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医患关系意识培养探析

医学生医患关系意识培养探析

一、医患关系辨析

(一)医患经济关系

医务人员通过自己所付出的体力和脑力劳动,为患者解除精神或肉体上的痛苦,相应地,他们也能够获取一定的劳动报酬,这种以金钱为依托建立起来的关系就是医患间的经济关系,这是“消费者”和“服务提供者”间互惠互利的关系。

(二)医患价值关系

简要来说价值关系是以人的生存和发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关系。一方面医务人员运用医学知识和技能为病人服务,得到了患者的尊重和信任,社会的认同和肯定,从而实现自身价值。另一方面患者在得到医疗帮助后身体恢复、重回岗位工作,实现了自身为他人和社会做贡献的价值。如果这种助人利己的好模式能够不断地循环下去,对建立和谐社会有很大帮助。

(三)医患道德关系

医务人员在帮助患者减轻疾病困扰的过程中,扮演着服务者的角色,需要遵循一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作为患者也应该尊重对方并履行好自己的义务,这样所形成的人际关系就是医患间的道德关系。

(四)医患法律关系

医患间的法律关系是指通过法律来调整规范医患间形成的一定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双方在法律上的地位是平等的,在实施各种医疗行为的过程中双方是自愿的,符合民事法律关系“由平等主体之间自愿发生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因此认为医患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因此医患关系就是一种合同、契约关系,合同双方当事人应该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履行好各自的义务。总之,无论是从经济价值关系方面还是从道德法律关系方面,医患之间的关系都是相对而言的,它们既可以相互促进又可以相互制约。正由于医患间的这种密不可分关系,使得任意一方在医疗服务环节出现偏差,医患间的矛盾就会产生,伴随而来的会是一系列的医患纠纷。因此,对于医学生而言正确认识医患关系,是处理医患纠纷的前提条件,也是解决医患矛盾问题的重要因素。

二、影响医患关系的主要因素

(一)医院和医务人员因素

就医院而言,医患关系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其价值追求和管理制度的不当。某些医院为了谋取超额的经济效益,引导医生多开检查、选择利润率高的药物。也就出现了“不管大病小病先检查、病轻病重开贵药、病轻患者多治疗”的现象。在这样的利益驱动下医院增加了收入,医生也有了赚取外快的机会,但对于患者来说是沉重的经济负担。高额的医疗支出导致“看病难、看病贵、手术难、住院贵”的问题。而且这样的管理制度不仅会浪费我国的医疗资源,也会增加国家医保基金的支出,影响财政的收支平衡。当前,医疗服务“市场化”,过多追求“利润率”的倾向已经背离了医学的社会价值,医院已经成为完全意义上的“经济人”。就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而言,医患关系中非医疗因素占了很大部分。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调查:80%的医疗纠纷并非由医疗技术引发,49.5%的纠纷是因为相关服务不到位造成的。显然,服务态度问题是产生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很多医务人员的观念仍然停留在生物医学方式,只关心疾病机理和表征而不关注患者个人,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对待患者缺乏应有的热情和耐心。另外,很多医务人员还存在“我是医生你就得听我的”等错误的认知,缺乏应有的尊重与沟通。面对这样的医院和医务人员,患者对医务人员的信任度和好感度会下降,认为他们是打着“非营利性”旗号的骗子。

(二)患者因素

许多患者由于自身医学知识的有限,每位患者都对医生抱有较高的期望值,当出现不尽如人意的结果时,会产生怀疑和不信任感,这严重影响了医患关系的和谐。其次,随着经济的发展,患者的法律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很多时候可以通过沟通协商来解决,但由于一些患者原因,往往使医疗纠纷升级为医疗事故。再者,一些患者就医素质不高,即使是自身原因耽误了病情,却归因于医生医术不高,医院诊疗器械不齐全等,由于医疗效果产生争议而发生医疗纠纷。

(三)政府因素

医保政策在医患关系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政府是医保政策的制订者,医院资源的分配者,政府成为影响医患关系的重要因素之一。

1.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试点探索———全面展开———修改完善三个发展阶段。当前医疗保障线的范围过于狭窄,无法全部覆盖城镇贫困地区,而且我国的社会保险费统筹仍处于较低水平,城镇与农村医疗保障存在着明显的二元化差别,城镇人口享受社会保险制度,农村人口实行较低水平的新农合保障。保障制度不完善,对健康开支的负担比较重,长此以往就出现了“看病贵”的现象。

2.医疗改革制度不完善

虽然医疗体制一直在改革,但就目前来看,改革的力度还有待加强。特别是对医生管理制度的改革。在“看病难”的局面下,医护人员的工作量越来越多,压力也就越来越大,然而他们的劳动报酬却仍然以职称高低来衡量。这样的人事薪酬制度显然是不公正的,因此对于医护人员的改革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3.医疗资源分配不均衡

当前的医疗卫生体系呈现“倒三角”型,即优质医疗资源向三级医院和大城市集中,广大基层医院人才不足、投入不足,患者即便是小病也会优先去大城市、大医院就诊。三甲医院为了诊治大批量的患者,医生只能以最快的速度看病开药,满足超大负荷的患者人群,基层社区医院却难以为继,导致两头矛盾。一方面大医院庞大的患者群体,难免出现看病太公式化缺少人情;另一方面社区医院难免出现小病大养的现象,这就使“看病难、看病贵”成为一个大问题。

(四)社会因素

新闻媒体的不符报道在很大程度上是激化医患矛盾的间接原因。新闻媒体具有舆论监督作用,应该承担着报道新闻事实和传播社会正能量的神圣职责。近年来,医疗纠纷案件在报纸上经常能看见,一些媒体新闻却肆意曝光医疗盈利管理制度,夸大报道医务人员的失误和个人不当行为,使得医务人员“白衣天使”的形象受到损害,其积极性下降,患者的质疑声增高,导致医患关系的进一步恶化。

