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

中国城镇化发展与农民收入增长关系

摘要:大量研究资料表明,在城镇化这个命题中,中外众多学者从不同领域入手,研究了其与宏观经济变化,平均人口收入变化和产业重构调整升级等众多领域的关系,结果均显示正相关关系,因此得出了城镇化是人类社会进程推动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的结论。本文将运用数学模型,将定理结合实际来分析我国城镇化与农副产品产业之间的关系。

关键词:中国城镇化发展;农民收入增长;关系;动态计量经济分析

一、背景

通过阅读文献可以发现,国内外学者分别从不同角度研究了城镇化与经济增长、农民收入增加、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农业产业化之间的关系,认为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城镇化与经济增长、人均GDP、二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工业化水平、农民收入水平等因素都关系密切,且呈明显的正向相关关系。但是,专门就城镇化与农业增长关系的研究较少,定量研究的资料更是缺乏。农业增长与城镇化相互作用的效果如何?如何结合中国数据定量分析二者之间的关系,研究这个问题有利于正确把握我国城镇化与农业增长的互动机制,为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决策依据。下文运用协整分析、误差修正模型分析对我国城镇化与农业经济增长关系进行定量研究,分析我国城镇化与农业增长相互影响的动态变化。

二、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1.单位根检验

首先对所研究的相关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如果序列存在单位根,则进行一阶差分,一阶差分后,序列成为平稳过程,则称时间序列为一阶单整序列,记作I(1)。如果非平衡时间序列经过p次差分才能达到平稳,则称其为p阶单整序列,记为I(p),其中p表示单整阶数。本文采用ADF检验法对相关数据进行单位根检验。考虑y存在p阶序列相关,用p阶自回归过程来修正:ut是服从独立同分布的白噪声过程:p为最佳滞后期数,保证ut的平稳性,其确定服从赤池信息准则(高铁梅,2009)。

2.协整检验

两个线性增长量是否具有稳定的动态均衡关系可由协整关系来表达。先用单位根检验考查时间序列是否平稳,如果不平稳则进行差分,直到平稳后,进行协整检验,判断它们之间是否有协整关系,然后进行线性回归。本文的协整检验采用EG两步法。

3.变量和数据选择

本项研究采用全国的数据资料,均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各年),取样时段为1978-2015年。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PI以现价形式表示,考虑到消除物价因素的影响,本文直接采用以1978年为基期(1978=100)的农民人均纯收入指数。为了消除数据的异方差性,对农民收入和城镇化指标均取自然对数,分别用LnNM、LnSC、LnFSC、LnCZH表示,取自然对数后不改变数据的协整关系。

三、实证模型

1.单位根检验

为检验变量的平稳性,对消除异方差后的LnNM、LnSC、LnFSC、LnCZH时间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从检验结果可知,农民人均纯收入、生产性收入、非生产性收入以及城镇化水平的对数的一阶差分序列在95%的置信水平下,ADF检验均显示为一阶单整序列。

2.协整检验

单位根检验结果表明城镇化水平、农民人均纯收入、生产性收入、非生产性收入这四个变量的自然对数序列为一阶单整序列,根据协整理论它们之间可以进行协整分析,现用E-G两步法对变量之间进行协整关系检验。第一步,对变量进行平稳性检验:第二步,对变量进行普通最小二乘法回归,对回归方程的残差进行平稳性检验,若残差是平稳的,则回归方程的变量之间就存在协整关系,反之则不存在协整关系:首先估计LnNM对LnCZH,LnSC对LnCZH,LnFSC对LnCZH的回归方程,它们的回归模型为:LnNM=α1+β1LnCZH+εt1LnSC=α2+β2LnCZH+εt2LnFSC=α3+β3LnCZH+εt3方程1的残差序列是平稳的,说明农民人均纯收入和城镇化之间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方程2的残差序列是平稳的,说明生产性收入和城镇化之间存在着长期的稳定关系;方程3的残差序列是非平稳的,说明非生产性收入和城镇化之间不存在长期的稳定关系。

四、结语

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和生产性收入与城镇化水平之间均存在显著的长期均衡关系。因此提高城镇化水平对农民生产性收入(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与工资收入之和)的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进而增加了农民的人均纯收入。农民的非生产性收入与城镇化水平之间不存在显著的长期均衡关系。说明城镇化发展对农民非生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与转移性收入之和)的促进作用波动较大,它们之间没有形成稳定的长期关系。

参考文献:

[1]苏发金.城乡统筹:城镇化与农业经济增长关系的实证分析[D].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张丽妮.山西省城镇化发展与农民增收关系的实证分析.

作者:侯卓君 单位:英国利物浦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