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医患事件对社会的影响

媒体报道医患事件对社会的影响

一、医患关系及其伦理的文化内涵

“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者方面”)。医患关系在医疗活动中由技术性关系和非技术性关系两大部分组成,非技术性关系是指求医过程中医务人员与病员的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关系,在医疗过程中对医疗效果有着无形的作用。据卫生部统计,近几年医患之间的矛盾冲突事件逐年上升,全国95%以上的医院或多或少地都出现过医患纠纷,全国三甲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中要求赔偿的有100例左右、二级医院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要求赔偿的有20例左右,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医患纠纷处理难度越来越大,已由行政处理为主体转变为以法院判决为主体模式。医疗纠纷的赔偿金额越来越高,一般情况下,一个三甲医院一年医疗纠纷赔偿20万元是正常的。2012年,一起未成年人砍死硕士实习医生的恶性伤害事件着实令人心痛,来自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的负责人表示,这是暴徒的个人行为,与医患矛盾无关。但媒体的报道却容易让人与医患矛盾联系起来,2013年5月,包头一位女医生出诊时被患者家属持刀砍死,实属无妄之灾。医患关系的不和谐如此严重,令人心酸。目前的医生和患者之间缺乏良好的沟通,大部分患者认为,医患之间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大部分医护人员认为,医患之间一般或基本上没有沟通,这说明医患之间缺乏基本的信任,而医护人员未能很好地履行告知照顾义务,是双方信任度降低的主要原因。

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以孔孟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国数千年思想文化的主流,而和谐思想是儒家传统文化的根本理念与核心精神,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和终极目标追求,为了达到和谐的目标,中华儒家文化强调道德修身的重要性,主张“仁者爱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的仁爱精神,以实现理想人格的精神境界。以儒家道德伦理体系为核心的医德规范,倡导医者必须具备弃功名利禄和讲仁义之德的人格、“贫富用心皆一,贵贱使药无别”的良好医德,以及“精”和“诚”的医家素质。医生和患者原本就是一个互相依赖、相互依存的协同体,而不是针尖对麦芒的矛盾对立面,疾病才是他们的共同敌人。当然,医患关系和谐是指具有不同利益需求的医患双方之间的配合、协调、统一的状态,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不是要构建没有任何矛盾和问题的单一或同质的一团和气,而是要构成有区别的、有差异的相互协调的气氛和秩序。“医患关系应该成为社会上最和谐的人际关系,双方要把共同托起健康和生命的希望作为最高目标,把双方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配合,实现和谐相处作为最高价值准则。”

二、主流媒体对医患事件报道的总体偏差

当今主流媒体如何选取医患事件、医患关系议题进行报道?他们的新闻文体是什么?报道的消息来源在哪里?报道性质如何?我们通过一份日均发行量达到80万以上的某家主流报纸官方网站,搜集到该报2012年6月至2013年5月关于医患事件、医患关系问题的报道,以医生、患者、医患关系为关键词搜索正文,找出相关度较大的文章,根据搜集到的文章信息内容进行类目建构和编码,从而探究媒体报道在医患关系上是起到了一种正确引导的作用还是激化了矛盾。

1.类目建构

依据研究目的和需要,本研究制定的类目包括:

1.1报道议题:(1)医疗矛盾纠纷;(2)调查数据公布;(3)政策法规解读;(4)专家学者意见观点;(5)名医访谈录;(6)治病救人;(7)其他。

1.2新闻文体:(1)消息;(2)深度报道(含专访、特写、通讯);(3)评论/述评;(4)新闻图片(含图表);(5)其它。

1.3新闻来源:(1)医者;(2)患者;(3)媒体记者;(4)官员、学者、专家。

1.4报道区域: 按抽样样本实录统计。

1.5报纸类型:(1)全国性报纸;(2)地方性报纸;(3)其他。

1.6新闻性质:(1)正面新闻;(2)中性新闻(含正负兼具的混合新闻);(3)负面新闻;(4)不可辨识;(5)其它。

2.资料分析与讨论

此次研究一共搜集了55份样本、按照类目建构的四个主题:报道议题、新闻文体、新闻来源、新闻性质进行分析。

(1)报道议题分析

本研究将主流报纸对医患关系的报道议题设置为7大项:(1)医疗矛盾纠纷;(2)调查数据公布;(3)政策法规解读;(4)关于专家学者意见观点;(5)名医访谈录;(6)治病救人;(7)其它。

