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思考

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思考

摘要: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的战略研究意义重大。要在政策规划、管理制度、培训项目、培训创新、人才培养、课题研究、资源共建等方面进行合作;要通过学术论坛、考察参访、互请互聘、名师工作室、技能竞赛、学习共同体、跟岗研修、课题研究等模式开展合作;要明确培训合作的定位与目标;要建立健全培训合作的政策支持、组织筹划、经费保障和技术支撑等机制。

关键词: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

探讨区域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是提高区域中小学教师培训质量的重要助推器。文章立足于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交流合作的战略思考,探寻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共赢的发展之路。

一、开展闽台教师培训合作的背景和缘由

(一)闽台在教育交流合作中具有基础优势和丰富经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闽台教育交流开始频繁起来,2009年《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颁布后,明确了福建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主体地位,闽台教育交流不断活跃和深入拓展,合作取得显著成效,积累丰富经验。闽台中小学教师交流以考察互访为平台,交流更加多元;以校际合作、缔结友好学校为桥梁,对流频繁开展;以学科教学交流和研究为载体,交流内容不断深化;以论坛、研讨会等学术交流为主导,交流层次不断提升。[1]福建省应充分发挥独特的对台政策优势和闽台“五缘”优势,拓展两岸教师培训交流合作渠道,促进两岸教师培训的深度融合与共同发展。福建应成为两岸教师培训合作的示范区,努力创新两地培训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提升海峡两岸教师队伍建设的对接能力。

(二)闽台教师培训资源在区域间合理流动的需要

近二十年来台湾在人口少子化背景下,教育资源过度饱和。一是教师教育资源过剩:台湾地区人口约2345万人,少于福建(人口为3774万人),[2]而大学163所,大大多于福建(90所)。随着台湾教师教育机构的市场化,普通大学与师范院校一起参与教师职前职后培养,教师培训机构供过于求。二是中小学教师资源过剩:从学校生师比例看,台湾小学生师比为23.7,中学为30.1,福建小学为37.8,中学为50.3。可见,台湾中小学师资相比福建存在过度饱和现象。[3]福建基础教育存在着教师资源供给不足、城乡资源不均、中小幼教师数量缺口大、县市教师培训机构培训能力有待提升等问题。[4]台湾过剩的教师教育资源可以弥补福建师资不足,台湾教师培训机构可以与福建教师培训机构、中小学校进行合作,促进区域性优质培训资源的流动和分享。

(三)闽台教师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化发展的需要

随着基础教育的发展和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教师培训机构建设面临新的挑战。当前,单一的教师培训机构从师资结构、办学条件、资源配备、办学空间等方面都有待完善,无法完全满足日益变化发展的培训新形势需要。如何将教师培训机构单体优势转变成群体优势、从单一优势转变为区域优势,全面提高培训效率与质量,是新时期教师培训工作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闽台间培训机构合作,共享资源、优化配置,共同构筑海峡两岸基础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交流合作的前沿平台,做大做强培训工作。

(四)闽台教师培训领域有优势互补的需要

台湾地区教师培训以“教师专业标准”为本位、注重进修课程“模块化”“主题化”、强调教师有效教学深耕推广、倡导跨学科综合型教师的培养、重视传统教育与国际教育有机融合、实施培训机构认证评鉴机制等,都值得大陆借鉴。在国家重视教师培训的大环境下,福建省教师培训工作在内容改进、内涵提升和模式创新等方面有了长足发展,促进了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提高。但是,福建教师队伍仍存在如整体学历水平不高、专业素养急需提升、农村教师整体水平薄弱、缺乏跨学科综合性知识、紧缺学科教师有待培养等突出问题。[5]三五”期间,福建省提出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和初中“壮腰工程”,迫切要求教师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闽台教师培训工作各有优势,需要在培训理念、模式、课程、管理、资源、评估等方面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二、闽台教师培训合作的定位和目标

闽台两地文化同宗、语言相通,教育一脉相承。两地教师培训有各自优质的培训理念、培训品牌、培训项目、专家资源、管理经验和技术服务。闽台教师培训合作是基于各自优势资源和发展需求,围绕教师培训所开展的一项合作式、互动式、共赢式的活动,促进闽台教师培训知识、资源、师资、成果的优化配置与流动,发挥内在动力,优势互补,共赢发展。闽台教师培训合作遵循“一个宗旨”“二个定位”“三个促进”“四个有利”的基本定位、原则与目标。

