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政策情况汇报

草原生态保护奖励机制政策情况汇报

现将我县2017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草补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1、草补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国家和省安排给我县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资金为997.5万元。其中:

(1)、草原禁牧补助:282万元。

(2)、草畜平衡奖励:387万元。

2、草补政策落实情况

我县2017年落实草补政策任务具体指标:实施禁牧补助草地面积47万亩;实施草畜平衡奖励草地面积258万亩;。

县草补办已完成牧户考核工作,完成了牧户考核和村级公示,并经县自查验收合格,于10月17日已将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资金采用“一卡通”方式全部兑付,并加强了资金发放后的监管工作。

3、现代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结合我县实际,选择条件较好,示范带动效果好、集中连片的牧户进行牲畜棚圈示范户建设140户。

按照项目乡、村的实际情况,县农牧和科技局在2017年8月中旬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到乡、村、组对建设工作进行落实,并与乡、村干部一起,组织牧民群众开展牲畜棚圈的墙体修建工作。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乡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项目进度督促和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建设中的技术问题。截止目前,现代草原畜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工作已全部完成:全县共完成牲畜棚圈墙体建设140户,共11200平方米,户均80平方米。待县级验收完成后,兑付相关补助资金。

4、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

全面落实基本草原划定工作,共划定重要放牧场、割草地等6类基本草原305万亩,占草原总面积的89.18%,绘制完成村级1:5万、县级1:10万基本草原划定纸质及数字化图件,开展了公示公告。全面清理复核基础数据,修正完善了管理信息系统并通过省级审核。

(二)取得的实际成效

1、生态效益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行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能有效保护草原资源,促进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政策实施后,我县退化草原植被将得到逐步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将得到改善,超载过牧将得到有效控制,草原生产力将得到提高,从而促进草原生态的逐步恢复和草原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预期生态效益十分显著。

2、经济效益

落实2017年补奖政策,发放牧户补奖资金997.5万元。年可实现牧民户均政策性增收837元,人均增收207元。同时,实施草畜平衡,加快畜群周转,优化畜群结构,可减少牲畜因灾死亡,转变生产发展方式,提升草原畜牧业效益,对牧民依靠畜牧产业脱贫增收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

3、社会效益

我县牧区属于边远地区、落后地区、生态脆弱区和少数民族集中分布区。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有利于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增强牧区发展后劲,对改善牧区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牧民收入,提高牧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维护民族团结和牧区和谐稳定,推进生态文明和新牧区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