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的文章需要精心雕琢,小编精选了8篇法学期刊范例,供您参考,期待您的阅读。
综合类医学期刊初审流程改进优势
摘要:伴随数字化和网络化信息的迅猛发展,各期刊投稿系统及微信公众号等的建立使作者投稿方式更加便捷。期刊收稿量逐年上升,初审工作量增加的同时也暴露出学术不端、伦理缺失等一系列问题。传统的期刊编辑审稿方式已经远远不能适应期刊面向国际化、市场化的需要。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稿件质量,缩短审稿周期,提高作者和审稿专家的满意度。初审流程的优化、改革势在必行。
关键词:综合类医学期刊;初审;流程改进;学术不端;伦理
初审是审稿流程的第一道关口,加大初审力度将提升后续审稿环节的质量和效率,提升优质稿源的刊发速度,在提升期刊学术质量和影响力的同时,也有助于优质作者群的维护。综合性医学期刊,收稿范围广,稿件质量参差不齐。数字化和网络信息的飞速发展,收稿量递增,初审工作量和难度随之增加。为确保初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我刊(以《徐州医科大学学报》为例)自2018年1月对初审流程进行优化,施行分步初审,收效显著。现对执行分步初审过程中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和体会有以下几点。
1初步审查
初审流程改革之前,我刊执行的是值班编辑专人初审制。负责初审的编辑首先要通读全文,把握稿件的政治导向、学术价值,再根据文章的体裁、行文按照科技期刊出版编辑规范进行全面审查,迅速判断稿件的学术质量并给出客观准确的评价。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投稿系统的建立,作者投稿方式更加省时、便捷,我刊收稿量逐年递增,近几年均超过两千篇,刊发比例不足10%。初审编辑工作量巨大,任务繁重,稿件的初审周期也较长。且初审稿件暴露的医学伦理问题、学术不端显像也日益严重。为了提高初审效率和准确率,我刊对初审流程进行了改进,重点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审核。
1.1政治导向及规范要求的审查
首先审查稿件是否符合我刊办刊宗旨,栏目规划,符合我刊的刊登范围。是否具有明显政治性错误,是否涉及国家机密等。再结合当前的医学研究现状对论文进行初筛。
学术合作与学术影响的关系
1学术合作变化态势
学术期刊作为国内外各领域学者发表最新成果、开展学术讨论、进行学术交流和传播学术影响力的重要平台,在学术共同体内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学术期刊中的学术论文也是学术成果产出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为了从整体上研究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学术合作情况及其历史演化,本文采用中国社会科学院构建的中国人文社科科学期刊引文数据库收录的学术期刊作为学术成果产出的统计数据源。从2000年至2014年,该库共收录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术期刊794种,收录学术论文183万余篇,涉及作者267万余人次。由于该数据库在建设过程中会根据期刊的学术质量和学术规范动态调整该库的收录期刊范围,该库中历年的期刊数量和论文数量会有小幅波动,因此下文在研究学术合作时,为了便于对比研究,主要采用学术合作率指标进行分析。从整体来看,2000-2014年,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的作者合作率为32.37%,机构间的合作率为12.02%。分年度来看,论文作者合作率从2000年的22.28%上升到2014年的40.37%,提升了18个百分点,年均增长率达4.34%;在机构合作率方面,论文的机构合作率从2000年的7.27%上升到2014年的14.73%,保持上升态势,其中2008年的机构合作率最高,达15.55%,年均增长率为5.17%,从数据中可以看出,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近些年的学术成果产出方面,学术合作率不断提升,越来越多的学者倾向于通过学术合作来促进学术成果产出与创新,学术合作已经成果促进学术产出和提升学术创新力的重要方面。