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护农活动方案

打假护农活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和总理批示精神,重点加大对农资商品质量、农资商品虚假宣传的打击力度,严厉惩治农村传销、商业贿赂行为,突出农村重点商品市场监管,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防各类坑农害农事件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资市场管理

1、登记注册部门要严把农资市场主体的准入关,企业、个私等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清理辖区内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前置审批证件是否有效,经营资格是否合法等,对未取得前置审批许可、未领取营业执照的坚决予以取缔。此项工作由注册、企业和个私处负责。

2、经检部门要加强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具及配件等农资市场监督检查,查办坑农害农农资大要案件。市场合同部门要强化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巩固、完善农资买卖合同文本、联系点等监管制度,探索农资商品质量保险、先行赔付等做法。引导鼓励信誉好、规模大的农资企业到农村开展连锁经营,构建农资商品流通“绿色通道”。开展“农资经营放心店”活动,各直属局、分局要在每个乡镇选择1-2个农资经营户进行试点,通过示范户的典型带头作用,倡导诚信守法经营。“农资经营放心店”名单,请各地于4月30日前报市局市场合同处。市局拟在7月份召开现场会。

3、商广部门要加大对农资广告的监管力度,组织以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等农资商品广告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开展广告法规宣传,提高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者的依法广告意识;召开新闻媒体单位负责人会议,会同新闻主管部门落实新闻媒体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新闻媒体建立健全农资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农资广告监测,市县局重点监测报纸、广播、电视广告,基层分局(工商所)重点对户外、印刷品广告进行监督和检查;对12315消费者举报网络移交的虚假广告案件线索和交办的违法广告案件,及时调查处理。按季度上报专项整治情况,在每季末5日前将整治情况和统计表,及查处的广告案件《处罚决定书》上报市局商广处。

(二)加强农村重要商品市场监管

市场合同、经检部门要认真落实粮食收购资格准入制度,严肃查处无照收购粮食和违法经营粮食的行为,尤其要严厉打击倒卖陈化粮和擅自改变陈化粮用途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口粮安全,维护正常的粮食市场秩序。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加强棉花、蚕茧等市场监管,促进农村重要商品市场有序运行。

(三)严厉打击农村传销、商业贿赂等坑农害农行为

经检部门要加强传销知识宣传,提高广大农民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能力,防止传销向农村蔓延。严厉查处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和企业名称及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非法拼装农用车的行为;以虚假宣传手段诱骗农民消费、推销不合格商品或者质次价高商品的行为;农村医疗活动和农资交易中的商业贿赂行为等,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利益。

(四)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市场合同、经检等部门要认真开展农村劳动力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坚决查处取缔黑职(中)介,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暑期,个私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及城郊结合部黑网吧、农村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取缔各类黑网吧。经检部门要加强农村文化市场监管,认真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促进农村文化健康发展。注册、企业、个私等部门要加强农村边远地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登记审查程序,坚决杜绝“先上车、后买票”等行为;结合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严把安全生产关;利用经济户口信息平台,加大对农村涉及安全生产企业检查和巡查,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