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律教育3篇

高校法律教育3篇

(一)

一、权利意识教育的认知前提:认识权利意识的重要性

权利意识也是帮助人们树立法律信仰必不可少的心理要件和动力源泉。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法的现象理性认识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的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依归感,表征了社会主体对承载崇高法律价值、切实保障其利益的权威良法的心理认同、情感依归和自愿服从,是法律意识的最高境界。法律信仰是法治社会进程强大的精神推动力量,美国著名学者哈罗德•J•伯尔曼曾有如下经典名言“: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可见法律信仰对一国法治建设之重要。然而,法律信仰的树立却极其不易。究竟如何才能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实践证明,在正确的权利意识支配下主张权利、捍卫权利,“即为权利而斗争的精神和认真对待权利的态度是培养和塑造人们法律信仰的关键”。因为正是在权利意识的支撑和作用下,公民积极地对待、行使权利,推动了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完善;而日趋完善的法律制度能够更加有效地保障和救济权利,从而极大地彰显了法律自身的威严和效用,培育了人们亲近法律、信赖法律的积极情感,增进了人们对法律的认可与信任,由此为法律信仰的生成构筑了必要的情感铺垫。也正是在此意义上,权利意识成为法治社会构建不可或缺的基础,有力地推动了民主化、法治化的社会进程。

二、权利意识教育的历史反思:权利意识的发展变迁

在高校法制教育中进行权利意识教育,还需要了解权利意识的内容和发展变迁过程。权利意识包括权利认知和权利主张两个层次,权利认知是权利意识的低级层次,表明了权利主体对自我应该或实际享有的利益和自由的认知和了解程度;权利主张是权利意识的高级层次,它既包括权利主体在对自我应该或实际享有的权利予以明确主张和权利受到侵害时寻求有效途径予以积极维护的意识,也包括权利主体根据时代、社会的发展变化主动提出新的权利主张的意识。权利意识可从不同角度进行分类:以权利主体进行划分,可分为个体权利意识、群体权利意识和社会权利意识;以权利内容进行划分,可分为人身权利意识、财产权利意识、政治权利意识、文化权利意识等;以权利形态进行划分,可分为应然权利意识、法定权利意识和实然权利意识。就权利意识自身的基本成分,有学者将之总结为权利认知、权利情感、权利评价、权利意愿和权利信仰等几个方面。权利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与经济发展、社会状况、历史传统、文化价值等方面密切相关。古代中国,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和重农抑商政策阻塞了权利意识生成的经济基础,宗法制度和礼治教化铸造了在家尽孝、为国尽忠、恪守纲常的义务本位观念。近代中国,国贫民弱,内忧外患,虽有严复、梁启超等启蒙思想家摇旗呐喊,效法西方,倡言权利,但其强调的权利不免具有鲜明的国家本位色彩。由于“所急者乃国群自由,非小己自由也,”因此,兴民权、开民智、鼓励国民参政议政等更多地是出于挽救国家危亡,抵御外族侵凌的国家利益考虑,个人权利成为实现国家权利的手段。新文化运动兴起后,关于国家与个人关系的探讨开始向个人主义的方向倾斜,强调个人价值的个人权利意识日益彰显。个人不再是“国家之凭借”,国家也不再是“人生之归宿”“,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个人的自由权利不可剥夺,“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然而,在此后的革命运动和战争状态下,救亡压倒启蒙,国家本位观念和群体主义观念再度兴起,个人权利意识趋于低迷。新中国成立后,确立起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地位,但是由于过于强调集体、国家利益,缺乏对个人权利的制度性保障,公民的个人权利并未得到充分的重视。直到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公民的个体权利意识才日益复苏和觉醒,开始迈向“权利的时代”。