为了更加清晰的研究和对比我国人文社会科学各个学科的学术合作特征及其演变,本文采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2014)》中的期刊分类标准[23],将该库中790余种学术期刊分为包含“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冶在内的23个学科大类,并重点对除综合性学科期刊之外的22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合作情况进行对比研究。在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各学科的学术合作也存在较大的差异性,从2000-2014年的学术论文合作情况来看,心理学的论文作者合作率与机构合作率均最高,分别为86.52%和40.35%,文学的论文合作率最低,其作者合作率为10.91%,机构合作率仅为3.71%,从学科内部来看,2000-2014年间语言学的作者合作率变化幅度最大,其次为民族学与文化学和哲学,其作者合作率在这15年间的年均增长率均在6%以上,特别注意的是,法学学科在过去十年间的作者合作率呈下降趋势,年均降幅约为0.59%,这一现象值得深入分析。此外,在基于论文作者所在地区的地区合作率方面,相比而言,体育学的地区合作率最高,达12.44%,其次是心理学,其地区合作率为11.20%,统计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学科的地区合作率也相对较高,约在4%左右,其余学科地区合作率相对较低,均在3%以下,这一指标表明这些学科在不同地区间存在一定的互补或相对比较优势,其他学科的作者合作率较高但是地区合作率较低,表明这些学科主要是地区内作者之间的合作,学科研究优势比较集中,集聚性明显,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地区的研究优势也在逐渐变化,有关这一问题将在后面详细探讨。通过对比22个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大类的论文作者合作率和机构合作率可以发现,人文类学科的学术合作率一般低于社科类的学术合作率,这也充分反映了人文社会科学各学科的学科特性,社科类学科的学术研究和创新相对人文类学科而言更加需要学术交流与合作,其学术创新更加依赖于不同学者或不同机构间的学术交流,相关部门在进行科研管理和学科资源配置中需要针对特定的学科开展相关的规划和部署。
2学术合作与学术影响的关系
从宏观层面来看,学术合作可以使合作者之间在资源上优势互补、在思想上互动交流和互为促进,从而可以激发出更加广阔的研究视角、更加多维的研究思路、更加新颖的研究方法,从这个角度来看学术合作对于科学研究与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从单篇学术论文来说,其学术质量与学术影响较难以测度,但是从刊载论文的期刊整体来说,论文的学术质量是期刊学术质量与学术影响的根本保障。因此,本节对期刊的学术影响与期刊刊载论文的学术合作之间的关系进行研究,以揭示学术合作与学术影响间的关系。基于201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评价报告》的期刊评价结果,该报告将我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进行了分级评价,从社会各界的反映来看,其评价结果中核心及以上级别的期刊其学术质量与影响普遍高于一般期刊,以此为前提,本文将从统计学的角度出发,对期刊学术合作情况与学术影响间的关系进行研究。首先,将该报告中的733种学术期刊分为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两类,并采用其评价时间段内的论文数据为统计样本,通过对期刊所刊载论文的学术合作情况进行计算进而得到期刊的合作论文比,并采用SPSS单因素方差分析对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的学术合作率进行统计分析,从而揭示学术合作与学术影响间的关系(表1)。在T检验的结果中,p值(双侧sig值)分别为0.012、0.000和0.002,均小于0.05,说明统计样本中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的两组数据的学术合作指标平均值有无明显差异,从该结果也可以看出,期刊的学术合作率与期刊学术影响力之间在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在作者合作率、机构合作率和地区合作率指标上均存在显著差异,且核心期刊中学术合作论文所占比例高于非核心期刊,学术合作对学术研究与创新能起到一定的正向作用,学术合作能促进学术影响力的提升。