治文化建设活动开展,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内涵,增添法治文化元素,根据市普法办《关于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的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推进富民强区,建设幸福”总体目标,贯彻《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要求,有重点、多层面、全方位地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不断加强普法阵地建设,拓宽法制宣传教育渠道,教育、引导全区公民普遍确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自由平等意识、权利义务意识、公平正义意识,养成崇尚法治权威、自觉依法办事的习惯。
通过全面实施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提高法治文化元素含量,建立普法人才队伍,推出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符合我区实际的特色普法品牌,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为全区法治文化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为法治、平安建设提供强大的内生动力。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从年4月至12月,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紧紧围绕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的各项内容,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宣传法律知识,拓宽普法途径,为深化法治文化建设、打造特色品牌打下坚实基础。法治文化建设“七个一工程”活动内容具体如下:
1、建立一项法律服务参与普法宣传新机制。有效整合法律服务力量,组织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投身普法工作,通过参与法制栏目制作、开展普法活动、参与普法讲师团等形式,扩大普法宣传面,让更多的人民群众接受优质高效的法制教育和法律服务,切实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2、创建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长廊。结合城乡环境改造、区政建设、新农村建设等,结合当地实际,加大投入,建设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长廊,努力扩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的覆盖面。主题公园或法治文化长廊要设立宣传栏、宣传图标,包含法制漫画、法制标语、普法信息等内容,既要便于群众观览,又要体现最新的普法形势,使之逐渐成为基层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中心地带。
3、开设一个普法宣传栏目。区普法办拟与区广播电视台协作,在办好《法治》节目的同时,积极组织法律服务人员,结合业务工作,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真实案例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素材,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培养群众的法律意识。
4、建设一个普法网站。区普法网继续完善栏目,充实内容,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要通过网络平台,提供宣传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动态,解决法律问题,为群众更及时、更全面地掌握法律知识、了解普法进程开辟新的通道。
5、组建一支“六五”普法讲师团。区普法办拟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学校、法律服务单位中选取业务宣传骨干,组建“六五”普法讲师团,及时开展法律“六进”工作,为干部群众宣讲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咨询,提高法律素养。
6、运用一套电子宣传屏幕。设有电子屏幕的单位,要利用四月普法宣传月、“12.4”法制宣传日等重要宣传时期,在政府机关、重要街道、居委会等醒目位置,连续滚动播出普法宣传短片和普法标语,为普法工作造声造势。
7、建立一支法制文艺演出队。各乡镇(街道)普法办借助各单位、社区、村居的文艺演出队,组建法制文艺演出队,把法律知识编成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说唱、快板、相声、小品等文艺节目,为群众普法教育提供新载体,增强普法宣传的趣味性。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活动重点在基层,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性,将其作为贯彻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深化法治文化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普法成员单位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在此基础上,创新工作思路,狠抓贯彻落实,确保“七个一”工程取得实质性效果。
(二)认真部署,积极实施。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部署和各自实际,精心策划并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层层发动,认真抓好组织落实。特别要结合四月份的全区法制宣传月活动,尽快启动规定的项目,争取尽早形成机制,发挥出显著效果。
(三)落实责任,强化考核。区普法办将加大对“七个一”工程实施情况的检查考核力度,年终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检查情况作为各类表彰树优的依据。区普法办还将适时召开现场会,组织开展观摩学习,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四)加强宣传,及时反馈。要协调电台、报刊、网站等各类媒体,配合项目实施,积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努力营造普法宣传良好氛围。同时,各单位要加强与区普法办的沟通联系,及时将工作进度通过信息、照片、典型材料等方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