三、权利意识教育的现实关切:在高校法制教育中加强权利意识教育

以往高校法制教育中权利意识教育比较欠缺,突出表现为在教育内容方面重义务轻权利,重守法轻用法,忽视、轻视对大学生权利意识的启发和引导。这直接导致了大学生的权利意识缺乏、淡薄,不知、不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如有的大学生暑期打工交纳押金被骗、身份证件被扣留;有的大学生找工作应聘时不知行使对用人单位的知情权,不懂维护自己的隐私权;有的大学生就业签订合同时被收取保证金、试用期过长等等。显然,如此培育出的大学生不能称之为真正地知法、懂法;他们只会延续传统民众对法律的消极服从,而非是懂得积极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现代合格公民,这与高校法制教育的育人宗旨是根本相违背的。因此,在充分认识权利意识重要作用的基础上,重视、加强对大学生的权利意识教育十分必要。首先,在权利意识教育中应当突出权利本位意识。法律是以权利义务为基本内容的行为规范体系,权利和义务在法律领域中具有一致性。马克思曾说过,“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我国《宪法》第33条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在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同时也是义务主体,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和发展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两者是相互依存、彼此统一的。值得注意的是,权利和义务在结构上的紧密联系并不否认两者在价值上的主次关系。通常而言,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等特权等级社会,往往体现为义务本位,权利在价值上处于次要的地位;而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则表现为权利本位,即权利是目的,义务是手段,法律设定义务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人们履行义务也是为了更好地享受权利。从这一角度来看,权利意识的内涵应当体现为权利本位意识,权利意识教育也因此要突出权利导向为主的权利本位意识教育。其次,应当结合具体的权利内容对大学生进行权利意识教育。权利意识不是无源之水,只有权利主体对自我应该或实际享有的权利内容有所认知和了解,才能形成、发展权利意识。因此,要想启发、引导大学生的权利意识,必须要使他们认识到自己到底享有哪些合法权利。具体来看,大学生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

其一,大学生作为公民享有的公民基本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有:

(一)平等权。即作为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同等保护的权利。

(二)政治权利和自由。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主要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以及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三)宗教信仰自由。指公民有按照自己的意愿信仰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

(四)人身自由权。主要包括公民身体不受非法侵犯,人格尊严、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等与公民个人生活有关的权利和自由。

(五)监督权和取得国家赔偿权。主要包括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以及因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其权利、受到损失后从国家取得赔偿的权利。

(六)社会经济权。主要包括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和物质帮助权。

(七)文化教育权。包括受教育权及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其二,大学生作为受教育者这一特殊主体享有的权利。这主要体现于跟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法》、《高等教育法》之中。我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分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此外,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的大学生享有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六条:

(一)经济困难的学生有申请补助或者减免学费的权利(第五十四条);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有申请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的权利(第五十五条);

(三)在课余时间参加社会服务和勤工助学活动的权利(第五十六条);

(四)在校内组织学生团体的权利(第五十七条);

(五)思想品德合格,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或者修满相应的学分,有要求准予毕业的权利(第五十八条);

(六)毕业生有要求学校提供就业指导和服务的权利(第五十九条)。

其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种权利。如大学生作为民事行为主体享有的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人身权等;如大学生作为消费者所享有的安全保障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损害赔偿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等;如大学生享有的各项诉讼权利等。再次,权利意识教育应当重在维权意识教育。

如前所述,权利意识分为权利认知和权利主张两个层次,权利认知只是权利意识的低级层次,仅仅对自己应当享有的权利内容有所了解和掌握并不足以确立起健全的权利意识。现实生活中了解、知道权利,却在权利遭受侵害之时,忍气吞声,漠然处之,不敢维护合法权利者仍然大有人在。因此,更高层次的维权意识更为重要。维权意识要求人们不仅要了解权利,还要“认真对待权利”,敢于“主张权利”,勇敢地“为权利而斗争”。事实上,需要“形塑一种新型的公民,敢于为权利而斗争,也善于为权利而斗争。只有他们,才是推动一个国家的法治之路向前迈进的中坚力量”。维权意识不仅有利于推动法律制度的健全、完善,促进国家法治建设,也充分体现了权利主体对自我人格的尊重。通过对自我应该或实际享有的权利予以明确主张,通过对侵权行为予以拒绝、还击,积极维护合法权利,权利主体固有的人格尊严和价值得以确认和维护。因此,维权意识教育对于大学生的自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权利意识教育的核心所在。最后,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在权利意识教育中应当积极引导大学生懂得尊重、维护他人的合法权利。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与完善,随着社会民主法治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随着高校法制教育中对权利意识教育的日益重视,我们欣喜地看到,大学生的权利意识较之以往已有所增强,不少大学生开始觉醒其权利意识,懂得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借助网络媒体作用,起诉同学侵害自己姓名权和受教育权的罗彩霞,为维护人身自由权而付出宝贵生命代价,最终致使收容遣送制度终结的孙志刚,以及向陕西省财政厅申请公开“微笑局长”杨达才工资收入的刘艳峰等都是大学生维权的杰出典范。然而,我们也应当看到,目前大学生在权利意识逐渐增强的同时,也存在片面理解权利,只知强调维护自我权利,而不尊重、维护他人合法权利的不良现象。而社会主体“自己权利的确立是以尊重他人的权利意识为媒介的,”权利意识实质上反映的是公民主体意识的自我觉醒,它要求个体在认识到自我价值,认识到自己是不隶属于任何人的独立存在,主张自己固有权利的同时,也要推己及人,将他人作为独立的主体而肯定其主体性,承认、尊重他人的权利。我国《宪法》第51条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高校法制教育应当重视培育大学生懂得尊重、维护他人的合法权利,正确处理好个人与他人、集体和社会的关系,这是全面的权利意识教育的内在应有之义。