(一)一个宗旨、两个定位

“一个宗旨”:闽台教师培训合作应立足于闽台教师专业化发展的现状和闽台一线教师教育教学的实际需求,本着以提升闽台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而促进闽台基础教育发展为目标,坚持遵循“需求导向、资源统筹、开放自主、互惠共享、专业引领”的合作理念,构建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平台,凝聚闽台教师培训力量,优化闽台教师培训资源,促进闽台教师培训互补互惠、共享共建、创新提升。“两个定位”:一是互信和开放,这是两岸教师培训合作的准则;二是共赢与发展,这是两岸教师继续教育合作的共同目标。

(二)三个促进、四个有利

“三个促进”:一是促进两地教师培训管理体制的完善;二是促进两地教师培训共享机制的建立;三是促进两地教师培训合作领域的拓展。“四个有利于”:一是有利于闽台教师培训理念、模式、课程、管理、师资、资源、技术的优势互补、共赢发展,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培训的专业化和优质化;二是有利于提高闽台教师培训机构在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三是有利于闽台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理念的更新和教育教学能力的提升,进而促进闽台中小学教育整体质量内涵的提升;四是有利于闽台教育工作者、中小学学生增进民族传统文化认同感,并立足福建,辐射全国,促进两岸基础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合作的深度融合。

三、闽台教师培训合作内容和合作模式

(一)合作内容

1.培训政策规划合作。两岸教师培训所秉承的理念是一致的,如强调培训服务于“教育创新、学校改变、教师发展和学生进步”,服务于“教师终身化、专业化、优质化发展”;强调培训遵循“专业前瞻、精致高效、创新多元”的原则,等等。基于以上共性,两地可以共同研定闽台中小学教师终身学习体系、闽台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作政策框架、闽台中小学教师队伍培养中长期规划等。2.培训管理制度合作。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学分认定工作是教师培训管理中的重要环节,闽台可以共同研制培训学分标准体系,制订两地互认互通的学时学分管理制度,如学分互认、学分转换和积累、教师资格认定中部分成绩的互认等。在培训日常管理方面,两地在培训管理规范化、模式多元化、内容系统化、方式多样化等方面做了很多探究,积累了良好经验,可以学习借鉴。3.培训项目合作。以培训项目带动培训合作,通过合作实施培训项目,研发培训方案,设置系列化课程,加强培训管理、模式创新、课程建设、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深度交流学习。可以开展闽台新入职教师合作培训、闽台培训者培训高端研修、闽台各学科骨干教师主题培训、闽台名师工作室活动等。4.培训创新合作。培训创新体现在培训的需求把握、目标定位、方案设计、课程设置、模式方法、质量评估等方面都有所创新,更加科学。福建教育学院作为福建省级教师培训机构,注重需求调研,开展分层培训,加强培训模式创新,如探索基于实践环节的教学培训模式:任务驱动式、问题研讨式、课例研究式、视导诊断式、案例分析式、工作坊式、实景互动式等,受到台湾同行的认同。台湾地区的教师培训中,在开展有效教学和差异化教学、多元化教学评量、适性辅导教材研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值得福建同行学习参考。5.人才培养合作。闽台教师培训机构可以共同筹划和实施以下人才培养合作:一是实施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中长期计划,通过指导一线教师制订个人发展规划、明确职业发展各阶段培训需求、提出培训选学菜单等指导服务,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培训机构制订培训规划和设计培训项目提供依据。二是指导县级教师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制订校本研修规划,开发校本研修课程,促进教师自主发展。三是实施闽台培训者培训中长期计划,建立闽台培训师定期互派交流机制,促进闽台教师培训学术论坛或研讨活动常态化开展。6.课题研究合作。针对当前基础教育教学中热点、难点、疑点问题,闽台学者共同联手开展课题研究。一是组建闽台各学科教学研究团队,联手开展学科教学和课程和研究与实验。二是组建闽台培训者培训研究团队,开展培训内容、课程、模式、方式的改进与创新研究。三是共同开展培训课程标准研究,研发培训“课程指南”和特色课程,编写培训教材。四是通过举办闽台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展览,促进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推广。7.资源共建共享合作。闽台教育主管部门可委托培训机构或高校,合作、构建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师资库、实践基础库、课程资源库、网络资源等,供两地教师培训共享共用。师资库方面,两地遴选优秀培训名师(含高校教师、研究机构专家、一线教师),组建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网络资源方面,建立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资讯平台,为教师自主学习和集中培训提供信息、软件、工具、课程等资源进行共享共用。

