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摘要: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决策、执行、监督、协调和环境公共物品的提供,是这一体制的主要职责。在环境与发展的关系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等方面,现行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本篇文章从这一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入手,对改革工作的目标与原则和相关的改革方案进行了探究。

关键词:

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给人们群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模式下,环境问题已经成为了事关人们身心健康、破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在中共十八大报告中,生态文明建设问题已经被放在了一个突出的位置。我国传统的生态管理体制是在传统土地所有制、自认资源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体制之下建立起来的。国务院保护部在这一监管体制中发挥着对全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同意将换的职责。这一体制在环境污染行为的处理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在对生态环境管理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部门之间的关系进行利顺德基础上,对上述部门进行职能重组,可以让我国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工作效率得到有效的提升。

1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1.1环境与发展之间的失衡

在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恶化的发展环境下,我国已经构建起了以行政监管为主要特征的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1]。在这一体制的实际应用过程中,经济管理只能与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之间的失衡问题,对政府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得到了削弱。

1.2政府和市场的错位

在现行的生态环境管理机制下,政府部门既发挥着行政管理职能,由行使着相关资源资产的运行管理职能。这两种职能之间的结合,并没有对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的公益性特征进行强化,国有自然资源的所有者和利用者的资产权益也没有得到有效的保障。

1.3部门之间的职能交叉

综合经济部门、农林水土部门和环保执法机构是生态环境行政管理工作的主要参与者[2]。部门之间的职能重叠问题会让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在实际生活中表现出行政效率低下的问题。以水资源问题为例,与之有关的职能是水利部门的主要职能。环保部门也行使着与水污染问题有关的监管职能。

2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基本原则

在对现代化的市场体系进行完善的基础上,对政府的自身职能进行转变。以大部制改革方向为依托,促进生态保护机制、污染防治机制和自然资源监管机制等机制的合理配置,进而在减少职能交叉的基础上,提升管理体制的运行效率,是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目标。为了在对行政协调成本进行降低的基础上,对政府职能进行有效转变,在改革方案的制定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2.1在国家整体行政体制下推进

依法行政是政府部门在日常工作中所要遵循的重要原则。法治政府的构建和简政放权工作的开展,已经让我国政府部门的行政效率得到了一定的提升[3]。生态环境体制改革工作的开展,也离不开上述两种因素的作用。在整体化的行政体制费改革工作的开展过程中,有关部门也需要从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入手,对以“一刀切”为特点是粗放型简政模式进行有效避免。

2.2遵循生态系统完整性的规律

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关联、互相影响的特点。从生态系统的特点入手,构建统一化的监督管理体系,可以让相关管理体制中存在的职能交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统一化的监督管理机制与各个部门的专业分工管理体制的融合,可以对生态环境综合管理部门和各个专业部门之间的职责进行有效划分。

2.3在体制改革的基础上对相关的机制进行创新

机制创新对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统一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生态环境除了可涉及到空气、水源、土壤等自然要素以外,与工业部门和能源部门之间也存在着密切的联系。在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管理机制进行创新,可以让生态环境大部制架构的科学性得到有效的提升。

3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方案

3.1基于一体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框架的大部制方案

自然资源是生态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也是生态环境的主要影响因素。以环境和自然资源的统筹机制为基础的体制改革,是对生态环境进行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4]。环境与资源行政管理部门的构建,可以对其气象、林业、水利等各个部门的日常工作进行有效整合。生态环境的保护与资源开发之间额结合,可以让政府部门内在具体化的自然资源开发问题中,对生态环境的监管职能和保护职能进行有效发挥。从这一部门的职责来看,国土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预防只能和地质环境的保护职能可以划分至这一新的部门之中。农业部门的农业资源保护职能、国家海洋局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功能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城镇乡村具体居住环境下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能也可以移交给这一新的部门。这样,新部门除了要对污染防治问题和生态保护措施的实施问题进行有效管理以外,还需要对相关的资产监督管理问题和自然资源产权的保护问题有所关注。

3.2对污染防治监管和生态保护问题进行强化的方案

在生态文明的战略布局方面,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有关决议中已经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和思维。在污染防治体系和生态保护机制的建设过程中,有关部门需要对陆域范围的环境保护机制与海洋方面的相关机制进行有效统筹。这就为污染防治体系和生态系统保护机制的一体化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帮助。生态与环境部的构建,成为了构基于一体化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大部制方案中的主要措施。从这一部门的职能来看,它可以对生态环境方面的监督管理功能进行有效强化。国家林业部门的生态保护及相关的监管只能是这一方案实施以后的一大工作重点。在监督职能部门方面对这一只能进行强化,可以让我国的环境保护执法体系得到有效的完善。因而这一方案的制定了以为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提供一定的帮助。

3.3现行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方案

职能分散交叉问题是我国在生态环境管理体制的建设过程中所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统一化的监管机制的构建,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有效措施[5]。生态保护监管体制、核辐射安全监管体制和污染防治监督体系之间的有机结合,可以为统一化的环境监测预警机制的构建提供一定的帮助。独立框架下的环境执法体制和科学化的环境影响评价机制的建设,是对现有的生态环境管理机制进行创新的有效措施。环保监管职能的整合,就是其中的一大重要内容。统一框架下的污染防治监管体制和独立性的环境执法体制的建立,可以让环境执法体制的实效性得到有效提升,相关的监督机制的构建,可以让地方政府在这一机制中的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4结论

从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的现状来看,在生态环保机制改革工作的开展过程中,利用从简单到复杂的方式对改革方案进行落实。可以让政府部门内在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面的监管职能进行强化。具体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面的执法监管职能的强化,这一体制在构建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从大部制方案的实施方面对这一问题进行探索,是未来阶段的一个热点问题。

参考文献

[1]苏利阳.生态环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考[J].科技促进发展,2015,(04):445-448.

[2]王金南,秦昌波,田超,程翠云,苏洁琼,蒋洪强.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2015,(05):9-14.

[3]赵玉丹.基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6,(08):297.

[4]于海.我国环境保护行政管理体制存在问题研究[D].辽宁师范大学,2015.

[5]李干杰.积极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J].环境保护,2014,(01):10-14.

作者:黄忠平 单位: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