作者:陆艺 单位:江苏南京中医药大学人文与政治教育学院

(二)

一、高校法制教育对社会维稳的重要意义

中国20多年的现代法治建设历程表明,法治需要执法公仆、护法忠臣、弘法良才,“必须造就一大批合格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而这些法律人才的摇篮就在高校,根本途径就在于法制教育(包括法律教育)。同时,开展法制教育,使社会成员在学法、懂法的基础上,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和社会稳定,这是实现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尽管自1986年以来经过五次普法教育已经取得明显成效,但最富有实效的途径仍然是学校的法制教育,无论从“英才教育”意义上,还是从“普及教育”意义上,唯有学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担当起培养“法治英才”与“法治公民”这一历史使命。

二、高校法制教育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调查分析

1.高校法制教育的基本状况

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高校中开始设置“法律基础课”,高校法制教育经历20余年不断发展和完善。目前,结合社会形势,各高校均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活动。首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高校开展法制教育的主要途径和主阵地。据笔者不完全统计,高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使用的教材版本达20余种,相应的教师参考用书、学生辅助教材达到130余种,丰富的教材和辅助教材给法制教育提供了理论资料支撑,不仅有利于高校法制教育工作开展,同时更重要的是为学生提供了科学合理的法制教育内容。其次,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是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重要载体。经对省内各地区十余所高校学生法制教育活动的调查得知,各地高校均采用劳教人员现身说法、法制教育讲座或报告会等形式组织法制教育活动,同时也利用各种节点开展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如:“3.15”维权教育、“119”消防法规教育等。第三,法律实践活动是高校法制教育的辅助内容,有的高校由学生社团组织法律维权协会、法律学习小组或定期组织模拟法庭,让大学生亲身参与法律实践活动,提升学习法律的兴趣。多种形式的法制教育,理论结合实践,使大学生实实在在地学到了法律常识,从而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律信仰,提升了法律观念和法律素养。

2.高校法制教育在社会维稳中作用的缺失

近些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开放程度的增强,大学生犯罪率在继续保持上升趋势的同时,其恶性程度也有所发展。中国犯罪学研究会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比例,从1965年的1%发展为近几年的17%。这些犯罪主要集中于盗窃和伤害,大部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多为冲动型犯罪,主观恶性不大,但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犯罪的原因和作案方式已呈复杂化倾向。由此可见,高校法制教育已经面临新形势和新问题,原有的法制教育已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存在着薄弱环节。一是教育载体形式单调、实践性教学内容少。尽管坚持课堂教学的主阵地,但是理论教学单调,吸引力小。通过对学生调查问卷得知,82%的学生法律知识的来源不是课堂,大多数学生希望亲身体验式的教育活动形式。二是教育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通过对两课教师访谈得知,法制教育课只能围绕教学大纲,课时少、教学内容单调,缺乏灵活性。教学方法上不能针对学生的特点,实践环节缺失,教学过程生硬、枯燥,缺乏感染力和说服力。三是法制教育机制不健全。通过对省内10余所高校大学生法制教育活动调查比对分析,发现普遍存在法制教育活动随机性强,缺乏长效性的问题。当前高校法制教育的种种缺失在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造就中埋下了诸多不利因素,造成了走上社会的大学生在法律思想和意识上的不完整,这必将对社会维稳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的思路和对策分析

1.创新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和方式

高校法制教育内容的设计,既要源于法学教材,又要有别于法学教材,应以法治精神的培育为指导思想来安排教学内容。其内容的选择不应在于多,而应在于精。内容的设计,不应停留在单纯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上,可适当增加一些法律实务方面的内容,如合同、诉状的书写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内容的设置应有思想引导性。应注重研究各部门法教学究竟应突出什么观念,对学生作何引导。法制教育方式应不断创新,教学模式应不断更新,实现由单一、封闭、平面型教学方式向多元、开放、立体型的教学方式转变。应在正确审视和解决影响学生思想活动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的基础上,贴近学生实际,不断创造出灵活多样的教育方法。实践证明,在目前开展的诸如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案例讨论、课堂辩论、演讲等教学形式都是深受学生欢迎的,值得推广。除此之外,还可将课堂教学更开放化,将课堂延伸到课外,延伸到社会中,如开展观摩庭审、参观监狱、实地调研等。

