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小学生诚信养成教育研究

农村小学生诚信养成教育研究

摘要

让农村的孩子知道如何去做一个诚信的人,是他们人生建筑的基础工程。在农村小学生的人生初级阶段,强化诚信教育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发挥家庭、社会、学校,特别是学校在农村小学生诚信观念塑造中的作用,是我们需要重视的农村小学生诚信养成教育策略。

关键词

诚信教育;小学生;农村;策略

小学阶段是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奠基阶段,也是一个人道德素质构筑的关键时期,对农村小学生来说亦不例外。采取有效的对策在小学阶段针对乡村小学生开展诚信教育刻不容缓,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挥家庭对乡村小学生诚信观念的塑造作用

(一)家长要以诚信家风影响子女

家风是形成孩子良好诚信品质不可缺少的因素。学生诚信养成的第一块沃土是耳濡目染的诚信家风。在人们的家庭生活中,每一个家庭成员的良好的言行,其诚实守信的品质,特别容易形成相互间的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影响。对于一个人的成长来说,其诚信品质的形成,通常要依赖成长过程中长期的环境熏陶,其中家庭环境的熏陶最为重要。

(二)家长要有意识地塑造孩子的诚信品质

家长对孩子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塑造,来自家长的诚信教育,对于形成孩子诚信的道德品质具有“绘画涂底色”的基础作用。倘若家长也偏执地认为老实人吃亏,甚至教唆孩子耍圆滑世故,那么孩子的诚信一定会出现问题。因此,家长要经常向孩子传达待人以诚、成事以信的思想,强调为人诚实的重要性,要求子女答应别人的事情,必须要尽力做到。父母要当好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三)家长要给孩子树立一个权威的诚信榜样

家长要以对孩子一生负责的态度,于一言一行间,为孩子树立诚信榜样。权威性来源于坚持诚信原则的不可动摇性,要求家长以良好的道德品格感染孩子,令其受到良好的熏陶。家长不向孩子随意承诺,而一旦承诺就一定要兑现承诺。家长切忌对孩子实施一时的“策略小欺骗”,防止因小失大,给孩子的一生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否则悔之晚矣。

二、发挥社会在小学生诚信观念塑造中的作用

(一)各级部门要倡导诚信

实施诚信教育,乡村管理部门是不容忽视的社会力量。各级部门要积极倡导诚信,并以身作则,做到言而有信,要取信于民。管理部门的诚信工作做得好,人们自然跟从。人人都以诚信为荣,小学生受到诚信氛围熏染,自然而然就能形成诚信的良好品质。

(二)建立诚信的管理机制

有关部门要令守信的行为得到应有保护,令失信行为受到应有惩罚,提升失信成本,增加失信损失,让继续失信者再无条件承担;要通过法制保障,加强对失信行为的强制处罚和追究,使失信的行为不仅受到法律的制裁,还要受到道德的严厉谴责,从而保护诚实守信者,给他们以应有的社会荣誉,以此让小学生在诚信光荣的乡村社会环境里健康成长。

(三)媒体舆论推崇和宣传诚信

小学生诚信培养也要发挥媒体的功能,发起崇尚诚信的舆论评论。发现诚信典型就力推,有诚信榜样就大力宣传,让诚信舆论形成浓烈氛围,使背离诚信的行为为人所不齿,使诚信行为受到尊崇和表彰。也就是说,让崇尚诚信的观念广播于社会。小学生在这样的舆论氛围里,会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诚信品质的形成自然水到渠成。

三、发挥乡村学校在小学生诚信观念塑造中的作用

(一)学校要拥有良好校风学风

只在良好的校园诚信环境里,正能量满满的校园诚信榜样才有可能存在。身边诚信人,身边诚信事,最能打动和影响小学生,因此,要倡导和强调在学习生活中,同学间借用东西,好借好还。一旦发现有学生诚信案例,学校和老师应不失时机地给予表扬,要从校园日常小事入手,推进校园诚信教育。事实上,校园无小事,教育无小事,只有在润物细无声的微细滋养里,诚信的树苗才会逐渐长成大树。

(二)建设诚信校风

诚信校风因其高质量,必然具备较强的影响力和渗透力,诚信校风是一种氛围、一种环境,能够令学生在诚信陶冶中砥砺德行,让诚信逐步内化为他们自身的素质。班级可以组织诚信主题演讲比赛或辩论会,让小学生做,也鼓励他们说。以诚信为探讨内容,乡村学校和教师要经常开展一些德育谈心活动,与学生积极交流。同时,课堂活动要注意寓教于乐,气氛畅达,注重环境美与心灵美的组合塑造,净化学生心灵,引导小学生逐步养成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形成健全人格。

(三)学校的师风要优良

教师必须是表里如一,树立言出必行的榜样,决不可失信于小学生,否则“上梁不正下梁歪”的恶劣影响将贻害无穷。对法律法规,教师必须遵守;学校的规章制,教师要自觉遵从;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与学校的教学工作安排保持一致,为小学生真实地、健康地成长树立榜样。

总之,为了能让农村孩子将来能顺利融入社会,健康地成长,就要让他们从小知道诚信的重要。就是说,诚信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作者:肖泽群 单位:贵州省习水县习酒镇中心小学中小学

参考文献

[1]梅秋华.诚信在召唤[J].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13(7).

[2]宋元林.论对青少年诚信品质培养的必要性及其可能[J].湖南社会科学,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