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通知

乡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通知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加强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的重要意义

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是省综治委为科学研判全省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形势,准确评价平安建设工作成效,发现和纠正各地在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各地、各部门切实落实工作措施,认真履行综治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长期性工作。各村(社区)和综治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测评的具体项目,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抓实平安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用实实在在的成效提升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二、正视差距,充分认识当前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得分较低,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乡镇和部门对平安建设工作具体内容、重要性认识不够,导致工作开展不力,措施不实,与群众对平安建设的期盼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二是宣传引导不到位。宣传引导力度不够,对平安建设相关工作宣传不到位,群众对我们抓平安建设的举措和取得的成效了解不多,参与不够,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的问题理解不透,不能准确回答电话调查事项。三是作风转变不到位。有的干部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诉求解决不到位,影响党委、政府的公信力,进而影响了对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结果。四是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不扎实,群众对居住的小区是有网格员开展民生服务工作知晓率太低。

三、强化措施,全力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水平和满意度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深化平安创建系列工作。由于人员变动,调整我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担任组长,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和各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具体组织推动此项工作。各党支部、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加强对本辖区本部门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用半个月时间(5月底前)对本辖区在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整顿,全面达到平安建设目标要求,实现“五个不发生、三个大幅减少、两个明显上升”,“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不发生群死群伤的恶性治安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造成恶劣影响的重大刑事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件,“三个大幅减少”即:群体性事件明显减少、刑事案件明显减少、突出治安问题和不安全隐患明显减少,“两个明显提升”即:人民群众安全感明显提升、社会治安综合防控能力明显提升。

1、扎实开展群防群治。各党支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充分发挥好专兼职群防群治队伍、红袖标队伍等群防群治队伍的力量,组织发动平安志愿者等社会组织参与到平安建设中来,在节假日、逢场天、重点时期,组织开展巡逻等工作(5月至少2次),提升群众在平安建设中的参与度。

2、筑牢治安防控网。各村和镇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协同配合,切实加强街面防控网、村(社区)防控网、单位和行业场所防控网、区域边际防控网、虚拟社会防控网、“三电”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大技防、人防、物防建设。同时,运用好防控网体系,有效打击违法犯罪,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生产环境,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平安建设的成果,进而提高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3、加强特殊人群帮扶教育工作。要继续大力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具有肇事肇祸倾向精神病人等各类特殊人群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关怀帮扶体系;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做好闲散青少年、流浪青少年、农村留守儿童等服务管理,坚决防止此类重大治安(案)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所有专兼职网格,从即日起全部进入所在的社区,开展网格化信息走访和民生服务工作,务必在5月26日前必须将所在网格的寄递物流点、见义勇为群体、烟草零售户、特困群众和相关重重点人员走访到位。走访调查情况必须如实记录并录入网格化服务系统。

(二)抓住重点,严厉打击,着力整治治安突出问题。一是深入开展“抢夺、抢劫、盗窃”严打集中整治行动。公安派出所要加强重点地区、校园周边场所和治安突出地区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两抢一盗”、诈骗犯罪、暴力犯罪、黄赌毒犯罪等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犯罪行为。强化警力治安巡逻防范,提高街面见警率。

(三)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调解督查指导力度。按照“大调解”工作“一体化、常态化、规范化”要求,以落实责任、增配人员为抓手,切实加强大调解工作指导督查力度,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二是抓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群众满意度。各村(社区)、各部门要把排查化解矛盾纠纷,解民怨、顺民心作为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着力排查化解重大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要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使他们从内心理解和支持政法部门和综治工作,从而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满意率。

(四)转变作风,规范执法,塑造政法干警良好形象。人民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满意度在很大层面上取决于对政法队伍及政法干警的满意度,因此进一步转变政法队伍作风,规范执法,塑造政法干警良好形象,是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最有效的措施之一。一是开展作风巡查、推进执法公开。政法各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开展作风巡查工作,并将巡查信息和干部考核评介、选拔任用、奖励惩处和干部调整等密切挂钩。进一步推进执法公开,拓展渠道,健全制度,确保司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二是坚持从严治警,加大反腐力度。要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办案责任意识,纠正执法过程中少数干警纪律作风涣散、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依法办事的不良现象,严肃处理在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人员,切实做到警钟长鸣。

(五)强化宣传,全面发动,营造平安建设浓厚氛围。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在“宜宾县综治网格化工作”QQ群文件中下载“2017年宜宾县综治办成品(高清专题片),立即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观看学习。要紧紧围绕打造“平安宜宾县”主题,不断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用更加生动活泼的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平安宜宾县”建设深入人心,提高广大干群对“平安宜宾县”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各村(社区)和部门要在主要街道、路口、集镇、等人流聚集处设置综治平安建设横幅及固定标语,张贴发放平安建设宣传资料。在宣传活动中,要大力宣传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活动的成效,大力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综治工作的经验,人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活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平安宜宾县”建设的生动事例和感人事迹,从而激发全县广大干群参与“平安宜宾县”建设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宣传活动,印制一批《网格化服务管理公开信》张贴到各村(社区)及居民小区楼院,向广大群众宣传网格化服务,提高网格化管理服务知晓度。

(六)吃透情况,找准症结,强力推进问题整改。镇综治办要认真收集、梳理、核查省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中反映出的本地区突出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领导包案、部门专案,逐项解决落实。对存在的问题能及时解决的要马上解决,需要一段时间解决的要制定工作措施,落实责任到人,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以为民办事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提高平安建设满意度。

四、严格考核,全力推动确保责任落实

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是县委、县政府综治工作的重要指标。镇党委、政府也将把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作为综治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因工作不落实,在测评中出现问题,影响我镇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的村(社区)和部门酌情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