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

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与创新

摘要:随着“互联网+”向各个行业渗透,网络经济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在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由于经济管理类专业特点,不管在经管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教学计划、课程教学都应该更重视网络经济相关知识和规律。而经济法作为经济行为与法律知识交融的课程,由于课程知识面宽广、课时量少、经管专业学生法学知识薄弱等特点,本文认为可以从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考核方式等方面结合网络经济视角进行创新。

关键词:网络经济;教学改革;经济法

1网络经济概念及发展

网络经济是以信息网络为经济活动平台链接生产者、消费者和其他市场主体而形成的全新经济形态。随着智能信息技术的发展和互联网在全国的普及与应用,消费者、生产者等市场主体通过网络联系在一起,网络交易变革了传统的市场交易方式,显著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网络经济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大宗电子商务平台近年来异军突起,中国网络经济高增速发展。2016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为22.97万亿元,同比增长25.5%,并且截至2016年12月,中国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305万人,而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了2240万人①。这都表明未来学生的就业、创业、生活消费等不得不与网络经济紧密相连,而经济管理类专业承担着培养未来社会的中高级经济管理人才,与网络经济关系更为密切,网络经济的发展对传统的课程教学提出了新的挑战。

2网络经济发展对经管专业教学提出的挑战

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从三个方面对经管类专业教学提出新要求,具体如下。首先,从宏观层面的专业设置和专业培养目标来看,网络经济的快速发展要求经管学院设置专门培养网络经济所需人才的专业-例如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等专业,除此之外,在传统经管类专业培养目标方面,加强对学生信息技术、信息管理等技能的重视和培养,帮助学生在未来就业中更加适应网络经济新形态。其次,从中观层面的专业教学计划来看,为了实现网络经济对经管类专业人才培养要求和目标,需要重新调整每个专业的教学计划,例如工商管理专业除了需要开设人力资源管理、战略管理等课程以外,还需要设置信息管理、电子商务等与网络经济相关的课程。最后,从微观层面的课程教学来讲,除了网络营销、电子商务等与网络经济关系密切的课程外,传统的课程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法等方面也要重视网络经济新经济形态所带来的影响,例如经济法这门课程,需要在经济和法律两个方面考虑网络经济对课程设计方面的影响。由于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涉及经济和法律特点差异很大的两个学科,经管类学生法律基础较为薄弱,且经济和法律都与网络经济密切相关,例如前者涉及市场经济跨越时间空间网络交易新方式,后者与网络经济过程中电子商务法、网络安全法等新法律法规密切相关。因此以经管类经济法课程为例研究如何从网络经济视角革新经管专业教学方式,有其重要性和典型性。

3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特点与问题分析

在中国高校经管类专业中,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大部分经管专业,把“经济法”课程列为一门重要的必修课。然而,考虑到经济管理专业学生没有系统的法学知识,而经济法内容较多且法律条文枯燥,关于如何开展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已有部分老师在研究,主要研究成果汇总如下。(1)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特点。从教学内容上来看,“经济法”课程内容跨越民法、商法、经济法等多个法律部门,内容庞杂,课程要求综合性强,涉及面宽,但法学理论深度底;从教学安排上来看,经济法课程一般32-40课时,课时量少;从学生基础方面来看,学生法学基础知识薄弱,对法律知识学习方法存在误解[1]。(2)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课程设计方面,课时量太少且没有关注经济法课程的特殊性;其次,教学方法方面,强调理论而实践不足;最后,教学效果方面,学生兴趣低且主动性较差[2]。(3)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改进对策。课程设计方面,有学者认为应根据经管类专业进一步细分,例如营销专业在讲述时应该包含广告法律制度、禁止传销条例等[3]。教学方法方面,大部分学者认为经济法课程应注重案例教学,并且要注重案例的选择和案例教学的形式[4-5],然而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之间关系,以及案例教学统一有效的形式方面,则学者们观点存在差异性。根据上述综述,研究学者主要从专业特点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设计和教学方法进行讨论,没有关注智能互联时代背景下网络经济等新兴经济形态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提出的新要求。本文基于网络经济视角,从课程教学内容设置、教学方式、课程考核等方面探究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和创新。

