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

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

摘要:本文根据药学学科的特色,结合科研评价的目的,对药学学科的科研绩效评价进行了探讨。笔者认为要对药学学科科研工作者的科研业绩做出尽可能客观准确的评估和评价,要构建相对完备的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体系,除了将评价范围缩小在“学科”的范畴外,还需要考虑到行业的因素,不能够一概而论。

关键词:药学;学科;科研绩效

2015年10月5日,中国本土科学家屠呦呦先生喜获2015年度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实现了国人多年夙愿,一时间各大媒体热议,尤其是屠呦呦先生的所谓“三无”身份以及未发表SCI论文等特征,更引起了对国内科研评价体系的广泛讨论。屠呦呦先生获奖究竟折射出我国现行科研评价体系的哪些问题?尤其是在国内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人民对于健康的需求逐渐增大,我国创新药物研发逐步发展,开设药学类专业本科院校的增多以及医院药学在整个医疗服务链条中的作用日趋显著的背景下,如何能够客观准确地对药学学科的科研业绩进行认定及评价,以提高该学科的科研效率及整体水平,提高科研的投入产出效果等问题己成为高校、科研院所、医院主要思考的问题。

1药学研究及药学学科

1.1药学研究的发展

在人类社会初期,就已经产生了最原始的药物。药物是人们在生产劳动以及在与疾病和大自然做斗争的过程中逐步萌芽而产生发展的,在中国已经有5000多年的历史。我国古代的《神农本草经》《千金方》《本草纲目》等有关药物的著作均对我国药物的发展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近百年来,随着西方药学的传入以及在我国的广泛传播,其为我们带来了新的医药知识和健康水平的提高外,同时也促进了我国制药工业的产生,带动了药学教育和药学科研的发展。近代我国关于药学的研究始于20世纪初,当时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中药的药理和化学的研究,药品的生产以仿制和制剂加工为主;改革开放以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医药科技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使我国在药物创新、新技术、新品种的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甚至在某些重要领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1]。尤其是在“十五”———“十二五”期间,在医药行业规划的指引下,更是取得了系列瞩目的科技成果。

1.2药学学科

“学科”一词在《辞海》中的解释是①学术的分类。指一定科学领域或一门科学的分支。如自然科学中的化学、物理学;社会科学中的法学、社会学等。②“教学科目”的简称,也称“科目”。教学中按逻辑程序组织的一定知识和技能范围的单位。也有学者认为“学科”的内涵无非就是“学问的分支”“学界或学术的组织”以及“教学的科目”,只是不同论述的侧重点不同[2]。本文所讨论的药学学科更侧重于“学问的分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审核授予学位的学科、专业范围划分的依据即2011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划分,药学学科(代码1007)属于医学学科(代码10)门类下的一级学科。药学一级学科下划分为药物化学(代码100701)、药剂学(代码100702)、生药学(代码100703)、药物分析学(代码100704)、微生物与生化药学(代码100705)、药理学(代码100706)六个二级学科。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以及“大科学”[3]研究模式的产生,新兴学科的渗入以及药学各分支学科间的交叉融合,现代药学学科已经成为了以化学、医学、生命科学等相关学科为基础的、新兴学科(如蛋白质组学、代谢组学、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不断渗入的多学科理论技术交叉融合推动的综合性学科[4]。

2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

2.1科研绩效评价的概念

科研绩效评价是在一定科研目标的基础上,运用科学、规范的评价方法,对一定时期的科研投入、产出和结果进行定量及定性的分析,作出真实、客观、公正的综合性评判[5]。评价的结果不但直接关系到科学研究的导向,还关系到科研管理的各项决策以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性等等。早在20世纪中期,许多西方国家就开始了对科学研究活动进行评估的尝试,而我国学者对此开展的研究较晚,经过多年的研究与实践,我国的科研评价研究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1997年国家科技评估中心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科技评估工作走向了正规化、专业化的道路。我国学者关于科研绩效评价的研究对象多以高校,科研机构和医院为主,研究内容多为评价的方法、模型、指标体系,同时也有学者开展了针对于一定学科的学科科研绩效评价的研究[6],即缩小了科研绩效评价的评价范围,将研究对象集中在了某一学科专属的科研活动上面,这与美国著名科学计量学家Rona-ldN.Kostoff[7]的研究是一致的,他认为科研评价的指标选取必需考虑学科的因素,抛开学科进行的科研评价是没有重要意义的。

