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做好我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设环境优美新农村,为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好谋划,力争取得新的突破。加强领导,狠抓落实,按照“多管齐下,综合治理”的原则,集中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认真做好2017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实践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根本出发点,持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意见》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严格按照“四化”标准,强力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全乡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使得城乡环境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形成城乡面貌整洁,人居环境改善,城乡管理有序,城乡品位提升,发展环境优化,居民素质提高,干群结合共同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

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亲自抓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内容

(一)加强宣传。宣传工作由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牵头负责,利用宣传车、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和村民大会等方式在全乡广泛宣传。各村由乡联村领导、驻村干部和村组干部组成宣传小组,逐组、逐户进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特别是要加强环境保持较差点位住户环境治理宣传。

(二)加强各村及居民院落环境综合治理。各村(社区)按照属地化原则,由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加强管理和监督,合理配备保洁人员,保证道路、院落、河道等重点区域的日常清扫保洁和各户的垃圾分类收集,做到辖区环境治理不留死角;组织居民开展院落卫生大扫除,积极开展“四清”活动,杜绝垃圾乱扔、污水乱排、淤泥乱污、杂物乱堆等现象。

(三)加强街道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七乱”治理,一是加强清扫保洁工作,做到街面垃圾随时清扫;二是加强广告管理,杜绝散发小广告现象和各种小广告的乱贴乱喷;三是加强交通管理,机动车做到“停车进场、停放归点、朝向一致、间隙适当、规范有序”,非机动车做到“停车归点、停放整齐、朝向一致、规范美观”;四是在居民住户中广泛开展“门前五包”活动,让广大群众参与环境治理。

(四)加强辖区垃圾清运工作。督促保洁人员对街道、社区、各单位和农村生活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五)加强工地乱象和扬尘治理。一是对本乡建设工地进行梳理,及时整改不规范施工行为;二是规范施工范围;三是加强对道路不规范运渣车辆的治理。

(六)加强集中居住区环境治理。加强对街道社区内垃圾乱扔、污水乱倒、杂物乱堆、广告乱贴、乱搭建、乱牵挂、乱晾晒等赃、乱、差现象进行治理。

(七)加强水环境治理。对乡内各河道、沟渠、水库、塘堰等进行治理,做到各河道、沟渠、水库、塘堰内无垃圾、无白色漂浮物。

(八)公路沿线环境治理。加强道路沿线广告牌及道路指示牌管理,做到内容及时更新,无陈旧、破损等现象;杜绝道路沿线乱堆乱放、乱牵乱挂现象。

五、完善机制

(1)各村要建立健全考核评比制度。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检查评比,且确保考核评比制度的长效实施。各村以村干部、组长、联村干部为基础,成立环境卫生评定小组,每季度对组、户进行评比,对清洁组(户)、不清洁组(户)在村公示。通过卫生户、示范组、先进个人等方面的评比,引导和激励群众以实践行动爱护环境卫生、参与卫生治理,共同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环境。

(2)各村要建立健全奖惩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对全村党员、村干部、群众中的先进个人或集体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对恶意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和个人进行处理,按相关政策实行经济处罚。

(3)完善《村规民约》。各村要在《村规民约》中明确农户“门前三包”责任制、乡村环境卫生奖惩制、卫生管理费征收制,以制度管事管人。

六、经费投入

(1)整合项目资金,按县乡相关配套资金,与全年环境卫生综合评比挂钩,以每月检查评比通报为依据,统一在年终进行绩效考核。

(2)各村(社区)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到辖区内经营门店、各农户筹措部分环境卫生管理费,卫生管理费要确定专人管理、定期公示,实行专款专用。

(3)此上各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必须确保专款专用,专人负责,乡纪委会同相关部门不定期对其进行检查。

七、考核评比

(1)村(社区)检查评比分常规检查、特定检查和随机检查:每月27、28号为常规检查时间;元旦、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等重大节日与重大接待活动前进行特定检查;领导小组不定期、不定点进行随机检查,每次检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计分。

(2)各村(社区)每月对辖区进行一次卫生评比检查,每季度末由乡领导小组对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评比。

(3)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进行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并督促各村(社区)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