2.改进法制教育方法,积极构建全员普法格局

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教学方法上要着眼于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并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的要求,采取各种教学方式和渠道,发挥各有关课程在法制教育方面的作用和功能,使大学生在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受法制熏陶。同时充分利用“两课”教育对学生进行系统的法律知识渗透,加大普法力度和广度,提高广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充分发挥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挖掘学生的潜力,利用校园文化主阵地开展一系列文明、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通过系列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活动,逐渐丰富大学生的法律知识,使其能深刻理解法律的本质、作用和社会价值,牢固树立起法制观念,自觉地用法律来规范自己行为,维护个人合法权益,从而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高校法制教育应坚持正面引导为主,反面教育为辅的原则,以社会主义新风尚去教育和熏陶学生,用遵纪守法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影响和感化学生,努力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结合具体的实践活动,发动学生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

3.加大依法治校力度,营造良好的法制教育氛围

高校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校风建设,形成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一是要深入贯彻依法治校。结合学校实际,将法律法规具体化为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各方面工作的规章制度,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要加强“依法治教”和“学生管理法制化”,减少教学和学生管理中的违规性、随意性,切实尊重、维护师生合法权益。二是要与地方各级政府密切配合,净化校内及周边环境,坚决取缔校内及周边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书摊、游戏厅、歌舞厅、网吧、室等场所。通过切实有效的治理,增强大学生的法制观念,从而对高校法制教育起到积极的作用。三是家庭和社会要同学校形成一致性,共同创造育人的大环境。目前,依靠学校的力量进行法制教育已显势单力薄,需要学校、家庭和社会的同心协力,共同构筑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网络体系。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形成浓厚的法制教育氛围,使法律深入人心,渗透于学生日常生活,使其感到“我们生活在法律之中,一切要以法律为准绳”,不断强化和提高法律素质,从而造就自觉维护社会稳定的有用之才。

作者:张晓震 单位:河北建材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

(三)

一、全面了解青年大学生的的心理特征

1、人际交往的变化

青年学生由于自我意识和独立性的发展,人际交往开始呈现出选择性,家庭环境、个性因素等影响,也使得大学生人际交往呈现多样性.青年学生人际交往存在以下特点:(1)社交需求强烈.(2)人际交往存在社会性.(3)存在一些团体或组织.(4)交往注重自立,不再依赖家庭.(5)社交能力逐渐提高.(6)交往内容多样性.(7)交往范围扩大.(8)部分大学生缺少交往经验、交往机会和环境(.9)社交开始以虚拟网络为重要载体.逐渐成熟的大学生在交往中更注意较温和的方式,不再粗暴地自夸自大,对社会、同性和异性的鉴赏力增强,能适应各式各样的人,能接受并宽容朋友的不同意见,不试图硬性地改变他们,争吵减少.在择友过程中青年学生更加注重对方的个性心理品质,人品、能力、才华、兴趣在择友标准中占有重要位置,大学生择友标准取向更具有现代性.说明,大学生的择友观随着社会的发展不断地变化.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心智尚未成熟的大学生在复杂的人际交往中难免发生一些问题,从数年前的马某某宿舍连环杀人案到今年发生的上海宿舍投毒案都为人们心中沉重地敲响了警钟.对大学生的人际交往高校教育者永远不能放松的警惕,也是必须长期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2、青年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的转变

拜金主义一直普遍存在与经济社会中,是对当代社会人们价值观的一大挑战,在大学生人群,尤其在家庭环境相对复杂的大学生群体中滋生、蔓延,导致部分大学生一切向钱看,人际交往金钱化、庸俗化,甚至诱发部分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高帅富”、“白富美”等新生词汇充斥在年轻人日常生活中,常在网络、微博中出现,有些学生对此不以为然,有些学生把它当做一种社会现象,有些学生则将其作为一种衡量人的标尺,总之大学生的价值观正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大学时期也逐渐成为一个人价值观的扭曲与成熟的分水岭,如何让大学生在大学时期培养健康向上、积极乐观的人生观、价值观是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课题.

