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在中国职业教育中的现状

现代学徒制在中国职业教育中的现状

摘要:现代学徒制是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职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推手,是促进我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走向完善的重要举措。在现代学徒制下,我国产业界用工荒、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也将不再难解。但是,要想真正发挥实效,就必须严肃对待,认真总结经验,完善配套措施,为国家经济转型以及产业技术升级提供有力支持。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现状;前景

现阶段,职业教育的国际化趋势越来越凸显,中国职业教育之路也不能例外,因此,中国现代职业教育也必须打造中国特色的“中国模式”,并提出了定位引领、特色竞争、体制创新、质量提升、国际交融、联盟合作、资源优化、统筹协调八项战略。2014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其中明确指出,将现代学徒制作为构建中国特色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积极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随后,教育部出台现代学徒制试点指导性意见,并选择165家单位进行试点,这标志着我国现代学徒制从理论走向实践的重要折点,本文在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大背景下,就现代学徒制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探讨。

一、学徒制的历史追溯

在我国,学徒制由来已久,历史悠久。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学徒制就已经在民间出现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学徒制也不断发展,在唐代,以官府和行会组织的学徒制也获得了发展。明清时期,行会学徒制成为了最具代表性的学徒制形式,使得传统学徒制的发展达到了顶点。清末以及随后的民国时期,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以各类实业学校为主要形式,推动了学徒制的发展,随之,传统学徒制也逐渐走向衰微。随着新中国的成立,学徒制也获得了发展,学徒制首先采取了制度规范的学徒培训方式,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能为以学校形态为主要形式的职业教育。新中国成立以后,通过学徒制方式对技术型人才进行培训是技术型人才培训的主要方式,但是,由于“”,这种人才培养方式也受到严重打击。直到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学徒制这一人才培训方式得以再次恢复。起初,我国的学徒培训方式受到西方工业化初期的工厂学徒制影响,学徒制培训以工厂学徒制为主,并没有发展成为以企业和学校相结合开展教育培训的现代学徒制制度。90年代以来,特别是1992年,劳动部颁发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的通知》,该文件提出学徒制培训改革,指出要改革学徒培训的决定,文件中指出,学徒招生培训要向定向培训生转变,学徒在学校或培训机构接受正规的技术理论教育,在企业接受相对应的实操训练。至此,现代化的学徒制在我国建设起来,并具有了西方现代学徒制的基本特色。近年来,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教育部门和劳动部门分属不同的管理机构,加之缺乏与产业部门的紧密联系,使得技工学校的西方学徒制特征逐渐减弱。二十世纪末,我国开始深入改革职业教育,职业教育体系也由学校学科本位的职业教育形式代替了过去的工作本位的学徒制,但是,那个时期我国的学徒制还未能像西方一样发展成校企紧密合作型的现代学徒制职业教育模式。2010年,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职业教育改革提出了明显的新要求,特别是在促进校企合作方面,提出了“校企合作制度化”的观点,为我国劳动制度和教育制度的改革探索提供了新的借鉴,明确了半工半读这一方式在现代职业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促进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可行的方案借鉴。自2012年以来,我国教育部在不断推动职业教育改革的过程中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学徒制的实施上来,通过建立现代学徒制的试点和学校,并给予政策支持,明确安排设立企业培训资金、校企合作平台搭建以及国家财产资金的安排和统筹等与现代学徒制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种具体措施,进而在政策方面保障我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和进步。

二、现代学徒制的内涵与特点

(一)现代学徒制的内涵分析

现阶段,学徒制的实施是以我国的经济发展实际情况、产业发展情况以及教育实践和劳动制度为基础的,这是一种适合我国国情的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可以归纳为“四位一体”的人才教育模式,如下图1所示。具体对现代学徒制进行分析,政府需要发挥引导、推动职能,学校承担职业教育和基础培训,企业承担人才培养中的实践实训,行业承担学生的职业资格鉴定,特别是行业协会,在现代人才培养中的协调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当前,很多职业院校都具有明显的行业背景特点,特别是冶金、石油、纺织等专业学校,与行业、产业都存在明显的联系。由于行业对于人才需求具有最直观的把控,因而,必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职业资格鉴定中的作用。

(二)现代学徒制的特点分析

第一,现代学徒制采用职业本位制,并非以企业需求为根本衡量目标。现代学徒制是对现代职业教育模式的创新,是现代化的新型教育模式,是现代技术型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必须在实践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并将人的职业发展为目标,立足于个人终身事业,顺应个人发展的职业规划,而不全是根据市场和用人单位现在的需要来开设专业课程。市场需求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改变,如果按照目前市场需求来设置专业,这就会导致人才的培养适应不了社会的发展。第二,现在学徒制将现代的劳动制度和教育制度融合在一起,成为职业资格制度。当前,我们国家的教育都是以取得学历为最终目标,开展学校教育为基本,具有完整规范的教育课程体系。现代学徒制以学校教育中的职业教育为基础,面向当前劳动制度的产业化,劳动制度下的学徒制与产业结合的培训相契合,是国家职业资格体系的主导者。如果将这两个方面进行整合,将学校教育的成果达到能力要求的标准,并纳入国家职业资格体系中,并对教学质量进行监管,改变一次性考证的现象,反而利用经常性考评。第三,现代学徒制应该以不同年龄、不同层次要求的求职者为对象,提供他们一个终身学习的机会,最终形成以终身学习理念、与普通教育相同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目前,市场对于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并不是单一的,因此,职业教育和现代学徒制应该进行阶梯设计。另外,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应该同等享有相同的社会地位,这也体现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的互通特点。在现代学徒制下,将人才的教育分为不同的层次,中等学徒制可以进入高级学徒制,高级学徒制可以进入普通高等院校接受教育,而接受高等教育的人也可以接受高级学徒制的培训。第四,管理上,科学的管理体系在现代学徒制管理中也至关重要,这需要进行分层管理,并将系统合作与之相结合,将质量的把控放在战略性的发展地位,并将职业培训规范、教学规则和监督体系规范化融合。

