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产业化中的财政支农机制创新

农业产业化中的财政支农机制创新

摘要:近年来,各级财政牢固树立“支农、强农、富农”的工作理念,精心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财政奖补和项目支持,积极开展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态势良好。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支持在转方式、调结构,加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方面发挥出更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财政支农;现代农业

近年来,各级财政牢固树立“支农、强农、富农”的工作理念,精心培植农业龙头企业,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取得了明显成效。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依托,强化政策扶持,通过贷款贴息、项目扶持等方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通过财政奖补和项目支持,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态势良好。对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财政支持在转方式、调结构,加快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方面发挥了更重要的作用。

1财政支农的优惠支持

(1)提高补贴标准。省财政对单个企业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00万元,临沂市财政对单个企业最高贴息额不超过10万元。这个补贴标准远不能满足企业需要,建议提高补贴标准,并降低贴息金额的最低额度,或不再设置最低贴息额度限制。(2)建议按贷款利率贴息。财政对企业贷款一般按基准利率贴息,而龙头企业在各个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均高于基准利率,造成龙头企业在财政贴息后仍然要承担一部分利息。建议省市财政加大补贴力度,直接按每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全部贴息。(3)扩大补贴范围和资金用途。由于农业部门严控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指标,临沂市还实行淘汰递补制,造成省市级龙头企业数量始终无法壮大。建议在适当放宽龙头企业指标的同时,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范围,省财政在重点支持省级龙头企业的前提下,按下管一级的原则,可以对市级龙头企业及合作社进行贷款贴息,以促进中小农业企业及合作社的发展。资金用途可扩展到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固定资产投资、基地建设、农产品原料收购、品牌创建、销售渠道建设等农业企业及合作社需要的方面。

2创新完善财政与金融扶持方式,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

近年来,各级部门不断创新完善财政扶持与金融支持方式,将财政贴息资金与金融信贷资金有效对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这一做法,进一步调动了企业加大投入、银行增加信贷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对金融信贷的带动作用,有效增加了龙头企业的资金周转。建议通过提高补贴标准降低贴息金额的最低额度,各级财政加大补贴力度,直接按每笔贷款的贷款利率全部贴息。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范围和资金用途,资金用途可扩展到技术改造、产品研发、固定资产投资、基地建设、农产品原料收购、品牌创建、销售渠道建和设等农业企业及合作社需要的方面,以促进中小农业企业及合作社的发展。

3加强财政、金融和担保公司的合作,实现中小农业企业及合作社顺利获得贷款

资金短缺一直是困扰的企业成长的大问题。农业是一个生产周期长的行业,如果不依靠金融资本,而仅凭公司一点点积累,很难实现跨越式发展。由于中小农业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物,农业企业规模小、生产周期长、见效慢,影响金融部门对其放贷积极性。建议由各级财政建立风险基金,组建涉农企业担保公司,实现中小农业企业及合作社顺利获得贷款。

4突出重点,细化政策,着力加强对制种业发展的扶持

(1)积极支持农业新品种的研发能力。财政部门要将支持种业科技自主创新摆在优先位置,切实增加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和开发方面的投入,重点支持我省农业院校、科研单位和企业运用现代育种技术,加强基础性研究,不断研制和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产优质适用新品种。积极筹措、充分利用好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等科研专项资金,支持推进种子科研与商业应用的有效对接和合理流动,逐步建立运行高效的种子科研成果共享和转化机制。(2)积极支持提升供种保障能力。财政部门要将良种繁育和供应作为财政支持的重要环节,努力筹措资金,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和机械化的种子生产基地,重点加强土地整理改良、水利基础设施和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省级财政要继续安排资金,对种子储备给予补助,支持建立健全省级种子储备体系。

5创新机制,加强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1)积极推进财政资金整合。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1〕8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积极会同农业、科技、发改等相关部门,着力打造和构建支持种子产业发展的融资平台,引导科研育种、农技推广、产业发展等与种业发展相关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重点扶持,形成合力,集中财力解决好制约我省种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瓶颈问题。(2)积极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政策性、公益性、引导性和安全性的原则,积极探索和创新财政投入机制,如,继续探索和完善综合运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担保、股权投资等灵活多样的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金融资金投入种子行业,逐步改善种业发展的金融资源配置,建立起市场主导与政府扶持相结合、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相结合的支持种业发展长效机制。(3)积极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对支持种业发展的各项财政资金,要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强化资金监管机制,加强绩效考评,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

作者:刘云 单位: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财经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