(二)合作模式

1.学术论坛模式。一是半官方的学术论坛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或经费投入,由闽台高校、教师培训机构、研究院所、社会团体承办,定期组织开展大型学术会议或学术论坛,采用闽台两地轮流坐庄。二是民间学术交流活动,以学校、培训机构、研究机构、社会团体出资主办的不定期、主题化的交流研讨活动。2.考察参访模式。通过组织两地高校或培训机构的培训者分期分批互访考察、开展校际交流研讨、举办培训师名校探索营、教育体验营等形式,加强深入交流,分享学科教研或培训中优秀的做法、经验和理念,促进专业交流对话、教师互访学习、资源共享共建。3.互请互聘模式。相互聘请两地高校、培训机构专家或一线教师走进培训课堂授课、开设讲座、与培训学员进行现场互动。这是目前最为常见的形式。总体上,福建聘请台湾专家来授课的场次多于福建专家前往台湾授课。4.名师工作室模式。成立闽台各学科名师工作室,以两地各学科名师为领衔,以学科骨干教师为核心团队成员,以线上线下学科教研活动为载体,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与实验,组织教学实战磨练,推广教学研究成果,培养骨干教师,展示闽台两地名师风采,发挥名师和学科骨干在学科教学与培训中的引领示范作用。5.技能竞赛模式。定期举办闽台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促进两地中小学校将教师教学技能训练、教师岗位练兵活动、学科教研活动等作为常态化校本培训内容,加强教师教学技能提升,促进教师专业成长。6.学习共同体模式。闽台教师群体组建教师学习共同体,通过QQ群、微信群、BLOG、网络社区、网络在线直播课堂、线下集中活动(读书活动、沙龙分享、说课评课、校本研修工作坊、学科教师工作坊等)等形式,开展教研交流与学习研讨,构建教师同僚性关系,进行专业对话,促进教师成长。7.跟岗研修模式。闽台可互派教师进行长期跟岗研修。教师一对一跟随名校名师,学习学科教学方法,承担教学任务,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和教学实验等。校长到跟岗学校进行影子研修,参加学校例会、听评课和教研活动,学习学校管理理念与经验。8.课题研究模式。闽台教师通过联手开展课题研究,在课题研究中彼此交流学习反思。课题合作可以是学校之间合作,也可以是教师个体合作,是促进闽台研训一体、学校研培一体、教师个体研学一体的重要手段。9.个体交流模式。闽台教师或培训者进行个体之间的交流互动、学习分享,这是最为基础的合作模式。

四、闽台教师培训合作的政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闽台教师培训合作的政策支持机制

1.培训合作的战略意义再认识。教师培训产出效益具有相对滞后性,教育行政部门不能只关心眼前既得的变化效益,而要关注培训合作的持续社会效益和社会价值。教师培训合作为闽台教师队伍素质提升和基础教育质量提升提供人才支持与保障外,也带动海峡两岸中小学教师乃至学生更广泛、更深层的交流,增进两岸人民的融合度和认同感,无疑具有超越培训本身的战略性意义。两岸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意义重大、价值突出、前景广阔、任务艰巨,要求教师要有更包容的胸襟、更广阔的视野和更积极的行动。2.政府的导向与激励作用。在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中,政府始终起主导作用,要制定好政策导向、营造好氛围、搭建好平台。教师培训合作需要一个政策调控间接化、资源流动市场化、合作模式多元化、教师需求自主化的合作机制。要重视合作双方的利益诉求,找到双方最佳结合点,实现互补共赢。要对开展闽台培训合作有实质成效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表彰激励与经费支持。3.台湾当局政策的松绑。目前两岸教师交流中,热热闹闹的交流活动多,常态化高质量的合作少;一般、民间的参访活动多,深层交流融合的合作少。解决的关键在于突破政策障碍。中央政府长期鼓励扩大两岸交流,大陆对台交流势头良好。台湾当局在两岸交流方面受到台湾政党利益、政治生态的影响居多,教育交流与政党政治纠缠不清,对台湾行政官员、教师前往大陆的限制较多。[6]2014年10月,台湾当局又修订相关条文,明令禁止高阶(十一职等以上)公务员到大陆从事选修学分、专题研究等进修活动。岛内舆论对此也有异议,两岸教师对两岸教师交流有更多期盼。[7]希望台湾当局能够顺应形势给予政策松绑,放宽教育官员、教师前往大陆审批条件,对相关法令给予调整,多一点“学术化”,少一点“政治化”,发挥市场、学校、教师的主动性,推动两岸教师培训实质性交流。