2.2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

药学学科的科研绩效评价的发展与国家的科技发展体制改革是分不开的。在“计划”科技项目的“大锅饭”时代科技工作者和科研机构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有限,对科研业绩进行评价意义不大。1985年,在《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全国主要科技力量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为经济建设服务”后,我国的医药科技结构发生了巨变、科研机构进行了转制、医药企业创新能力提高,从而也促进了科研人员积极性的提升,科研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在2016年的《医药工业发展规划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350号)中更将“增强产业创新能力”放在了任务首位,同时也提出要推动创新升级和加强研发支持。医药的创新离不开科学研究,重大医药科技成果的产生也是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那么如何客观评价科研人员的成果以使优秀的科研人员脱颖而出;如何激发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以发挥他们的专长和兴趣扎实开展长期有效的科研活动而不是急功近利、投机取巧地完成工作任务;如何营造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以促进团队发展和鼓励合作;如何促进药学学科的发展和医药科技的创新以达到国家战略发展和产业发展的要求是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需要研究的问题。

3关于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的思考

虽然我们已经把科研绩效评价的范围集中在了“学科”的范畴,但要对药学科研工作者的科研业绩做出尽可能客观准确的评估和评价,构建相对完备的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体系,还需要考虑到行业的因素,不能够一概而论。

3.1高校药学学科的科研绩效评价要考虑到“育人”的因素

高校作为我国医药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医药基础研究的主力军,但是其与科研院所、医药企业的最大不同在于高校在开展科学研究之时以及产出科研成果之后,还要丰富原有学科或者与其它学科交叉融合创建新学科,把知识条理化、规范化以在人才培养、社会服务中实现知识创新的价值。也就是说高校在进行科学研究的同时首先要完成其核心职能人才培养,其次还要完成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职能。因此,在建立高校药学学科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时,必须要考虑到高校的职能。

3.2医院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要考虑到医院“服务”的功能

随着医院药学工作模式的转变,部分大型综合医院开始设立独立的实验室或研究所来进行药学研究,但医院开展药学科学研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高临床服务,即将研究成果转化到临床,最终提升临床服务水平。因此,在这些实验室和研究所中更多的是具有双重身份的医务人员,一方面他们是一个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另一方面更需要他们构建一个科研平台,帮助临床医师更科学地进行研究。因此,在建立医院药学学科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时,必须要考虑医院的第一线工作“服务于病人”是医院工作的根本的因素。

3.3公共科研机构的药学学科科研绩效评价要符合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

公共科研机构作为科学研究的主要承担载体,作为国家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的基地。尤其诸如中科院等科研院所更是我国战略科技力量的集中地,承担着国家的重大科研任务有的甚至是国防任务和军工任务,其在管理(绩效)上必须符合国家的科技发展规划,其发展受国家科学发展战略的影响很大,因此,在建立公共机构的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时,必须要考虑到国家政策的因素。

参考文献

[1]田丽娟.中国现代药学史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2006.

[2]陆军,宋筱平,陆叔云.关于学科、学科建设等相关概念的讨论[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4,25(6):13-15.

[3]栾永福,孙蓉.大科学研究模式背景下药学学科发展方向的思考[J].评价思路与方法,2013,30(5):257-260.

[4]柴逸峰.我国药学学科发展:现状与展望[C].第五届全国药学服务与研究学术论坛论文集,2013.

[5]戚涌,李千目.科学研究绩效评价的理论与方法[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11.

[6]杨秦,李文林,房玉玲,徐晨辰.高等院校学科科研绩效评价研究———以中医外科学为例[J].中国中医药图书情报杂志,2014,38(1):59-62.

[7]卢苇.国内外高校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比较研究[J].南京财经大学学报,2014(6):73-77.

作者:闫璐颖 谢玉诚 单位:中国药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