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法治理实施方案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依法治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忠于、遵守、维护、运用宪法法律,依法规范和行使供销社职能职责,推进供销社社务管理运行公开化、程序化和法制化。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履责为民、服务为民、监管为民,排查治理供销社突出问题,依法处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真心为农服务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坚持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贯彻落实依法治省工作贯穿于供销社服务农民的全过程,紧紧围绕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好管理与服务、发展和监管的关系,推动供销社工作依法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全面推进依法治理,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律思维;供销社各项社务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促进科学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管理的成果真正惠及于农民群众。

三、实施进程

把握法治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和渐进性,不断创新推进机制,确保取得实效。截至2020年,每年制定依法治理的具体办法和措施,明确当年的工作重点和责任,并纳入机关绩效考核管理。全面深入落实《纲要》的各项任务,法治意识显著增强,法制建设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依法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2018年至2020年,深化法治建设,完善供销社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基本实现依法治县工作部门目标。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中共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贯彻落实《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工作领导小组(县供销社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社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行政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我社的依法治理推进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依法落实党组履职能力。

1.完善党组的履职方式。

坚持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加强党的建设,规范机关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职责权限,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和职能。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依法办事。注重选拔任用法治意识强、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优秀干部,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能力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推荐干部,在中层干部和社有企业中配备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或者工作经验的成员。从制度上加强和规范依法治理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制度。(牵头领导:吴红英;责任股室:办公室。)

2.加强党内法治建设。

坚持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加强党的制度建设,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认真落实党组会议会前学法、会前学纪制度,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四川省党内法规制定办法》。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四川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完善备案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建立健全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与国家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建立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评估制度。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机制。完善党组决策程序,聘请法律顾问,建立完善重大决策法律咨询、法律支持和合法性审核机制,加强重要政策文件的法律法规把关,把经过法律咨询、具有法律依据、完成合法性审核作为党组作出重大决策和出台重要政策的必经程序。建立健全决策评估、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及纠错机制,确保党组决策行为目的合法、权限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完善党务公开制度,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者依照有关规定等不宜公开事项以外,党组的决策事务都应当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牵头领导:何家武;责任股室:办公室)

(二)依法行使社务

3.加快转变职能。

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的原则和全国供销社深化全面改革的顶层设计,依法和依据《社章》界定理事会和监事会权限。正确处理供销社与市场、供销社与社会、供销社与农民群众之间的关系,推动供销社工作依法发展,实现服务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除法律法规外,其他任何文件不得创设行政审批事项,遵循市场机制有效调节经济活动。(牵头领导:蒋强;责任股室:办公室)

4.健全依法科学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

坚持社务会会前学法制度,把合法性作为供销社工作决策的基本要求,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驾驭复杂局面、应对突发事件、促进科学管理的能力。健全决策机制,制定重大决策程序规则、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完善社务决策规则和程序,明确决策范围、权限,健全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未经评估或者评估未通过的,不予决策。多途径、多渠道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建立社务决策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监督和责任追究主体、程序和方式。(牵头领导:杨顺佳;责任股室:办公室)

5.深化社务信息公开。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社务信息公开责任,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定期编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依法公开社务运行流程,依法梳理审核社务职责目录,确保能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系统运行,促进社务运行规范化、公开化。推行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及重大项目建设等领域的社务信息公开。健全新闻工作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发挥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社务服务和社民互动作用。建立健全人民群众申请公开社务信息限期答复制度。完善社务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机制,健全社务信息公示公告及保密审查机制。(牵头领导:蒋强;责任股室:办公室及相关股室)

6.营造务实开放的供销社发展环境。

科学处理改革与发展辩证关系,牢固树立寓服务于业务、以治理保服务、以服务促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的部署,以密切与农民利益为核心,积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适应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的供销体系和服务体系,努力成为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牵头领导:王伟;责任股室:业务股)

(三)社会共治

7.健全综治维稳机制。

继续完善各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公众参与、社会共治、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领导,抓好年度工作安排和责任落实,精心组织各项工作开展,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高效顺畅的沟通协调机制和良性互动的工作关系,加强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建立舆情汇集、分析、引导机制和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法治化解决机制,健全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和群众性事件的预警应急机制。坚持正确导向,加强舆论引导。(牵头领导:蒋强;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股室)

8.健全群众维权机制。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联系基层和群众制度。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和社会关切。推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群众合理诉求机制。(牵头领导:蒋强;责任单位:办公室、各相关股室)

9.建立健全诚信体系。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健全企业和专合组织、专业协会安全信用体系,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加强动态管理,教育引导社有企业、专合组织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行为准则,促进行业守信自律。(牵头领导:王伟;责任单位:业务股、各相关股室)

(四)学法用法

10.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认真完成“六五”普法的目标任务。完善普法的工作机制和普法责任制,并纳入本单位绩效目标考核范围。完善普法教育制度、保证普法工作人员到位,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着力构建常态化的法制宣传机制,开展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牵头领导:蒋强;责任股室:办公室、各相关股室)

11.加强对重点对象的法制教育。

突出机关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制度和社务会议学法、专题法制讲座、集中培训等制度。(牵头领导:蒋强;责任股室:办公室)

12.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结合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采取轮训、讲座、研讨、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注重运用网络等现代科技手段,对干部职工有计划地进行集中培训,坚持开展对农民专合组织法律、业务的培训。(牵头领导:蒋强;责任股室:办公室、业务股)

(五)监督问责

13.完善监督体系建设。

构建党内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的全方位监督体系。认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党风监督。根据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要求及顶层设计要求,和上级联社的安排部署,适时建立监事会制度,加强系统内部监督。加强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执行主任问责制,强化社务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和财务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完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自觉接受各界的依法监督。(牵头领导:吴红英;责任股室:办公室)

14.全面推行问责制度。

健全问责制度,规范问责程序,推进问责法治化。认真落实行政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权责统一、有错必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对违法行为、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责任领导:吴红英;责任股室: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纲要》是推进我省依法治省的行动指南,对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省委、省政府为推进依法治省,实现“两个跨越”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全省工作的重心。要迅速将工作重心统一到省、市、县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结合各自分工,切实抓好分管工作的任务落实。

(二)精心组织,强力推动。

各股、室要根据《纲要》的要求、党委、政府的部署以及本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结合各自职能和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每年县供销社在研究部署全年工作时,要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纲要》年度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扎实抓好年度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注重加强宣传报道,通过网站和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在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中取得的丰硕成果,及时向社会各界展示依法治理工作和队伍建设带来的新气象、新面貌。重视先进典型的发掘和培养,对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要及时总结推广。

(四)加强督导,确保落实。

县社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研究工作推进,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贯彻落实依法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