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声誉指标化及其矛盾

学术声誉指标化及其矛盾

将学术声誉纳入大学排行榜的指标体系,正是看到了学术声誉的重要传播价值及由此衍生出的商业价值。声誉调查指标处于排行榜的重要位置,且占有相对较高的权重,原因也在于此。学术声誉对于大学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无论从传播价值还是传承的角度来看,都是大学基本精神维度的延伸。

对学术声誉进行调查的方法一般是展开社会调查,即以问卷调查方式,向不同地域、不同学科的学者征询意见,并对问卷调查结果进行统计排序。在缺乏明确、翔实的教学等方面数据(特别是可行的国际对比数据)的前提下,进行大量的社会调查并进行统计处理,使用该结果进入国际大学排行榜的榜单,不失为一种从定性到定量的成功转化。

然而,针对大学学术声誉进行的调查和统计方法在诸多方面备受诟病。尤其是调查样本的选择,如在地域、学科特别是人员方面,传播学认为,“受众”是富有个性的单个人,在心理、习惯、认知态度与价值标准、文化素质等方面存在极大的差异性,因此调查结果可能千差万别。具体体现在:

1.地域广度,地域选择是否广泛,学科的覆盖是否全面并且公平地分布;

2.专家权威,专家学者的遴选是否权威,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3.意见公平,专家所发表的意见是否公平,信息来源是否真实;

4.统计方法,统计分析方法是否科学,所得出的结论是否合理,以及最后产生的差异化结果;

5.量化标准,也是最矛盾的问题。

“学术声誉”正是由于其自身的特征———极端重要,却又无法被确切量化,因此无法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排序,从而产生了矛盾,即非量化的主观评价与统一的客观标准的矛盾。大学排行榜排名结果,以客观、标准化的数据作为依据进行指标排序,“学术声誉”这项指标也因此“被迫”以标准化的数据呈现,主观认知的结果与评价被客观量化,争议也由此产生。

因此,大学排行榜对大学进行学术声誉评价时,以何种方式获取信息,所进行的数据采集和统计工作如何取舍,成为存在极大争议的问题。此外,除了通过公开渠道采集数据外,部分大学排行榜还要求高校提供有关数据信息,而后加以汇总、整理和分析。如果高校因为某种原因拒绝提供此类数据信息,排行榜就会完全忽略该校的学术声誉与社会影响,榜单上将不再出现该校的名字与位次。这种由于排名需要要求被评价高校提供数据的做法,无论出于商业目的还是其他原因,都会使该排行榜所采用的排名方法及结果的公正性与可信度被大家所质疑。

实际上,在学术声誉的认定方面,公众最具有发言权,因为他们是高等教育的直接利益相关者与受益者。大众并不特别关注细节数据,如招生数、就业率、科研经费等,而是只关注排名结果,即学校的位次情况。国内部分排行榜不断推出面向高考考生和家长的大学专业、学科等排行榜或评估报告,其目的可见一斑。这个由公众的“简单判断”而形成的认知结果会逐渐形成传播意义上的“公众意见”,进而固化下来形成“社会形象”。

大学的学术声誉一般被大众认知为大学的社会形象,即大众对大学的感性认识,并且被反复强化,因此具有稳定性的一般特质。对于一流大学乃至是顶尖大学而言,其良好的学术声誉始终被公众认可;而对于学术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层次接近的大学而言,公众无法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大学排行榜所进行的专家调查也无法对此进行精确分类和定位,因此只能进行模糊评价,这样得到的结果同样为人所诟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