其次,结合学科特征来看,通过对比各个学科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的学术合作指标,可以发现合作指标在不同学科内的作用也不尽相同(表2,截取部分进行展示)。其中管理学、教育学、经济学、图书情报学等学科的核心期刊和非核心期刊在学术合作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可以认为这些学科的学术影响与学术合作间存在显著的相关关系;考古学、历史学、文学、艺术学、马克思主义学科等学科的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在学术合作方面表现无显著差异,从上文合作率指标的计算结果也可以看出这些学科更多的是以独立研究为主,此外,法学的作者合作率、社会学的地区合作率、语言学的机构合作率等学科的部分指标上核心期刊与非核心期刊存在显著差异。从该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不同学科的学术合作率不同,其对该学科的学术影响也不尽相同,针对不同学科学术影响力的分析与评价,应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来进行度量,同时管理部门对不同学科的支持也应该采用不同的手段,以便于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科活力,促进学术创新与发展。
学术期刊综合评价研究
1引言
作为传播科学思想、呈现研究成果和科技水平的一种重要媒介,学术期刊在促进科学知识的创新、科技成果的转化以及社会科技的进步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不同的学术期刊(以下简称“期刊”)有着不同的影响力。期刊的影响力通常指在一定时间内该期刊所发表的学术文献对后续某段时间内相关科学研究与应用的促进能力,即反映期刊对知识创新的影响程度。期刊影响力的大小通常由某种或某些文献计量学指标来度量。好的期刊影响力度量对总体评估期刊的学术质量、宏观考量期刊的办刊定位与出版策略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意义。期刊影响力本质上来源于学术文献的科学价值与应用价值的大小,但同时也受到该段时间内社会对其价值的认知水平与认同程度、期刊内容的多样性、学科发展程度、以及期刊自身及其相关渠道的传播与扩散能力等诸多因素制约,所以对其做出客观、准确的定量分析是一个具有挑战的任务。现有研究工作试图开发一个合理的期刊影响力度量指标。最常见的期刊影响力度量指标是由美国已故著名学者加菲尔德博士提出将影响因子。目前,许多学者将影响因子作为衡量期刊影响力的指标,认为影响因子越大,期刊影响力就越大。于挨福等利用面板数据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了期刊基金论文比、期刊的类型等指标对期刊影响因子的关系;俞立平等利用散点图、回归分析和分组统计的方法,系统研究了基金论文比、平均引文数、引用半衰期等指标与影响因子之间的关系;俞立平等基于分位数回归模型,分析了期刊时效性等指标对期刊影响因子的关系。然而,随着各个学科知识创新日渐加速、跨学科研究日趋普遍、文献出版方式日呈多样化及知识传播速度日益加快,只使用影响因子来衡量期刊影响力存在一定的缺陷。探索可以较为全面反映学术期刊质量和影响力的新型度量指标,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Braun等首次将h指数用于衡量期刊的学术影响力,李启正等对纺织学科期刊的h指数、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进行相关性和回归拟合分析。Egghe提出的基于h指数改进的g指数用于评价期刊影响力,张垒等则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和相关性分析法分别研究h指数、g指数和影响因子与载文数、被引频次等指标的相关关系。特征因子的概念由Bergstrom等提出并用于期刊的影响力评价,俞立平等采用面板数据模型研究了期刊影响因子、总被引频次等文献计量指标对特征因子的影响关系。我国学者邵作运等在载文量的基础上来计量被引频次,提出了一种新型指标f(x)指数评价期刊影响力,然后采用Spearman相关系数分析了f(x)指数与总被引频次、影响因子等指标的相关性。中国科学文献评价研究中心在2013年的《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中,提出一个全新的评价指标:学术期刊影响力指数(AcademicJournalCloutIndex,CI),该指标一种综合总被引频次和影响因子的非线性综合指标。