(二)建立健全闽台教师培训合作的组织筹划机制

闽台培训合作的良性运行与深度协作,离不开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筹划、监督和协调。建议建立由福建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和台湾师范大学共同牵头、两地部分高校、教师培训机构参与的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联盟。经费来源:理事单位以“年会会费”款项筹集、社会基金资助等构成,不足部分通过收缴会议费、举办培训班、推广资源、争取赞助、承办单位出资等渠道补充。联盟应整合闽台基础教育研究和教师培训的优势资源,探索合作的长效机制,推进闽台教师培训的发展与创新。联盟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评估两地教师培训合作工作;营造有利于两岸教师学术交流的环境,搭建两岸教师合作平台;建立和完善闽台培训合作的活动制度和项目合作管理办法;制定并实施闽台教师培训合作战略发展规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定期会议议事形式,加强沟通、形成共识,协商决定合作重大事宜;通过开展调研,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供加强和改进闽台教师培训合作的政策建议;建立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专家库,供两地教师培训共享共用。同时,福建要争取在两岸教师培训交流与合作上走在全国前列,争取教育部在福建省建立两岸教师培训交流合作基地。

(三)建立健全两岸教师培训合作的经费保障机制

从培训经费来源上,分为政府出资、学校出资、轮流坐庄出资、基金赞助等形式。教师培训以政府经费投入和支持为主,社会团体或基金赞助为辅。因此,政府的政策倾斜和经费投入至关重要。介于目前两岸关系受政治因素的约束,政府的支持作用更多地体现在政策松绑、经费投入和创造良好氛围。建议福建省牵头设立“闽台中小学教师交流基金会”,作为地方性非公募基金会,接受政府资助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赠,专设闽台中小学优秀教师互访、跟岗研修等交流学习活动奖励金,同时办理两岸教师培训合作交流所衍生的各项事务等。“民间活动先行,政府扶持为辅”,这是目前两岸中小学教师培训交流合作的基础、有效的模式。中央政府投入大量经费搭建对台交流平台,如“海峡论坛”,福建应充分利用“海峡论坛”平台,申报举办“两岸中小学教师教育论坛”和“两岸中小学校校长论坛”,搭建闽台两地乃至海峡两岸中小学教师校长交流学习研讨的高端学术平台。

(四)建立健全两岸教师培训合作的技术支撑机制

“互联网+”是教育发展的新常态,它改变了教育方式,使学习更具个性化、互动性和探索性。[8]搭建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网络资讯平台,是建立闽台教师培训互联互通的资源分享机制和闽台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的技术支持机制的重要手段。此平台为闽台中小学教师提供实用、优质、个性化的资源共享服务和方便快捷的资源检索下载服务。除学科研修信息、学科研究动态和教师专业发展电子报外,还可建立管理平台和诸多资源平台。管理平台方面可建立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建立教师培训档案,记录教师所学课程,并进行教师培训信息处理与查找、学时证明查阅打印、参训数据统计分析、学时学分统计与转换、教师培训征信记录、培训质量监测评估等。资源平台方面,如闽台中小学名师网上授课资源平台、学科优质课分享平台、名师工作室平台、教师创客空间等。学科课程与教学资源不仅要与现行两地教材配套,而且要体现微型化、模块化特点,以满足个性化、碎片化的移动学习与培训需求。网上共享课程有线上课程,有线上混合型课程,有线下互动型面授课程。在积极探索闽台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海峡两岸中小学教师培训合作的长效机制,不断拓展合作项目,提升合作内涵,构建一个吸引力更强、功能更完备的两岸交流合作前沿平台,促进两岸基础教育的和谐发展,促进两岸中小学教师素质的全面提升。

作者:蔡丽红 单位:福建教育学院培训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