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实施工作意见

担保公司业务流程实施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本着“情况属实、复审严格、责任明确”的原则,按照职能部门初核、县政府审批的要求,通过采用更加透明的操作流程、更加公开的评审机制和更加具体的担责细则,以及将业务最终审核权上收至县分管领导,进一步严格贷款担保审批权限,有效降低盛达担保公司业务风险发生概率,在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同时,保证国有资产不受损失。在盛达担保公司保证金、注册资本金不足的情况下,强化与政府债务偿还基金、康达公司、应急互助基金等之间的相互补给流动,做到专款专用,实现业务正常开展。

二、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填写《申请贷款担保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证明、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当期财务报表及过去年份的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可行性报告及主管部门批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简介等资料。

(二)前期调查。

盛达担保公司指定2-3名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的财务知识的调查人员,实地查看企业资产和生产经营情况,填写《贷款担保申报表》,形成调查报告。

(三)风险评估。

每一笔贷款担保项目风险评估工作必须由专门成立的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进行风险评估,小组成员根据前期调查提供的调查报告等资料,对该笔项目是否可以办理进行进一步评审,作出准确判断并签署评审意见书。

(四)后续跟踪。

在企业成功获得贷款后,盛达担保公司须安排专人负责贷后情况收集研判工作,定期对接商业银行监督企业资金流向和账户动向,不定期深入企业检查生产销售情况,及时上报异常现象和反常举动。

(五)事后追偿。

因企业自身故意逃债、涉嫌骗贷、挪作他用等行为导致无法正常还款的,由金融办牵头联合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职能机关依法启动司法程序予以追偿。

三、重点事项

(一)对新申请的额度为500万元及以上的贷款担保业务

须将相关情况书面报送县分管领导初审,待通过审核之后由盛达担保公司负责调查落实保证措施,对无有效抵押物的业务一律不予办理。

(二)对申请续贷的贷款担保业务

逐一重新进行调查登记工作,查清资产负债状况,全面落实保证措施,实现无资产抵押向有资产抵押有序过渡。对资金实际使用者为乡镇人民政府、且无资产抵押的贷款担保业务,须书面报告县政府,经县分管领导签字同意之后方可办理。

(三)为提高贷款担保评审会的专业化程度

增加业务研判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采取“银行推荐、全面考核、定期调整”的工作方式,从全县各商业银行分别筛选3名资深信贷人员成立评审人员人才库(合计30名)。每召开一次评审会即从人才库中随机抽取5人与盛达担保公司4人共同组成评审人员。

四、责任追究

项目负责人、部门审核人员、评审人员等涉及业务流程办理的各类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盛达担保公司的有关规定,根据各自职务范围和权限,合法、合规、合理开展工作,对因材料审核把关不严、帮助企业弄虚作假等渎职行为而导致盛达担保公司代偿资金遭受损失的,要依照相关责任制度进行追责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