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农工办内部管理制度工作通知

县委农工办内部管理制度工作通知

一、例会与学习制度

1.周例会:

每周一上午8:30,在会议室召开全办工作人员会议,由主任或主任指定的副主任主持。科(站、中心)负责人汇报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及本周工作计划,主任、副主任总结并安排当前工作。

2.全员讲学:

每周一例会结束后,工作人员结合岗位职责和公文写作开展轮流讲学,每年每人不少于2次。讲学内容力求实用。参学人员对讲学人员进行测评,成绩优异的给予表彰。

3.参会制度:

全体参会人员必须按照通知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参会,否则迟到一次罚款10元;开会请假不得接打电话,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二、工作制度

1.交办事项。

领导交办工作事项要明确具体承办人、办结时限。综合科对主任交办事项进行定期督查;传阅文件,由综合科及时跟踪。

2.AB岗制度。

为确保工作的衔接性,各科(站、中心)所有工作人员应熟练掌握该部门的一切业务流程及工作内容,如一人请假,另一人能做好各项工作,不能影响工作开展。

3.考勤制度。工作人员上班实行签到制度,上班10分钟内签到完毕,否则视为迟到或缺席。如公务外出,不能参加考勤,需提前电话通知综合科做好记录。考勤情况每月汇总1次,次月通报。

4.请假制度。

工作期间,工作人员临时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报告。1个工作日内向分管主任请假;1个工作日以上需填写书面请假条,并经分管主任和主任共同签批后交综合科存档;若口头请假,事后2日内补写请假条,并履行签批手续。病假需提供诊断病例。

5.志愿者服务制度。

所有工作人员分成四组参加周六下午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每组由带班主任任组长,组织好活动开展。如参加活动人员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请自行和其他组人员调整,确保每次活动开展的人数。

6.节假日值班制度。

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法定节假日由综合科轮流安排值班。值班主任在自己办公室值班,其他人员一律在综合科值班,确保在岗在位。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加班参照《劳动法》执行。

7.电话畅通制度。

办内所有工作人员要保持24小时电话畅通。如果在家确需关机,需提供固定电话号码。综合科不定期抽查,对电话不畅通的予以通报批评,每次扣考绩奖50元。

8.坚持科室负责制。

信访工作由综合科牵头负责。各科室接到服务对象申请办理、咨询或投诉、信访等相关事项的工作人员,要依法负责办理、答复相关事项;如不是本部门业务,需及时引导、协调联系相关科室和人员办理、答复相关事项。涉及信访工作处理后及时到综合科登记,便于汇总信访件。

9.坚持限时办结制。

各科(站、中心)对领导交办事项、服务对象咨询或投诉事项,要在规定时间、承诺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

10.坚持调查研究工作制度。

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年内各部门完成1篇理论研究文章;结对贫困农户,年内确保到贫困户家中不少于3次以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慰问物资不少于800元,中层干部每年慰问物资不少于500元,帮助贫困农户谋划脱贫致富之路,解决一件实事。

11.坚持文明上岗制度。

爱岗敬业,礼貌用语,上班时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热情接待来访客人,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保持清洁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12.坚持清廉守法制度。

勤俭节约,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常修人性品德,切实履行好“六不六带头”勤政廉政承诺。

三、办文制度

1.收文登记。

外来或参加会议后带回的文件由综合科负责登记。

2.文件批阅。

收文后,由综合科提出拟办意见,及时送交主任批阅。若主任外出,对重要紧急文件、通知等需电话汇报或报分管主任阅示。对批办的文件,由综合科负责及时交有关责任人落实,并负责催办、督办。

3.发文流程。

文件的起草,由经办人拟稿,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主任会签,主任签发,交综合科负责编号、排版、印刷。特殊情况下,可以先汇报后补签。经审核后的发文和经验交流材料要避免思路混乱、表述不清、错字别字,否则给予通报批评。

4.印章管理。

农工办、扶贫办、农险办印章由综合科保管,用印需履行登记手续,并需经主任批准。印章使用必须履行登记手续,用印须经分管主任或主任批准。

5.文件保管。

文件由综合科统一保管,部门借阅文件资料须办理借阅手续,及时归还,确保文件完整与安全。

6.文件归档。

办内的各类文件每半年整理一次,统一归档。

四、招待费管理

1.统一安排。

经办主任同意的公务招待,填写《公务接待登记单》后由综合科安排指定饭店就餐,如因时间紧急,也可以事后履行相关手续。

2.接待标准。

县内会务一般不安排就餐,上级和其他来宾(公与公)接待严格按照纪委要求。会务确需(会议时间较长)用餐的,需经主任批准后,实行对口参陪,严格控制就餐人数;因公加班的,由加班人员向分管主任报告同意后,分管主任安排综合科指定地点就餐,标准不超过50元/人。

3.外出招待。

外出人员一般不得在外地举行招待,在出差过程中确因公务需要招待就餐的,须经主任同意。

4.规范结算。

招待费的结算实行一月一结,由综合科对照《公务接待登记单》核实,再报参加接待或业务分管主任审核,主任审批。在外地招待的,须经主任或分管主任签字确认后,方可进入正常核报程序。

五、办公费支出管理

1.打印。

各科(站、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自行到外面打印材料,一般公文自己处理。如因实际需要必须到外面打印的,须报分管主任同意,交由综合科登记并安排打印,否则,不予报销。

2.办公用品。

各科(站、中心)需购置500元以下办公用品,需填写申报表,经分管主任同意签字后,由综合科统一购买、发放;购置500元以上办公用品,需经主任审批后,由综合科购买、发放。

六、固定资产管理

凡经政府统一登记采购的办公用品,实行统一贴牌管理:

1.对政府采购的所有固定资产

如电脑、照相机、办公桌椅等,按科室进行统计张贴,并明确部门负责人为第一保管责任人,遗失、损毁的由责任人赔付。

2.对超出使用年限或已经不能使用的

统一交到综合科,集中报县财政局报废、注销。

3.办公用品的发放

实行领用登记制,各部门要树立勤俭节约的思想,根据实际需要领用办公用品,对耐用品要妥善保存和使用,避免丢失和过早损坏。

七、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实行扎口管理。

财务报销实行主任一支笔审批。每月第一周,由综合科和扶贫开发中心分别汇总办内各项开支发票;由经手人、证明人或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核签字后,立即报账。办内财务报支,确保及时报核、按月结算;不能及时结算的,应履行相应手续,约时兑现。

2.大额费用会议研究。

费用支出超过2万元的必须经过主任办公会会议研究。

3.会计分设。

办内主办会计和现金会计分设,主办会计每月做一次报表,并于10号前送主任审阅。

八、安全管理

1.统一管理。

由分管领导牵头抓总,综合科负责内部后勤和安全管理。

2.办公室安全。

以科(站、中心)为单位,分别负责各部门的内部安全管理,下班切断电源,禁止使用高能耗电器。各主任室由综合科负责。

3.网络安全管理。

网络信息工作由综合科负责,重要信息必须经过主任同意才能刊发,统一使用正版软件。

4.保密管理。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位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5.其他。

各传真设备如发现邪教组织发来的不法信息,应及时报告主任并当场销毁,切实提高办内防范邪教组织不法行为侵犯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