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落实防灾责任,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采取有力措施有效地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减少财产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办法》《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形势的严峻性,进一步提高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迅速对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乡政府成立以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机构,进行全面部署,做好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强化责任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是所属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任,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村二级广播站、手机短信等宣传工具,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避险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三、深入排查,完善预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充分发动干部群众,逐村逐社对全镇所有可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在建项目、场镇、农村居民点、医院、学校、集市等人员集中地、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和砖厂采砖区进行拉网排查,要确保排查到位,不漏一处隐患点,不漏公路沿线每一个隐患点,不漏每一处重要在建工程。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必须做好相关预案,落实监测人员;对受威胁的群众,及时做好疏散、避让安置工作等应急处置工作;对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一登记,并将排查情况报乡政府国土员办公室。

四、加强监测,强化预防

各村(居)民委员会、场镇各单位要对地质灾害的隐患点加强监测,采取针对性的监测手段和方法,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切实落实监测人员搞好监测和巡查,并将防灾负责人和监测责任人进行公示。要加大主汛期巡查监测频率,要根据雨情情况果断实施提前预防避让,对重大地灾隐患点要进行24小时监测,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发出预警、预报,果断避让,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加强值守,确保安全

各村(居)、场镇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带班,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每个隐患点都要自上而下的落实专人负责,发现灾情立即报告,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必须设立警示标志,制定应急预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做好信息收集反馈

各村(居)、场镇单位如发生地质灾害隐患,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乡政府国土员,由乡政府审查后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并由专门的组织机构予以确认,严禁谎报、瞒报、越级上报、擅自对外,确保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