4网络经济视角下经管类经济法教学创新建议

4.1基于网络经济视角的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教学内容改革与创新

(1)经济法教材选用方面,选择以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作为主要参考,并结合网络经济等新知识、新案例。现在市场中经济法教材比较多,根据教材的功能作用,可分为资格考试与辅导类用书、法学专业教材用书和财经高校经管类专业教材用书[5]。由于经管类专业学生法律知识薄弱,对法理学术方面要求不高,需要更多与经济相关的案例,因此比较适合选择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材。在众多经管类“经济法”教材中,本文认为可以从可读性、趣味性、教材章节结构等方面综合考虑。可读性和趣味性主要考虑到经管类学生法律基础薄弱,积极性不强;而教材章节结构需要根据每个专业的特点进行选择,例如会计专业需要包含预算法、税法等章节内容,金融类专业需要包含证券法、商业银行法等章节内容。现有经管类“经济法”教材内容主要针对传统市场交易方式中的市场主体,而网络经济新经济形态下市场主体及交易方式的新特征以及新案例,很少纳入到教材内容中。除此之外,“经济法”教材时效性不强,存在滞后性,不能及时吸纳新通过的法律制度。例如,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最起码在2017年“经济法”授课时,现有教材很难及时更新的法律内容。因此,要以经管类“经济法”教材为参考,结合专业特点和社会发展,及时调整讲授章节和主要内容。(2)在经济法教学课时方面,结合网络经济背景下经管类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进行微调。通过文献阅读,我们发现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时数为32-48课时之间[6]。本文认为经管类经济法课时数可以结合经管学院专业特点及培养目标进行设计。培养目标中与市场主体、经济管理行为、经济协作行为密切度越高,那么经济法教学课时应越高。例如工商管理专业很重要的培养目标之一是培养从事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才,那么高级管理者需要对公司内部进行管理,例如董事会决议、公司重大决策制定等,可能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代表企业在市场中从事交易,因此与经济法协调的对象———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密切相关,课时数量可以设置40课时以上。而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金融工程专业等培养目标则与经济法课程目标紧密度一般,因此经济法课程课时数量可设置在32-38课时之间。(3)在经济法教学内容设置方面,统筹经管类专业培养目标和网络经济形态新诉求,设置基础模块和专有模块。经管类经济法教学内容设置方面,已有研究者认为应该将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应与法学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区分开来,然而就如何设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内容没有一致性的意见。例如,吴昊则认为劳动合同法也是经济法课程内容基本的模块[7],黄亚宇认为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应添加《广告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3]。本文认为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讲授内容应该分为基础模块和专有模块,专有模块的设置应统筹考虑专业培养目标和社会新诉求。由于经管专业要培养懂经济管理懂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基础模块应该选择涉及基础法律和经济管理直接相关的法律知识,基础模块应包括:经济法基础知识、企业法、公司法和合同担保法。在专有模块设置方面,综合考虑各专业培养目标和网络经济等新形态,可以针对每个专业的特点在授课内容专有模块中进行设计。例如根据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劳动与社会保障等专业的培养目标,劳动法可以包含在专有模块之中;在信息管理和信息系统或者金融专业,可以把知识产权法中的工业产权法作为专有模块进行设置,在市场营销学专业,可以把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作为专有模块设置;在投资学专业中,证券法、商业银行法可以作为专有模块进行设置。

4.2基于网络经济视角的经管类“经济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与创新

(1)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应采取理论讲授+小案例举例+大案例讨论综合的教学方式。首先经管类学生没有形成完整法律知识体系,开展模拟法庭等复杂教学方式学生很难用辩论起来;其次,经管类专业经济法课程一般2-3个学分,涉及的内容很广,广泛采取案例讨论或法律诊所等教学方法占用课时多,无法完成课程教学内容;最后,法律条文比较枯燥,经管类专业学生兴趣较低。因此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不能不讲,然而也不能一直讲理论。可以采取在理论讲授部分举小例子,最好贴近学生现实,可以帮助学生理解及增加课堂的趣味性;而在每一大的章节学习结束后,可以进行一个复杂性案例讨论与分析,案例最好从现实真实事件中选取,可以提高学生运用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也增强学生学习这门课程的积极性。(2)把网络经济知识及相关案例通过理论讲授、案例列举或讨论、互联网学习新平台等引入到经管类教学方式中。首先,理论讲授部分结合网络经济所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例如电子商务法、网路安全法等;其次,在小案例举例或者大案例讨论时,可以列举与网络经济相关的案例,例如在市场营销专业,讲授直销等相关法律时,可以举例传销新形式———互联网平台传销(例如“消费全返”等套路);最后,依托“互联网+”,把网络技术应用到经济法教学中,例如除了多媒体教学外,在经济法教学中充分利用泛雅、慕课等学习软件平台,也可以观看庭审录像纪实等视频。

4.3基于网络经济视角的经管类“经济法”课程考核方式改革与创新

(1)经管类经济法课程考核建议采取“课堂参与程度、小组案例讨论、期末闭卷考试”三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经济法考核方式应该从经济法课程特点、学生和教师三个方面综合考虑。从经济法课程特点方面,要求考核方式既能反映学生理论知识掌握情况,也能体现对理论知识的运用能力;学生方面,要求考核方式能激发学生的兴趣而不是增加学生的负担;而老师方面,要求考核方式执行性强且尽量不增加太多教师的工作量。本文建议“课堂参与程度、小组案例讨论、期末闭卷考试”三种形式相结合进行考核设计。(2)把网络经济相关内容体现在考核的每一步骤中。从网络经济视角来看,考核方式也应该在网络经济这一新的经济形态上有所反映。在小组案例讨论中可以选择与网络经济相关的案例,例如设立个互联网公司,模拟互联网企业的组建、运营、破产等系列过程;在期末闭卷考试方面,也要包含网络经济所涉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加强学生对教材之外社会热点问题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曾玉珊.非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设计与改革的若干思考[J].中国大学教学,2012(12):52-54.

[2]黄亚宇.高职营销专业《经济法》课程设计与实践———基于职业能力[J].现代商贸工业,2016(29):200-201.

[3]严明婕.案例教学法在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J].商场现代化,2010(29):89-91.

[4]赵洁.财务管理专业经济法课堂教学改革———案例教学[J].现代经济信息,2017(1):357-358.

[5]王春秋.经管专业经济法教学中的问题与对策研究———以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为例[J].现代经济信息,2016(16):435.

[6]吴昊.非法学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改革创新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2):199-200.

[7]林琳,徐丽.“模块”教学模式在经济法课程中的应用[J].教育探索,2014(8):58-59.

作者:王翠翠 夏玲 傅为忠 单位: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