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

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通知

一、检查内容

(一)各部门对照年初布置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回头看”,按照“计划-实施-整改-复查”形成闭环管理。

1、消防专项整治。重点对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整治,排查整改企业火灾事故隐患及“三合一”场所整治。牵头部门:派出所。

2、燃气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对瓶装石油液化气运输、代充点安全以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普及燃气使用安全知识,规范燃气市场安全秩序。牵头部门:建设服务中心。

3、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重点对全镇内河沿岸起重机械(港河吊机)进行专项整治,查处取缔无证港河吊机,严肃查处未经检验、注册登记非法使用港河吊机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违法行为,保障港河吊机使用安全。牵头部门:安监所。

4、道路交通专项整治。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不按规定的行驶路线行驶,渣土车超限以及酒后驾车等进行集中整治。牵头部门:交警中队。

5、化工企业专项整治。重点对危险工艺生产装置、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重大危险源监控装置进行自动化改造,自动化改造率达100%,提升化工生产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牵头部门:安监所。

6、职业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对化工、木质家具等职业危害严重的企业进行整治,抓好企业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强化源头控制,大力推进职业危害严重企业作业场所检测、职业危害评价和职工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加强过程监控,减少职业危害。牵头部门:安监所。

(二)各大办公室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对各自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领导班子成员按照镇党委1号文件镇干分工,对分工联系的企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

1、企业(单位)省安委会“双六条”、县安委会《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

2、企业(单位)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要求情况,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记录、隐患整改及相关台帐;

3、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依法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情况及“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4、企业(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情况,预案的演练情况、应急救援队伍及应急救援器材配备情况,国庆节期间值班安排和应急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5、其他相关情况。

(三)各村(居)对各自辖区内的小微企业进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

1、安全生产台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教育培训、事故隐患排查等);

2、企业现场管理(包括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通道畅通,是否车间仓库混合等)

3、企业组织管理(包括安全员设立,设备操作规程上墙,负责人是否参加安全培训等)。

二、工作要求

1、各大办公室、各村(居)、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的组织领导,全面组织开展一次国庆期间安全生产拉网式大检查活动;节日期间党政班子成员要按照上级要求在岗在位,办公室每天要有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坚守岗位。

2、扎实开展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督查和检查,尤其要突出对可燃粉尘、消防、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烟花爆竹、燃气餐饮、公共场所等事故易发和高发领域的安全检查,要通过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有效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责任,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隐患整治责任和措施不落实、不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