三、在校医学生医患关系意识的树立

(一)提高在校医学生的医德修养

医德修养就是指医学生和医务工作者在人际关系处理中以遵循高尚的医风道德为准则而形成的一种综合素养。医务工作者的医德修养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不断认识、不断实践形成的。对于医学生而言,在校时期不仅是学习理论知识的好阶段,更是初步认识并培养医德修养的好时机,学校通过开设一些公共课程传授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理论知识,使学生逐步树立起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时刻牢记以人为本、仁心仁术的服务意识,能够尊重生命、热爱生命,懂得将“大医精诚”作为座右铭,成为治病救人过程中的内心原则。医德修养是道德修养的一种,属于意识范畴,而实践是检验其真理性的唯一标准,也是其最终目的和归宿。要想更好地提高在校医学生的医德修养,就该让其投入临床实践中去。在校医学生可以利用平时双休日去当地医院或者诊所学习,注意观察在职医务工作者上门诊看病的过程,敢于提出疑问并反思,这样就能在不断总结学习中壮大自己。学校举办的与医疗相关的义诊活动在校医学生也可以多多参与,将自己所学展现在义诊活动中。另外,在校医学生也可以通过网络来情景模拟患者看病,从中判断自己的医德素养有否进步。

(二)培养在校医学生的人文关怀意识

在中共十七大上,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的思想。“人文关怀”被首次提出,很快这一新名词就被应用在医学界。人文关怀首先要以人为本,体现在对患者本身及其权利甚至是对生命的尊重上。对于在校医学生而言,课堂上教师应时刻提醒学生具有人文关怀精神,并且在课堂上有选择性地挑取一些人文关怀案例和学生们分享思考,告诉他们门诊时候的一些注意事项。比如问诊时应注意语气亲切、动作柔和并且要有耐心。然后还要重视对心理健康及生命的关怀,做到医学人道主义。特别是对于一些临终病人,除使用足够有效的镇静药物以尽量解除或缓解患者痛苦外,更应该把治疗重点由“治愈患者”转向“安慰患者”,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医务人员对他们的关怀,积极将他们引向乐观生活,增加他们对生的希望和信心。这样在校医学生就能很自然地接受人文关怀思想了。学校也应该适当组织活动让学生去社区或者养老院献爱心、送温暖。在校医学生应时刻谨记医学生誓言:“我志愿献身医学,热爱祖国……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的发展和人类身心健康奋斗终生!”可以说人文关怀是对善的终极价值体现。

(三)加强在校医学生沟通技巧的学习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医学生面言,这里讲的“器”即是“沟通技能”,中医讲究望闻问切,西医也同样并非是冰冷的机器检查,沟通在其中能发挥积极的作用。良好的沟通是临床医疗活动中实现和谐医患关系、达到治疗效果的重要基础,也是医学生提高医疗技能的重要前提。带教老师在临床带教过程中应该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引导医学生养成正确的医德医风。除此之外,医学生要善于自我学习,通过积极观察不同患者的表情、语气、语言、动作,分析归类患者的心理特征,并以此揣测患者的心理需求,这样就可以很好地避免一些主观上的失误。还要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观念,在交流沟通中懂得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隐私权等,并且能够包容患者的一些特殊性,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在校医学生除了学好课本上的专业知识外,要利用课余时间去多交朋友,与各年龄层的人多接触交流,了解分析各类人的说话特点,总结一些共性,为以后的临床工作做好准备。对于一些外出不方便、比较懒惰或者不善言辞的学生,可以通过和同学或辅导员的当面交流,增强其主动性和自信心,让他们尽快地“走出去”。简而言之,在校医学生应该养成多交流、勤思考、善总结的好习惯,这样才能有利于自身沟通技能的提高,减少医患纠纷时的不必要麻烦。

(四)加强在校医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

法治文明的进步与否决定了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水平程度,对于医疗行业而言,法律素养的完备程度更影响着医患关系的和谐程度。因此,全面加强在校医学生法律知识的学习对于提升我国医务人员的整体法律素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改革课程

高职院校增设卫生法学以及卫生法规等更多法律课程,可以任选课或选修课的形式开设;医学院校不光要增设法律课程,还要增强其重要性,采取严格的考试制度而不是简单随性的纸质感想作为结课评定。

2.更新师资

招收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教师,或者既懂医学又懂法学的教师,这样教师就能拓宽医学生的临床知识面,增加医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如果有时间教师可以开展一场法庭的情景模拟课,让医学生们体验真实的辩论,感受法律的魅力所在。

3.在校医学生自身方面

利用平时空闲时间,医学生可以听有关法律知识和医学方面的讲座或者看与法律知识相关的电视节目,积累常见医患纠纷中的法律知识。

(五)加强在校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

“理论脱离实践是最大的不幸”,在校医学生在熟悉掌握课本理论知识后,应该注重加强自己的实践操作能力,提高诊疗技术。

(1)学校开设临床技能操作课程,让医学生将自己所学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操作中,提前掌握重要技能操作,为日后的医师资格操作考试打下坚实基础。

(2)提升操作技能课程教师的教学水平,严格学生操作技能手法,提倡课前抽查练习,课后分组操作讨论的授课方法,有利于巩固学生对操作的理解认识。

(3)在校医学生要利用好课后讨论时间,小组讨论中不仅能够增进同学关系,还能使同学共同学习进步,更重要的是通过反复练习,达到熟能生巧。

作者:殷怡佳 单位:南京中医药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