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

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

摘要: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稳定运行离不开经济法的保护,消费者是市场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因素,其权益的保障直接影响着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因此,市场经济建设的新时期,必须要通过经济法对消费者权益进行保护,维护消费者的利益,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良性发展和稳定运行。

关键词:消费者;权益;经济保护法

我国在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时常发生,用法律武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成了社会关注的重点话题。经济法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消费者的主体性是非常明显的。但在实际的市场经济中,商家并没有特别注重消费者的利益,忽视了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侵犯问题频出,这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健全,经济法保护力度不够等都有直接的关系。

一、经济法下的权益保护问题

经济法是经济法关系的总称,其主要是为了协调社会尤其是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关系。经济法主要是对市场经济主体的权益进行调节,使市场经济活动更加和谐。受以往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经济法的起步较晚,在其发展中因为法律部门是否独立等纠纷也导致这一法律概念一直缺乏科学和系统的定义。法律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没有权利与义务也就没有法律之说。权利是法律赋予人们的一种力量,而义务是在获取权力利益的基础上要履行的,其在法律意义上是相对于权力存在的,是对人的约束和制约。在经济法关系下,消费者有权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并有权力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一旦发生侵权行为可以向有关机关进行公诉,要求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作为利益关系的主体的消费者和商家也有利益维护社会和国家的义务,所以在经济法下规定范围内的义务是经济主体必须要承担的。在经济法下权利与义务是相互依赖的,互相制约的,一方的权力的实现要依靠另一方义务的履行。因此,在经济法下必须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市场经济营造一个良性运行的环境。

二、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一)消费者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较低

我国消费者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长期处于弱势的地位,这种弱势地位在市场经济多元化的今天依然存在,主要受消费者自身和社会两种因素影响。第一,消费者自身对市场的了解不够。在我国多数消费者在购物时存在盲目轻信销售人员的现象,大多消费者在购物之前对产品的了解不够,也没有全面分析当前的市场环境,对产品的优缺点认知不到位,而销售人员却盲目夸大产品优点,掩盖产品缺点。这种盲目性的消费和产品信息的不对称性必然为产品的后续服务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这对消费者和产商都是非常不利的。第二,政府监管部门缺乏管理。侵犯消费者权益问题在我国常有发生,经济法在这方面也制定了明确的监管条文,但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对此的打击和监管力度不够,导致很多产品质量不过关,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这些伪劣产品必然会出现侵权现象。

(二)有关消费者权益的经济保护法法规不健全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类电子商务产品不断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也随之产生。但我国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更新速度较慢,暂有的保护法条文不够健全,并且多数法律法规内容过于理论化,缺乏实践性,很难在现实生活中实现,消费者很难借助法律条文维护自己的利益,没有给予消费者根本性质的保证,导致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件经常发生。

(三)对消费纠纷的解决缺乏实效性

我国消费者侵权事件发生率高的主要原因在于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意识不强。消费者受多种因素的限制,在维权方面存在严重的忽视性,即使自身的权益受到侵害也很难想到用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权。尤其是消费纠纷数额较小时,多数都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这也就导致不良商家以此为契机钻法律和道德的空子,生产和销售大量假冒伪劣产品,严重影响市场环境,危害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同时,在维权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本,这些资本的产生也是导致消费者维权意识不强的原因。另外,我国相关法律针对消费纠纷的解决上欠缺有效性,很多惩罚措施不够完善,这也就导致消费纠纷解决的实效性不高,消费者权益无法得到根本性的保障。

三、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

(一)健全相关的法律制度

当前我国在高度贯彻依法治国的理念,消费者权益保护必须要依靠相关法律,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去规范市场。首先,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条文。结合当前的市场经济和网络经济,对以往的法律条文进行补充,同时对立法的目的、法律性质以及法律依据等也要进行完善,为消费者提供坚实的保障。其次,完善相关的惩处措施。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有法可依的体现,要从处罚措施和力度上体现。在法律条文上要对具体的侵权现象应该采取的惩处措施进行明确规定,做到惩处的有法可依,根据精神伤害和物质伤害之间的差异性采取不同的惩处方式。同时要扩大惩处的规模和金额,对商家进行严格的法律监管,规范消费市场,使消费者在利益受侵害时能够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对自己的权益进行维护。同时惩处范围和金额的提升,能够充分体现出尊重消费者利益以及法律公平公正的特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

(二)加大对商品的监管力度

消费者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参与者,其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要在经济法的保护下提高消费者的地位,这就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政策上给予指导,并在实际监管上加大力度。首先,加大自己的监管范围。在市场经济下受利益的驱动,很多厂商为了节约成本肆意生产伪劣产品,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很不利的影响。因此,加大对商品的监管力度,扩大监管范围,严谨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在具体的监管过程中要对食品类进行严格监管,以保证食品的安全、健康。另外,相关部门要通过明确的监管条例严禁企业之间的违规竞争,规范市场环境,保证市场的良性运行,为消费者提供一个健康的购物环境。其次,严禁市场不良之风。受市场经济体制的影响,很多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通常会采用降价销售的手段,但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就会采用缩减成本的方式,即使用劣质材料。这种现象的存在对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是非常不利的,其会给整个商品市场带来一股不良之风,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对商品市场的管理,健全市场经济体制,严格禁止商品市场中的恶性竞争,保障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最后,鼓励生产者和销售者树立品牌形象。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对产品的生产和流通过程进行监管,严格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信誉,鼓励生产者和销售者树立良好的产品形象,从而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司法救济的途径

我国消费者普遍存在维权意识低的现象,这与我国司法救济途径的不健全也着直接的关系。因此,政府部门要完善司法救济途径,当消费者利益受到侵害时能够在第一时间想到用法律的武器保障自己的利益。首先,要鼓励消费者进行投诉,并完善投诉支援制度,为消费者提供有力的投诉证据,帮助消费者尤其是一些不愿意维权、缺乏维权能力的消费者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市场经济中消费者地位较低,维权意识薄弱,导致我国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经济法始终不够健全,司法救济途径也相对较窄。因此,政府在完善司法救济途径的过程中可以实施消费公益投诉制度,帮助消费者减少投诉成本,维护没有经济能力的消费者有效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减轻对消费者利益的侵害。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市场也在不断扩大,很多不合格、假冒伪劣的产品纷纷融入市场,对我国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造成了十分不利的影响。同时很多伪劣的粮食产品进入市场对消费者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也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危害。因此,想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科学分析影响消费者权益的因素,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商品及市场环境的监管,拓宽司法救济途径,以此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平稳、和谐、安全运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曾昭源.浅谈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J].法制与社会,2017(11):100-101.

[2]任小青.消费者权益的经济法保护功能分析[J].法制博览,2015(36):259.

作者:马迪 单位:吉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