三、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支持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缺乏完善的法律规范框架,同时在法律的构建方面也缺少工学结合层面。不少省份也缺少关于政策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解释等方面的规定和文件,造成法律规范缺少刚性约束,过于笼统空洞,为工学结合留下真空地带,进而影响了开展工学结合的水平和实效。

(二)校企合作的层次相对较低,企业缺少参与积极性

近几年,大部分职业学院都开始注重校企合作,但层次普遍较低,很多都只是停留在个别合作,或者仅仅签署了部分合作协议,缺少实质合作,完全流于形式。同时,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学校明显处于劣势地位,从而形成了只顾企业人才需求的订单式培养机制,没有真正规划产业未来发展的各种人才,更没有充分考虑学生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和就业灵活性,对学校和学生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三)缺少合理的经费机制,导致工学结合的运行机制出现利益偏差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的工学结合经费机制缺少效率性和公平性,没有明确合理的安排好学校自筹、企业劳务支出、经费下拨和学生缴费等各种费用,从而导致不同利益体之间出现大量矛盾。这种利益均衡的缺乏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包括学校对教育质量的关注度降低、企业不积极参与工学集合以及实习过程中企业没有真正保障学生利益等。

(四)没有充分保障教育质量

大部分职业教育在管理工学结合方面比较薄弱,教育标准也缺乏统一性,尤其是在教学过程中出现重成绩、轻过程以及随意性较大等问题,一方面没有形成完善的资格证书考评体系,另一方面也没有有效管理好人才培养的过程,从而影响了教育的最终质量。

四、构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对策

(一)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主要培养框架

在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培养框架的构建过程中,应当符合职业教育培养人才的一般模式和结构,并且严格遵守现代学徒制教育的特色和思想,应当把以下四个方面作为重点工作:一是要合理制定培养目标。在未来的产业中,越来越需求技能型人才,因此,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培养目标应当以政府宏观指导为前提,在行业和产业的积极参与下,由企业和学校一起制定。二是要科学确定培养内容。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培养内容应当包括素养培养体系、技能培养体系以及课程体系三大部分。企业应当熏陶好学生的职业道德规范,并且在技能体系中加强与学校的合作,职业学校应当对实践课时和理论课时做出有效分配。三是正确确定培养方式。在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培养方式中,应当坚持师傅带徒弟的原则,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具体培养方式,包括学中做、做中学、工学交替、三元制以及双元制等,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应当以学校现有实训基础为有利条件,加强学校内部学徒制的建立,这就要求必须培养教师的实践技能,培养双师型教师。四是不断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应当建立动态过程管理和静态考证相结合的质量评价体系,并介入行业协会,在资格证书考核体系中融入学生的学徒成果。

(二)实施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具体措施

首先,应当保证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的运行机制符合国情省情,特别是以国家总体部署和规划为前提,保证具体政策符合经济社会的发展,并督促国家机构和学校予以实施,对学校实施工学结合的效果进行监督和考核。其次,应当以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平台为基础,保证政府、企业、学校和行业四位一体制。在平台运行时,应当注重培训中介的功能和作用,无论学校,还是企业,都是现代学徒制培养人才的主体,二者通过合作协议的签订,严格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来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学校和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应当在帮助政府鉴定职业资格的同时,协助企业和学校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再次,应当保证合作保障机制的利益均衡。各方利益均衡是促进各方积极参与现代学徒制的基础和前提,也是校企合作稳定性的重要保障。所谓利益均衡,一方面要保证政府的拨款机制和津贴二次分配机制要科学合理,处理好学校和企业的关系;另一方面要对学徒津贴做出合理处理,并对企业的实习报酬加强规范,从而真正保障学徒的根本利益。当然,还应当平衡培训中介的利益。最后,要保证考核机制的课岗证一体化,进而保障建立的质量控制体系过程控制和标准控制。国家应当加强相关方面的律法,地方政府应当以法律法规为考核依据,有效结合岗位人才需求和资格证书,加强学徒的过程管理。同时,有效介入行业协会,在最终考核中加入学徒过程的质量评价,并充分结合资格证书。

五、结束语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现代职业教育起步相对较晚,发展也比较缓慢,主要表现在工学结合层次相对较低,以及现代学徒制缺乏发展基础等,因此这需要政府予以强力推动。总而言之,应当以国情和省情为基础,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保证人才培养模式符合未来产业的发展状况,同时深化改革职业教育,才能真正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水平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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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余磊 顾家铭 冯薇薇 刘琼 单位: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 武汉市药物增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