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开展三评活动事务通知

学校开展三评活动事务通知

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期中检测后,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含职业学校)利用家长会、学生会、教师会等方式,扎实开展社会评学校、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校长(各校可参照教师评校长的问卷对学校中层教干进行评议)“三评”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校要召开全体教师会传达“三评”活动要求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评议活动领导小组,明确分管行风建设的副校长负责制订评议方案,组织专门人员(需回避的要回避)逐项开展评议。社会评学校可通过开设家长开放日、召开家长会、调查问卷、设立校长信箱、公布投诉电话(电子信箱)等形式听取对教师、班级、学校的意见或建议;学生评教师、教师评教干可通过发放问卷、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书等形式,听取学生对教师、班主任,教师对教干的意见或建议。三项评议务必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认真收集、汇总问卷表,梳理存在问题,采取恰当方式将评议情况反馈给相关部门和个人,引导教师、教干正确对待问题,深刻反思,立即整改。

二、各校要在5月中下旬举行评议活动

乡镇中小学学生家长、学生、教师原则上全员参与;城区学校学生家长、学生参与率不得低于50%,教师全员参与。评议后要认真进行数据统计和问题整理(统计表可参照评议表自行设计),并提出整改方案。三种统计表、问题整改方案于6月8日前一并报送局监察室。

三、局监察室将于6月中旬组织人员对学校“三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