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研究

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研究

摘要:

当前中国经济进入了调结构、稳增长的“新常态”,高等教育也步入了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为主要标志的“新常态”阶段,高等职业教育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通过分析当前中国高等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中主体的特征,从高等教育“新常态”下高等职业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机制的要求出发,探讨构建由政府统筹、高校主导、行业监督的特色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的多元主体。

关键词:

“新常态”;高等职业教育;诊断与改进;多元主体

一、引言

当前,中国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高等职业教育要准确了解新常态、积极适应新常态、主动服务新常态,为国家经济的转型升级提供高素质的能工巧匠。作为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一环,高等职业教育评价也应在“新常态”的背景下创新评价机制,因此在2015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把传统高职教育评价升级为更为科学性、联动性和协同性的“诊断与改进”。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机制的构建,也应从创新评价主体为出发点,构建科学合理、客观多元且突出高职特色的教育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机制主体。

二、传统高等职业教育评价体系中的主体现状分析

第一,传统高职教育评价主体具有单一性。改革开放以后,依托中国经济的腾飞,中国高等教育的办学规模不断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也进入了前所未有的“黄金时代”。与其形成对比的是,高职教育质量评价的主体具有单一性。这种单一性体现在,中国的高等教育从招生、人才培养、学位授予等方面都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过程即监控,教育评价似乎不再需要其他主体的参与。使得高职教育从评价标准的制定、评价过程的实施都存在着教育主管部门独导的局面,缺乏多元评价主体,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往往只能“一评定音”。[1]第二,传统高职教育评价主体趋向于同质化。大学的建立与发展并不是倚靠单一化的模式与标准,其评价体系也应具有多样性。高职院校的教育评价体系应该不同于本科院校,不应该拿具有普适性的规范来衡量不同办学定位的教育。同时,高职院校之间也应设定“个性化”评价主体。不同类型的高职院校在办学方向、培养目标、培养方式等方面存在较大不同,因此在高职教育评价主体的构建中,要从各高职院校的实际出发,制定“差异化”和“个性化”的多元主体。[2]

三、“教育新常态”对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提出新要求

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阶段,中国高等职业教育也呈现出相应的“新常态”特征:一是高等职业教育在规模上的增幅越来越趋向于理性。二是高等职业院校要突出特色、适应市场需求,巧妙避开与研究型院校的竞争;三是要创新高职院校管理思路。第一,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必须适应经济发展形势。一个国家教育的发展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是相互依存的。由政府主导的“一揽子”式高等职业教育已经不能与更加开放、多元的社会经济发展形势相适应。新形势下,高校的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办学形式更加灵活,因而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也因顺应社会发展形势和要求,建立以社会需要为导向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标准,从而使得评价结果更好指导高职教育与市场的衔接。第二,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必须体现教育改革内涵。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是教育“新常态”的重要特征。纵观中国高等教育“深综改”的历程,就是把“遵循高等教育规律”置于所倡导的教育理念的首位,完成这一任务最根本标志是政府简政放权,扩大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只有推进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现代化,大学发展才可能真正实现从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从过程管理走向质量监控、从传统管理走向法规治理。

四、高等教育“新常态”下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机制多元主体的构建

第一,教育行政部门是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机制的统筹主体。教育“新常态”下,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转变职能,变“管理教育”为“服务教育”。一方面要减政放权,把具体的、微观的事务向学校放权;另一方面要监权,善于运用如法律、规划、经费等综合政策工具对学校发展进行引导,发挥高校自身的组织能力,广泛吸纳社会资源,保障各个环节的有序推进,进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支撑”的良性循环。教育行政部门在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工作中的统筹作用应体现在:一是引导制定宏观的质量诊断与改进标准和机制。教育行政部门应整合高职院校的共性和个性,畅通社会参与渠道,起草普适性与差异性相结合的标准和机制。二是协调过程。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诊断与改进评价工作。三是统筹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结果。教育行政部门不应对诊断与改进结果进行干预,只是统筹、分析、下达教育诊断与改进结果,并对整改过程进行监督。第二,院校是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的组织主体。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方案的主要研制者杨应崧教授强调,“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改”制度的初衷正是为了让职业院校能够在不依靠外部评估的情况下,把教学质量管理得更加规范、精细、到位,将社会赋予院校的质量保证责任落到实处。”从源头来讲,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是高职教育的一个有机组成部门,其组织实行也必然应该由高校自身来执行。高职院校在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的组织主体作用,一方面体现在高职教育质量的自我诊断与改进上。现代化的高职教育质量评价应该以高职院校的自我诊断与改进为基础。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应该发挥教育主体学校、学生和教师的主观能动性,对高职教育过程实行自我监控,对高职教育质量进行自我评估和自我分析,从而为自身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体现在评价过程中“自下而上”的质量诊断与改进。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评价过程是“教育主管部门制定标准——院校按照标准实施教育行为——院校自查——专家组进驻听取报告——专家组核实佐证材料——出具评估结果和意见。“自下而上”的诊断与改进过程则是:首先由高职院校自身对办学条件进行自我评估,然后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高职院校根据不同的专业差异,形成本区域内各专业的教育诊断与改进标准,接着根据标准改善办学条件、提升办学质量。创新性的“自下而上”的诊断与改进体系保证了高职院校自身的办学自主权,同时参与了高职教育质量诊断与改进标准的制定,并且倒逼诊断与改进标准的科学化和差异化设定。第四,行业企业是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的监督主体。社会组织在教育诊断与改进中的监督作用,一是可以进一步调动行业协会、专业学会、等社会组织参与教育的积极性,为社会和学校架起沟通的桥梁,从而激发社会参与教育事务的积极性。二是更进一步体现高职教育服务社会的初衷。把行业企业纳入高职教育过程中来,使得学校与社会紧密结合、师生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使得行业企业对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有更深入的了解,增强用人单位的对高职教育的自信心。也使得高职院校能够获知社会需求,更精准地为社会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为经济发展服务。[3]五、结束语当前中国处在优化升级、转型调整的“新常态”阶段,高等教育也相应地进入了稳定发展、深化改革的“新常态”。高职教育评价也需要顺应教育改革潮流,突破固有思维,建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高职院校组织、行业企业监督的诊断与改进多元主体,从而形成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高效科学的高职教育诊断与改进模式,在深化改革的“新常态”下形成共同服务于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合力,使高等职业教育在“新常态”下焕发出新的活力。

作者:段晓聪 单位:广东行政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赵婷婷,张彦通.高等教育评价模式的理论探讨[J].高等教育研究[J],2008(1).

[2]李如密.教育新常态与新常态教育[J].江苏教育,2015(8).

[3]杨应崧.教学质量要医院体检更要自我保健[N].中国教育报,2015年10月29日第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