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调查报告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7月上旬,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街道办的小区、社区等地,现场查看残疾人康复及生产生活情况,就我区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成效

从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自残疾人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区、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残疾人保障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残疾人保障法,在残疾人康复、教育、扶贫救助、就业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较好地改善了残疾人的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了残疾人权益。

(一)宣传有力,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区政府、区残联把宣传残疾人保障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新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先后出动宣传车10次,印制和发放残疾人保障法及残疾人优惠政策宣传书2.8万余份、宣传单2万余份、宣传手册1.5万余份。二是利用各种特殊纪念日进行宣传。如“全国爱耳日”“全国助残日”“国际盲人节”“国际残疾人日”等,开展了多项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的宣传活动,让社会了解、关注、帮扶残疾人。三是组织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帮助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在元旦、春节、“全国助残日”等重大节日和活动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残疾人家庭,帮助残疾人解决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通过这些宣传和活动,全区上下形成了“了解残疾人、关注残疾人、帮扶残疾人”的良好氛围。

(二)服务到位,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是开展“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为广大残疾人谋利益。组织全区残疾人工作者深入到每一位残疾人家中,详细掌握每个残疾人家庭的生活状况和各方面的需求,量身定做个性化发展方案和帮扶方案。据了解,一年来,共上网录入残疾人24619人,落实个性化服务残疾人24533人,落实覆盖率达130.77%,落实服务总项次140616项,人均7.5项。二是加大扶残助残项目的实施力度。累计投入资金244万元,对43名贫困脑瘫儿童实施了手术矫治、康复训练和辅具适配;资助2名贫困家庭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实施了人工耳蜗帮扶项目;对全区城镇新增172名残疾人实施再就业帮扶;对3065名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扶贫帮扶;资助2个集中托养机构,为201名智力、精神及重度贫困残疾人提供了居家托养和集中托养;为58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220名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免费手术;为700名精神病患者发放了救助卡并免费提供了药品。

(三)注重培训,残疾人就业状况显著改善。一是组织农业、畜牧、科技等部门,广泛开展送科技下乡等活动,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种植、养殖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残疾人创业就业技能。二是建立完善创业载体和服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项目开发、就业指导、税费减免、政策咨询、资金帮扶等“一条龙”服务,尽最大限度为残疾人创业就业提供最优惠的政策环境。三是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同时,针对一些企业的用工需求,在保障残疾人工资福利等权益的情况下,实行“定向培训、定向就业”,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实现农村残疾人劳动力转移就业。截至目前,共落实培训、扶持资金43万元,举办各类残疾人培训班7期,培训残疾人560人,新增残疾人创业就业532人。

(四)重视教育,残疾人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一是大力实施圆梦行动。将残疾儿童入学问题纳入了区义务教育总体规划,修建了特殊教育学校(二中)。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在为残疾学生减免了学杂费和书本费的基础上,为52名贫困残疾学生提供彩金助学,为76名贫困残疾学生发放了救助卡,对14名考入大学的残疾学生每人给予3000-5000元的入学资助。二是积极开展各种文艺活动,组织53名残疾运动员参加了全市第四届残疾人运动会的11个比赛项目,代表队共夺得了36金、39银、16铜,获团体总分、金牌总数第二名的好成绩。三是积极组织开展了康复科普知识宣传、残疾人文艺作品展览等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既丰富了残疾人文化生活,又体现了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奋勇拼搏的精神。

二、存在不足

在充分肯定残疾人保障法贯彻实施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不够。虽然近年来加大了宣传力度,但相关法律、政策宣传的深度、广度不够,特别是山区偏僻乡村存在死角,尚有部分残疾人及其家庭不是很清楚自己应享的权利和待遇,对办不办残疾证抱无所谓态度;还有部分企业对吸收安排残疾人就业与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之间的关系较为模糊。

二是残疾人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后。目前城区的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标准较低,人行道上铺设的盲道和坡道欠规范,各类主要公共场所无障碍设施建设不到位,为残疾人服务的功能较弱。

三是残疾人扶贫就业难度仍然很大,优惠政策未能有效落实。个体经济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竞争态势形成的挤压空间越来越窄,残疾人由于文化水平、知识面、社会参与能力、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制约,个体就业难度较大,应该给予兑现的优惠政策难以落实。加之,目前尚有个别单位既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又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影响了残疾人事业发展。部分企业甚至为免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将残疾人作为临时安排,年审后便予以辞退,侵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三、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深化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残疾人是最需要社会关爱、支持、帮助的群体,保障这个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和健全人一样参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表现。虽然残疾人有一些肢体和行动上的不方便,但他们和正常人享受同样美好的蓝天,建议区政府要进一步深化对残疾人事业的认识,增强做好残疾人工作的主动性、持续性,让更多的残疾人能够走出去、站起来参与正常人的活动,可把符合条件的部分残疾人选为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让其参与社会管理,提高残疾人的政治参与度。

(二)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的生活保障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残疾人就业、康复、文化体育及社会保障的要求不断增强和提高。建议区政府:一要逐步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增强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能力,让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要加强对贫困残疾人医疗救助,让残疾人享受新农合、大病医疗救助和残疾人救助等优惠政策,切实解决残疾人“因病致残”“因残致贫”等问题。三要优先将残疾人纳入城镇低保、农村特困救助范围,努力改善残疾人的生活。四要把残疾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纳入规划,逐步为残疾人提供生活和工作方面的便利。

(三)进一步落实好残疾人的扶持优惠政策。建议区政府及残联要根据残疾人的长处,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引导他们就业,广开就业门路,为残疾人提供有利条件。要加大残疾人职业培训力度,提高残疾人综合素质和劳动技能,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残疾人收入;要认真执行残疾人就业的扶持优惠政策,鼓励残疾人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实现自立、自强,切实提高残疾人自身生存的能力;对从事个体经营和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支持的同时,还要积极帮助解决生产和经营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还要督促部门、单位和企业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让残疾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四)进一步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宣传。建议区政府及残联要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到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居等地大力宣传残疾人保障法和相关政策、工作举措,让社会各界知晓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规定,营造全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浓厚氛围,使残疾人保障法更加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同时,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残疾人自立、自强、勤劳致富榜样等正面典型的宣传,凝聚社会正能量,引导残疾人走自强不息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