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哲学思考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哲学思考

一、价值问题即是人的问题

作为哲学范畴的价值问题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个重要问题。价值是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一种基本关系,主体和客体是人类实践、认识活动的基本要素,主体和客体之间的最基本关系也就是实践关系和认识关系。价值是对于人而言的,人是价值主体,也就是说人是价值世界生成的主体性根据。马克思通过对生产、劳动、交往、实践等范畴的阐发,深刻揭示了人的社会本质和价值的客观基础:人双重地存在着,一方面,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另一方面,人又是人的自然存在物,也就是说,是为自身而存在着的存在物,因而是类存在物,是社会存在物。正是这种“人的”、“类的”、“社会的”特质,使人成为价值主体,在自己的活动中形成价值关系。人的类特征和社会特征是在人的对象化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正是在改造对象的过程中,人才真正地证明自己是类存在物和社会存在物。人并非由于直接是自然存在物就成为价值主体的,而是由于人超越其自然属性、获得自由自觉性才成为价值主体的。价值总是与人的活动的类特性、社会性,同人的追求的理想性、超越性联系在一起。在人类社会性的生产、劳动、交往的实践中,产生了人作为实践主体的主体性以及以人为主体的价值关系。生产、劳动、交往是人作为主体创造对象价值和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方式,不仅内在地包含了人的自由自觉性、理想性、超越性及其统一,而且这些活动本身就是向着自由自觉性、理想性、超越性及其统一的运动。人在生产、劳动、交往中创造了对象价值和实现了自身价值,就意味着人的价值主体地位的真正确立。价值是揭示客观世界对于满足主体人的需要的意义关系的范畴,是指具有特定属性的客体对于主体需要的意义以及主体对之的评价。人和具体事物、主体和客体、事物与事物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联系、相互统一是价值的存在和表现形式。事物的价值,从广义上说包含着两个相互联系的方面:一是事物的存在对人的作用和意义;二是人对事物有用性认识、判断和评价。价值既是一个关系范畴又是一个属性范畴,其所表达的是人与物之间的需要与满足的对应关系,即具有某种属性和性质的客体能够满足主体的一定需要的关系,反映了客体的属性与主体的需求、主体的尺度之间的统一。价值观是人们对于价值的根本观点。在社会实践和价值概念的基础上,主体必然会形成一定的价值判断和价值观念,继而价值观念在人们的实践中进一步集中、抽象、升华,就会形成对于价值、价值关系的一般看法和根本观点,并外在表现为处理各种价值问题时所持有的比较稳定的立场、观点和态度的总和,这就是价值观。每一社会形态以及每一历史时期,都不可能只存在一种价值观体系,往往是多种价值观并存。由于主体存在阶级立场、社会地位、利益诉求、文化素养等差异,必然会存在形形色色的价值观念,形成社会价值观的多样化。在一个社会中,只有被统治阶级宣传、倡导,通过国家机器使之在全社会贯彻、实施,占主导地位、对社会起到重要的引导、制约作用的价值观才可以称为核心价值观。因此,核心价值观具有明显的阶级烙印,不同的社会制度会形成不同的价值观。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忠孝价值观是一个农业封建国家所需要的价值观,它适应并维护了传统的封建制度;西方的资本主义核心价值观是近代以来在欧洲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形成和发展起来,适应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制度,以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主导的价值观。中国共产党十八大报告中概括提炼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三个倡导”十二个词,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明确了社会主义价值目标、价值导向以及价值准则。反映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诉求和理想信念,彰显社会主义价值取向、体现科学社会主义价值原则、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二、“现实的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足点