丁筠首次对期刊影响力指数进行了分析,并采用Pearson相关系数研究了CI与影响因子等传统指标的关联性。杨浦对学术期刊影响力指数CI进行了非线性分析。目前公认,期刊的影响力是多个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结果,其影响因素指标体系是由一系列具有内在关联的评价指标所构成。综合各种指标的期刊影响力评价方法能够从多个层面反映出期刊影响力的实际情况。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研究趋向于利用期刊的多种计量指标对其进行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价。程慧平利用主成分分析与熵权TOPSIS方法进行了综合指标学术影响力评价。俞立平综合多种文献计量指标提出了隔年影响因子和隔年h指数。张发明和王伟明运用因子分析和诱导密度算子对学术期刊组合评价。张和平和陈齐海分别利用因子分析-DEMATEL定权法对期刊进行综合评价。俞立平等对学术期刊影响力指数CI进行了改进研究。综述所述,从影响力评价指标研究方法上看,尽管多数学者采用相关系数、线性回归、因子分析等线性分析方法能够对期刊影响力进行综合评价,然而这些方法却无法捕获期刊计量指标直接的非线性关系。另外,尽管CI提供了一种非线性关系影响力综合评价指标,但是它主要由影响因子和总被引频次两个指标确定,并且受发文量的制约。一个影响因子接近0的期刊短期快速提高CI的最好途径就是无限增加发文量。为了抑制这种盲目行为,量效指标(JournalMassIndex,JMI)能够抑制发文量对CI值的过度影响。然而,JMI人工干预过多,其中的参数选择具有太多主观性。在人工智能和机器学习领域,深度学习不仅能够表达变量之间的高度非线性关系,而且能够压缩多个变量的关系从而为期刊影响力提供一个可视化的表达和分析。目前在期刊综合评价领域,尚未有深度学习模型的应用。因此,本文运用深度学习中的自编码器模型对期刊影响力的影响因素进行系统地定量研究、可视化分析,并应用其为缺少CI值的期刊进行CI预测。
2方法
2.1数据选取
本文数据来源于2017年中国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年报(人文社会科学),以公布的“法律”学科中94种期刊为研究样本。针对其中的每一个期刊,本文选择学术期刊影响力指数(AcademicJournalCloutIndex,简称CI)、期刊量效指数(Jour⁃nalMassIndex,简称JMI)作为学术期刊指数(简称指数),选择复合类指标、综合类指标、人文社科影响因子指标、出版指标、引证指标、网络传播指标等多类指标体系作为学术期刊因素(简称因素)。“法律”学科总共包含2种指数和24种因素。因为少量期刊缺失个别因素的数据,需要对数据进行筛选。本文采用如下筛选方案:剔除存在缺失数据的因素。经统计,“复合5年影响因子”等7种因素存在缺失数据。此外,《中外法学》、《清华法学》和《比较法研究》的“引用半衰期”并非确切数值(如“>20”)均已20替代。经过数据筛选,筛选方案最终选择的因素体系如表2所示。另外,针对《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缺失CI数值的情况,本文将在后续的实验中给出其在筛选方案下的CI预测值。
2.2数据预处理
因为所有期刊影响力因素的取值范围差异很大,比如复合总被引的数值量级可达上万,而复合影响因子的数值量级只有10左右,所以本文采用数据标准化来减少计算误差。
大数据环境下的医学期刊与循证医学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人类进入以数据说话的时代,大数据成为许多行业发展的助推器。循证医学是一种追求实证、寻找依据的医学方法,其有相对明确的目标,是采用最佳科学依据对病人的治疗方案做出指导的一种方式[1]。在临床医疗实践中,循证医学紧密围绕临床决策,以客观的科学结果为证据,对病人的病情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价,将收集到的数据运用到临床治疗实践中,进而为病人提供最佳的治疗方案。大数据环境下,循证医学注重研究数据的天然属性,为推动医学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助力。一本优秀的医学期刊需要体现高水平的学术质量、鲜明的办刊特色,同时还要有内容新颖的文章。要达到这样的标准,在传统办刊环境下,主要依靠编辑或编委的经验判断和选择,而在大数据环境下,可以依靠数据渠道。循证医学的思维树立、方法运用可有效帮助医学期刊筛选选题、优化组稿、精准选稿,彰显期刊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特点,进而提高期刊的影响力,树立期刊品牌,使期刊得到广大读者、学术评价机构以及同行专家的认可。
