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系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市教育系统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交通安全为主题,加强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出行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提高师生文明交通素质,全面提高学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结合“文明交通”主题,加强学生日常文明交通习惯养成教育,从“文明交通在我手中”、“文明交通在我脚下”、“文明交通在我心中”等方面入手,深入开展“四个文明”(文明行路、文明乘车、文明骑车、文明游览)行为习惯养成教育。

(二)组织开展文明交通主题实践活动。一是每月开展一次交通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二是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组织学生担当家庭“文明交通劝导员”,劝导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把交通安全宣传延伸到每一个家庭,使文明交通活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三是组织各学校利用暑假“返校日”集中对学生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四是组织学生志愿者,与所辖区、街道联系并配合,就近到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台等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五是组织学生参加以“普及安全知识,提高避险能力”为主题、以多媒体为表现形式的全市第二届中小学校安全知识竞赛活动。

(三)全面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一是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二是制定并完善考核办法,加强对县区和学校的校车管理指导和督查,将安全工作情况与工作实绩考核挂钩。三是建立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教师跟车值班制度,及时制止超载、超速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学生安全。四是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监控,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自查情况月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五是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配合市公安交警、安监、交运等部门坚持开展“全市校车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对校车的监管,防患于未然。

(四)充分发挥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基地作用。通过“教育基地”这一载体,推动全市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法制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同时不断完善设施,扩大规模,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实施。

(五)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组织各学校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达标学校”的创建工作,将其作为中小学交通安全普及教育的重要举措,拓宽交通安全教育渠道,探索增强交通安全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扎扎实实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确定专人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细化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突出重点,整体带动。各学校要紧密结合本校师生文明交通素质、交通出行需求、交通方式、交通行为表现、导致或诱发交通事故的违法行为特征等,确定工作重点,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师生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着力解决一批突出的交通问题。在破解难题中彰显“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社会效果,推动“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向纵深发展。

各学校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联络员名单于5月25日前报市教育局德育办(团委)和学校安全科,每月工作总结于当月25日前上报,重要活动、专项工作情况随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