马克思、恩格斯从人的现实性出发去研究和分析人的存在及社会发展。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类历史是人类活动创造的历史,社会历史的前提是现实的从事实践的人。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这里所说的个人不是他们自己或别人想象中的那种人,而是现实中的个人,也就是说,这些个人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着的。”“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设想的、所想象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口头说的、思考出来的、设想出来的、想象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有血有肉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从现实的前提出发,它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由此可见,社会是人的社会,人类历史是人类活动创造的历史,社会历史的前提是现实的从事实践的人。人作为有意识的存在物,通过自身的实践去改造客观世界并在这一过程中追求自己和实现自己的目的。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生存的前提,只有在生活基本满足的条件下,人才能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的活动。人们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都受到生产力发展的程度和自己所处的生产关系的制约。总之,马克思主义认为“现实的人”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是指所有生活在社会中的有生命的个人,他们是社会的主体,彼此结成一定社会关系不断地从事着实践和生活,因而是客观实在的、在历史中行动着的人。这样的人是被它所依存的社会所规定着,同时又能动地建设和改变着社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属于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重要范畴。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观念的上层建筑的重要范畴,也是社会意识的重要形式。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现实的人”的本质属性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质属性决定了我们可以从唯物史观原理中把握“现实的人”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的内在逻辑关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意识,它的建构也要受一定的生产方式的决定与制约。生产方式的主体是“现实的人”,人们在从事物质生产实践的过程中,必然会发生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因此,“现实的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足点。

三、“人民主体”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指向

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历史从根本上说是生产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历史。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主体是劳动群众。作为物质生产的承担者的劳动群众,创造了人们吃穿住行等必需的生活资料和从事政治、科学、文化、艺术等活动所必需的物质前提。人民群众是社会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精神财富,首先是通过生产实践为创造精神财富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和设施体现出来。没有一定的物质生活资料和物质设施,任何科学、文化、艺术等精神活动或精神生产都无法进行。同时,人民群众的生活、实践是一切精神财富、精神产品形成和发展的源泉。一切科学理论,一切有价值的文学艺术,都来源于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实践。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人民群众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也创造并改造着社会关系。生产关系的变革、社会制度的更替最终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但它又不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自发地实现和完成,必然通过人民群众的革命实践。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出发,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的观点。思想蕴含了丰富的人民主体的思想。等中国共产党人提出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人的解放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基本思想,同时,等中国共产党人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的主体及创造者的观点,从革命实践的需要出发,提出要充分重视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的价值,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实践中的创造力,依靠人民群众进行革命和建设实践。邓小平的人民主体思想主要是围绕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下物质生产力发展问题展开。邓小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宗旨,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提出发展物质生产力,在现代化建设中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富裕的价值目标。提出科学发展的理念,在执政理念层面,他提出要坚持执政为民、立党为公的思想,进一步揭示了中国共产党的执政规律,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实现人民的幸福,在正确化解矛盾和科学协调利益关系中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以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提出“中国梦”的概念,从人民群众幸福实现以及理想实现出发,阐发了当代社会发展如何坚持人民主体的问题,并多次在讲话中强调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为新形势下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思想指明了方向。因此,建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人民主体原则有其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基础。人民主体思想是中国共产党革命和建设的优良传统,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社会主义本质的重要体现,必然要坚持人民主体的基本原则。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更多地关注利益的实现,因此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有助于人民群众接受和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人的全面发展”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最终归宿

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看做人类必将进入的一个更高级的文明阶段,而这个文明阶段的本质就是一个更高级、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马克思主义人的全面发展理论认为,从个人方面看,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每个人的素质、能力和潜能得到不断地发展和发挥,每个人的科学可持续发展能够不断满足,每个人能够个性地自由发展和自由地按照自己的意愿自主的做事;从整个人类方面看,人的全面发展的要求是人类由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自身的关系达到一种和谐境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精髓,马克思所有关于人的思想都围绕如何使人摆脱剥削、压迫和异化,实现人自身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人的全面发展处在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地位,社会主义也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人的全面发展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价值导向。“以人为本”的实质是以人为目的,反对把人作为手段的错误价值观念,充分体现人是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目标和动力。这就要求我们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统一起来。没有经济社会发展,人的全面发展也就失去了基础和保证。人的全面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离开了人的全面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就失去了目标和动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是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人的发展越全面,就会创造更多的社会物质文化财富,人民的生活就越能得到改善;而物质文化条件越充分,又越能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作者:马家骧 俞竹平 单位:中共天水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