(2)新闻文体分析

本研究将新闻文体设置为四项:(1)消息;(2)深度报道(含专访、特写、通讯);(3)评论/述评;(4)其它。如表2所示,在新闻文体中,首先是消息类,有39篇,占到70.9%;其次为评论类,有11篇,占到20%;然后是深度报道,有5篇,占9.1%。从该表中可以看出,该报纸基本以报道某一个医患事件为主,这是站在第三方角度来描述事件,所以要求更客观、公正。

(3)新闻来源分析

本研究将新闻来源分别设置为:医者,患者,媒体记者,官员、学者、专家四项。如表3所示,在新闻来源分析中,来自媒体记者的占多数,有29篇,占52.7%;排第二位的是来自于医者,有11篇,占20%;第三是官员、学者、专家,有8篇,占14.5%;最后是患者,有7篇,占12.7%。这其中,媒体记者主要是描述发生了什么事情,来自医者的多为医院方对于事件的解释,来自患者的多为控诉医护人员的行为,来自专家、学者、官员的就多为评论或者政策解读,等等。

(4)新闻性质分析本研究将新闻性质设置为三项:(1)正面新闻;(2)中性新闻(含正负兼具的混合新闻);(3)负面新闻。

3.结果讨论

从报道议题和新闻性质来看,医疗矛盾纠纷占了比较大的比例,负面的新闻报道总体大于中性和正面新闻的医患事件报道。当然,之所以能成为新闻报道的议题是因为它们能吸引眼球、引发受众的注意力,但这样就造成了一种总体偏差,即大家翻开报纸就能阅读到很多医患之间的矛盾纠纷,纵使每天大多数医生都在尽力救死扶伤,受众却视而不见,反而强烈地感受到了一种医患之间的不信任以及矛盾,从而造成了一种关于医患关系新闻报道总体失实的不良后果。从新闻文体来看,媒体报道较多的就是对医患事件的叙述之后,附带记者评论的并不多,就这种文体而言,应该是站在第三方的、客观公正的报道,但在报道开始就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和预设前提偏差的问题,造成新闻报道选择上的不公平,这导致了新闻媒体报道的文章多为“某患者在某医院遭受到某医疗事故”之类的文章,而这类文章即便是客观描述,大多情况下也是负面新闻至少是中性新闻。新闻预设前提的偏差,让人们忽视了正常的医患关系的总体客观报道。从新闻来源来看,多数新闻报道都是记者获得一些线索或消息之后,经采访撰写的报道,来自患者和医护人员(双方当事人)的新闻报料比较少,由此可见,媒体掌握着医患事件报道信息来源的主动权,完全可以立足于沟通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共存的视角进行医患事件报道,从而体现出媒体的社会责任和担当。总体来看,以此份报纸为例,媒体对于医患关系的报道稍微偏向于负面,尤其是对于一些伤害医生暴行的反复报道,反而会刺激一些患者积郁已久的暴力倾向,从而造成更大的悲剧。

三、媒体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社会责任

媒体是信息的采集者、选择者、过滤者,是信息的把关人。所谓把关人,是指传播者不可避免地会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视角上,对信息进行筛选和过滤,这种对信息进行筛选和过滤的传播行为就叫做把关(即守门),凡有这种传播行为的人就叫做把关人(守门人)。把关人的标准包含:一是新闻信息的客观属性;二是新闻价值和新闻要素;三是媒介组织的立场和方针。媒体作为新闻报道的把关人,会站在自己的立场上对第一手资料进行筛选、过滤、传播,同时也需要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

