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耕还林工作方案

退耕还林工作方案

一、存在问题

(一)根据州人民政府考核人民政府的目标考核内容

人民政府需确保辖区内耕地保有量不少于8415公顷(126225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6750公顷(101250亩),未达到目标任务实行一票否决。根据土地变更调查数据,耕地面积为127351.2亩,如果按照现在退耕还林14900亩执行,还剩余112451.2亩耕地,未达到州人民政府考核县人民政府的目标任务,耕地目标考核将被一票否决。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

占有基本农田,不论面积大小,都需要国务院审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时,为确保建设需要,永久基本农田基本都划在高山上,河谷地带基本没有划定基本农田。在全县耕地总面积127351.2亩中,基本农田为101250亩,占全县耕地的79.5%,在这轮退耕还林中,老百姓都想退耕高山上的耕地,但基本农田不允许退耕还林,这必然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产生矛盾,造成不稳定因数。

(三)基本农田划定采用的工作底图是卫星遥感正射影响图

其比例尺是1:10000,采用的是西安80坐标,在实际划定基本农田时是室内作业,未与农户见面签订协议。所以在这轮退耕还林中在实地确定具体地块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时,由于未对具体地块进行测量,肉眼很难判断是否属于我县的基本农田。

二、建议

(一)合理确定这轮退耕还林数据。由于我县在争取退耕还林指标时,部门之间未进行磋商,导致我县分配的退耕还林指标过大,可否向上级部门反映减少我县退耕还林指标。

(二)在具体实施退耕还林时,是否可以将我县部分草地、林地、未利用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以确保我县耕地保有量不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