二、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青年大学生法制教育

1、大学生法制教育的必要性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是加强法制建设,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学法、知法、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因为任何法律的制定、遵守、执行都离不开一定社会的法律意识的指导和支配.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生活中,法律问题常常体现在人民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在要求公民承担着义务的同时也保障着公民的权利,在这样的复杂多样的社会环境中,只有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与道德素质才能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2、大学生法制宣传教育的紧迫性

很大一部分学生并没有真正懂法,甚至不明白法律存在于社会的意义.药某肇事杀人案中,身为大学在校学生的药某居然能想到以杀人灭口的方式逃避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而同样因交通肇事高呼“我爸是李刚”的大学生李某居然认为自己的家长拥有执法权便可以逃脱法律制裁,可见提高大学生的法制意识具有现实必要性和紧迫性.大学生应该提高自身法制意识的自觉性,积极学习和培养自己的法律修养,学校也应加以引导和教育.青年学生的法制意识提高了,不仅有利于培养这个群体的发展,还将极大提高我国公民法制意识以及我国法制化进程,可见提高青年学生的法制意识的对提高公民整体素质以及进行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三、在大学校园全面开展青年大学生普法工作

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全民普法已深入到全国广大人民群众心中.对当代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要在把握当代大学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前提下,按部就班的做好每个阶段的教育工作,细致入微的深入大学生的生活当中,讲大学生法制教育推向到新的高度.

1、首先必须让大学生打好学习法律理论基础,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合法与违法的界限、违法与犯罪的界限,这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最低标准.大学生具有了很高的学习能力和文化素质,但他们分辨是非的能力,社会责任感等方面还有待提高,高校的法制教育要深入学生的内心,在法制教育前也要提前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注意法制教育的方式方法,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的兴趣.高校学生中法律专业的学生已经掌握了一定的法律知识,而我们要做的法制教育是面向整个青年大学生群体,所以这就要求我们将专业的法律知识运用我们的方式将其大众化,让更多的学生能接受和了解.既然法律是一种社会现象,它就是来源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在法制教育过程中我们要特别注意讲述一些和大学生生活、成长息息相关的法律案例,擅长用通俗易懂的词语解释法律专业术语,让学生更加容易接受和理解.

3、在大学生活中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现阶段大学教育依然以应试教育为主,法制宣传教育仍停留在形式上,即没有成为学校教育主课内容,更没有深入到大学生的内心.让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日常管理,有利于他们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深入体会理解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规章制度,从而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品质,这样也使学校的日常管理走上法制化道路,高校教育工作者逐渐摸索出科学的教育管理体系,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人才.

4、在学生学好法律的同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法制宣传教育是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和塑造体现民主、正义、公平、公正等现代法治理念的宣传教育.首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做到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并重.法律与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不同范畴,法律属于制度范畴,道德属于社会意识范畴.人们常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虽然法律与道德有着本质的区别,但道德教育仍是开展法制教育的重要前提.对于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绝不能他们等到突破了道德的底线再去谈法制.培养大学生的道德情操,是开展法制教育的良好开端,拥有了优秀的道德品质,对于认识法律,理解法律,乃至在社会生活中合理运用法律都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法制教育中要不断加强道德教育,不要让学生将法律知识仅仅看做成一种生存的技能或者工具.其次要做到政治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具体地说,它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利益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体现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意志的法律制度.它是立法、执法、守法的总称.国家的法制与国家的政治制度密不可分,帮助大学生将政治理论与法制理论相结合,理解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充分理解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培养未来建设社会主义合格人才的重要前提.

5、采取丰富多彩的形式,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要在传统的课堂说教形式上,不断改进方法,创新形式,让学生在生动、直观的实践活动中明白为什么要遵守及如何遵守这些规范.当今社会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法制宣传教育领域不断扩大[4];法制长廊、法制公园、普法大篷车,法制宣传教育阵地日益拓展;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手机报、城市公交电视、移动通信,法制宣传教育平台日新月异;专题电视节目、影视剧、文艺演出,法制宣传教育手段丰富多彩.大学校园也要通过影像资料、法制展览、知识竞赛、法制文艺、小品、影视作品等丰富多彩、参与性强的实践活动,寓教于乐,激发他们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帮助他们在活动中了解掌握法律知识.

四、结语

高校法制教育具有普及法律知识、培养法治人才以及预防与减少违法犯罪等重要功能,奠定了它在现代学校教育中的重要地位,思政教育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就必须高度重视法制教育,培养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打下坚实基础.社会民主与法制的推进,寄希望于一代又一代的大学生.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如何在思想政治教育中融入法制教育,在当今社会至关重要,我们将在今后的道路中不断摸索,求真务实,做一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领路人.

作者:包芳 单位:内蒙古赤峰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