1.媒体在医患事件报道中的社会责任在医患事件的负面新闻报道中、在医患关系的矛盾冲突中,媒体该承担什么责任?首先,医患关系不和谐是客观存在的,除了一些恶性事件外,都是一些体制上的问题,这和媒体报不报道无关。然而近年来,媒体上出现一些不恰当的报道,由此带来了一些负面的社会影响,这不能不引起关注。人们普遍认为,医媒关系主要表现在个别媒体对医疗界负面新闻的夸张、虚假甚至恶意报道上。媒体代表表示,医院的负面报道不是不能做,而是要看这种监督是善意还是恶意,坚决反对恶意炒作、不顾大局、以偏概全的负面报道。媒体的崇高理想是向人们传播事实真相,医疗领域有较强的专业性,健康类新闻记者除了应坚守职业道德、不做虚假报道外,还应当努力提高医学素养,尽量避免对医疗纠纷的错误报道。医患关系是否健康和谐地发展,可以折射出一个社会的整体形态。诚然,如今的医疗系统中有一些不良现象存在,媒体承担了客观报道和舆论监督的作用,但是媒体不能将医患之间的矛盾纠纷作为吸引眼球的新闻价值而忽略了更深层次的医患关系和谐,在当代中国,媒体是党和政府的耳目喉舌,是人民利益的守望者,是社会的公共空间,对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媒体对医患事件的发言、发声有着传播的倍增效应,对恶化医患关系还是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有着特殊的影响,媒体工作者对此应该有清醒的认识,媒体对医患关系的报道,不能只看到血淋淋的负面事件,更要思考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悲剧,应扮演好三个角色———理性反映者、积极建设者、组织沟通者。媒体尤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医护人员的形象;二是和医护人员一道传播、普及医学科学和卫生保健知识;三是对医患关系的报道要抓住问题的深度,剖析事件背后的真相;四是正确处理好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的关系。

2.客观报道医疗事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几点建议主流媒体应该是负责任的媒体,其社会责任感的具体体现就是其文化传播的责任担当。媒体的文化责任与自身的现实利益,从根本上看应当没有冲突,然而一些媒体过分追求点击率或其他吸引受众眼球的行为,解构了这种责任和担当。“文化责任担当,应该是社会的、国家的、民族的责任感使然,是文化传播的责任自觉,是和谐媒体的前提和基石。”为此,媒体首先要加强社会责任感,以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构建和谐社会为使命,不能为了争取受众和贪图一时的经济利益而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与使命,不能为了物质利益而淡化甚至失去对理性和道义的追求,而应始终传递健康、积极向上的价值观,为受众营造一个健康的精神家园。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重在让医生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同时患者能够理解和尊重医生,双方良性沟通,共同达致美好的未来。媒体在客观报道医疗事件、医疗纠纷、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过程中,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立足于信息对称和预设前提客观公正,立足于沟通医患关系、促进医患关系和谐共存的视角,找准正面报道的切入点,公正地选择报道议题。二是,需要更多地进行一些正面形象的报道,但一定要杜绝“假、大、空”,强调医患事件报道的客观真实性。三是,新闻标题的用语需要进一步规范,避免使用为了夺人眼球而断章取义的标题,或与事实内容相悖、容易使读者产生歧义的标题。四是,对新闻事实的叙述不能过于以医护人员和患者中的某一方为中心,这样容易误导受众站在某一方的立场上,从而得出偏颇的观点或看法。媒体工作者可以多做一些深度报道或者追踪报道,多把医患关系事件的真相展现在受众面前,而不要只留下一件件孤单的医患冲突事件让受众主观想象。总之,媒体工作者作为社会的良心,在关于医患事件的报道中,要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责任和使命,用好媒介的信息传播工具,既在具体事件的报道中秉承客观、公正、真实、全面的原则,又在医患事件的整体性报道中承担总体真实、客观、公正的媒介责任,以构建总体和谐、健康的医患关系。

作者:江凌 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