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定位研究

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定位研究

【内容摘要】

本文在阐释大学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应用转型意义的基础上,实证分析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复合创新应用的定位内容、分析了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精细、特色定位不足问题,提出对应的优化建议。

【关键词】

应用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定位

【基金项目】

本文为2015年度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辽宁地方本科院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的路径与策略研究”(编号:w2015005)和2014年度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专项研究课题“高教转型语境下:地方大学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定位与实施策略研究———鞍山师范学院为例”研究成果。

应用大学转型与大学学校创新创业教育,都是当前高等教育改革的重点,二者呈现相辅相成的关系,其中大学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定位是直接反映应用大学转型的风向标,具有突出的改革意义。

一、地方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现实转型意义

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为现代应用大学转型与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新领域与主题内容,是高等教育发展纲要所提发展要求的考量点,特别是地方高校的应用、职业与创新创业的培养导向与定位,使得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不仅具有教改意义,更是一个学校现代转型的起承点与教育教学检验点,特色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定位与有效实施策略对于地方大学特色办学、特色发展与学校现展具有重要意义,鞍山师范学院作为师范类院校基础上发展的具有综合学科,师范与非师范,文理工兼有专业的地方大学,制定合理、有针对性、分类化的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定位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对于处于现代大学建设,推进特色办学,科学发展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应用前景突出。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在国内处于新型阶段,特别是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理念与行动得到认可、推广的趋势下,创新创业教育得到各方的重视,但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准确科学定位还存在不足,成为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理念阻碍与策略困境。因此必须对于创新创业教育的准确科学定位,所涉及的教育环境、培养使命、教育功能、育人目标、能力标准、课程体系与推进策略等要素,从国家教育宏观与鞍山师范学院微观层面加以剖析,形成科学的定位共识,引导创新创业教育各要素有序、合理、发展的协同运作。

二、地方大学创新创业教育宏观方面的定位解析

所谓的定位核心就是价值体系的稳定植入与传播,从价值层面引导主体的行为与认知,创新创业教育定位,就是创新创业教育的价值取向、价值规范等教育价值层面的科学认知。创新创业教育在宏观层面的定位,主要从国家政策导向、社会需求与教育共识方面考察。一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大力发展创新型人力资源。我国经济进入市场化经济时代,产业升级,新兴产业不断发展,经济结构转型,服务经济比重日益上升,因此创新、创业型经济需求成为发展趋势,这就要求人才培养从传统的专业教育,拓展到创新创业教育,尤其是人才培养在专业教育基础上,更要求学生具有终身学习能力、创新思维与能力,创业理念与能力的创新型复合人才,因此作为高端人才培养的主体的大学,在创新创业教育定位上要符合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与需求;二是国家创新创业的政策导向,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通过政策促进的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并在政策中将创新创业教育定位在创新能力与创业能力培养,服务社会经济的发展;三是对于创业创新教育的教育共识。创新创业教育在国内外教育界具有较长的发展历史,早在20世纪90年代的东京创业创新教育国际会议,创新创业教育者从广义上把“创业创新教育”界定为:培养最具有开创性个性的人。其内涵包括首创与冒险的基本精神意识要素、创业能力与独立工作技术的技能要素,以及社交、财务与法务管理等知识要素。现代国内外的研究与实践发展趋势是,创新创业教育突出在专业教育与通识教育的基础上,以意识培养、能力提升、环境认知、实践模拟为体系,突出教育教学的创新性、创造性、实践性,在此基本教育教学定位上,着重研究基于学科类别、专业定位与业界发展的具有针对性的课程设置通识定位、教育教学分类性指导、实践教育平台化、综合治理策略式与孵化基地路径的创新创业教育模式。总结而言,宏观层面地方大学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定位就是培养具有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三、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定位阐释

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定位,是在创新创业教育宏观定位趋势与内涵的基础上,从鞍山师范学院本身的特色与优势出发,在《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中提出:“我校的创新创业教育以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人才为主要目标”,因此创新创业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也是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定位核心。但鞍山师范学院也存在创新创业教育精细、特色定位不足。当前,地方大学创新创业教育的定位中,对于国家宏观教育政策与社会总体发展方向的定位较为准确,但对基于本校办学特色、专业特点与资源优势的执行性教育定位不够细化与精确,一般都将创新创业教育定位复合应用创新型这一基本定位,大学存在应用型大学、教学型大学、研究型大学,又有专科性大学与综合性大学,在大学内部又进一步分为社会科学、工科、商科、理科与文科等不同类型,如鞍山师范学院不单是师范类大学,其大学专业的一半以上是非师范类,因此大学具有自性,大学内部的专业具有特性,所以创新创业教育应在复合应用创新的总体定位上,形成特色分类、精细目标与定位,这一方面地方大学存在不足,鞍山师范学院也存在这一发展问题,因为定位的特色与精细不足,造成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的主要内容与实施,具有宥于简单的商业创新创业的路径中,师范类专业的创新创业开发、非师范类基于专业的创新创业拓展都存在不足。

四、优化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定位的建议

(一)融入创新创业教育协同治理理念。大学的创新创业教育是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培养所需具有创新性、应用性的新型人才的教育需求,而相关的创新创业教育定位与策略要符合当前社会发展、高等教育发展与鞍山师范学院发展定位、策略的选择。从总体上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构建是总的定位选择与策略安排,因此针对鞍山师范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发展存在的不足与短板,从创新创业教育理念上要融入协同创新治理理念,治理就是一种由共同的目标支持的活动,治理具有互动协调性,实现共赢善治。治理不是简化的规则,也不是单向性活动,而是一个协调互动过程,实现共识、共治与共享,治理过程的基础不是控制,而是协调;治理的主体不是单一,而是多元。就创新创业教育来讲,既包括职创部等职能部门,还包括二级学院、教师、学生与社会企业等利益相关者;治理不是集权,而权力分散,在此基础上进行合作,围绕教育利益目标的分工合作;治理的特点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主体间责任界限的模糊性,主体间权力的互相依赖性和互动性,自主自治的网络体系的建立,在这里职创部处于治理平台规制、行为激励督导与利益传导的轴心地位。

(二)落实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精细定位。鞍山师范学院在创新创业教育坚持复合应用创新型人才定位培养的基础上,从鞍山师范学院师范教育优势与各专业特色的现实出发,激励二级学院与各专业参与到创新创业教育的特色精细定位中,形成各二级学院的特色创新创业教育定位,并在此基础上通过治理平台的政策导向、利益吸引与制度激励,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形成教育精细定位。

作者:梁华 单位:鞍山师范学院社会发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