一、医学期刊与循证医学
1.医学期刊需要循证医学
循证医学的出发点是临床医生需要科学可靠的依据来支撑自己的判断和决定。其核心思想是谨慎、明确、明智地运用各类依据,对个体病人的医疗方案做出决策。这些依据是人类此前研究的结晶,而不仅仅是一两位医生有限职业生涯中的有限经验。循证依据的实施意味着临床医生的实践与来自系统研究的最佳客观证据的有机结合。目前,医学理论知识层出不穷,关于某些专家经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大量医学期刊中相互矛盾的报道屡见不鲜,且医生临床工作繁忙,缺乏足够的时间搜寻自己所需的信息。因此,一方面,作为读者的医生需要能帮助他们精准筛选和分析信息的期刊;另一方面,能满足读者需求的医学期刊就有可能拥有广阔的市场。在大数据环境下,医学期刊可以运用循证医学这一工具,生产证据,总结、加工、整合、应用数据,进而分析读者想看什么内容、什么文章是研究的热点、什么文章的内容具备高学术水平、办成什么样的期刊能满足读者需求等关键问题,以促进期刊的长远发展。
2.医学期刊是循证医学的主要载体
医学期刊登医学发展前沿的最新研究成果、热门的研究方向等相关文章,有审稿专家和医学编辑对来稿进行严格把关,对来稿中的医学研究可靠性及真实性进行甄别,对来稿的文字进行提炼,让投稿人发表的学术论文更具有学术性、科学性、创造性、理论性。医学期刊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吸引临床医生和行业研究人员关注期刊,并将期刊作为获取专业信息的主要渠道。循证医学是对医学期刊所刊登研究成果的二次研究。医学期刊的内容是循证医学基础数据的来源。循证医学研究往往需要从几十篇甚至上百篇的期刊文章中调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寻找这些文章提出的共同证据,形成具有说服力的成果文章,并通过医学期刊予以展示,让临床医生和行业研究人员可以借鉴成果文章的相关数据。
二、发挥循证医学作用,提高医学期刊质量
医学期刊审稿时效和质量提高对策
学术质量是期刊的生命,审稿在期刊学术质量把关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审稿时效和质量一直是期刊界关注的焦点。调查显示,当前的审稿过程仍然存在较多问题,如审稿意见缺乏参考价值、审稿视角不全面、审稿人不能明察学术不端行为、审稿态度不公正、审稿周期长等[1-2]。准确深入了解审稿人的认知水平和审稿倾向是解决上述问题的关键。既往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审稿人对审稿责任和作者学术不端行为的认知不全面,不会主动审阅稿件统计学内容,认为没有必要披露审稿利益冲突,介意将自己的信息公开给作者[3-5]。但是,上述调查规模一般较小,很少对不同类型稿件的审理时间以及审稿人的统计学审稿能力进行调查,也很少对不同类型审稿者的认知水平和倾向差异进行分析。基于以上原因,本研究针对《中华皮肤科杂志》审稿专家的审稿时间、统计学审稿能力、对审稿利益冲突和学术不端形式的认知以及对公开审稿意见的态度等开展问卷调查,以期深入、准确地了解专家对审稿行为的认知态度,为提高审稿时效和质量提供对策。
1研究对象与方法
在既往研究[3-7]的基础上,结合审稿实践中存在的热点问题,针对审稿行为相关因素设计问卷,内容涉及审稿人一般信息、审稿时间、审稿意见公开意向、稿件评估指标和对审稿利益冲突、学术不端的认知等。采用问卷星平台问卷,通过邮件向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与《中华皮肤科杂志》审稿的257位专家发送调查通知,调查对象通过点击链接或扫描二维码填写问卷。通过问卷星平台收集问卷,汇总结果。采用Excel和SPSS19.0软件进行数据分析。对计量资料(审稿时间数据)进行的正态性检验显示其呈非正态分布,因此,用Friedman检验分析不同类型稿件审理时间的差异,采用Mann-Whitney检验分析不同性别审稿人之间稿件审理时间的差异,采用Kruskal-Wallis检验分析不同职称、学历、年龄组审稿人之间稿件审阅时间的差异。对于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进行两组间(不同性别)比较,采用Kruskal-Wallis检验进行多组间(不同职称、学历、年龄组)比较。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人口学特征
共回收有效问卷215份,应答率为83.6%。除2位审稿人来自美国外,其他应答者分别来自全国26个省、自治区或直辖市;男125人,女90人;以41~50岁者居多,占44.2%,其次是51~60岁(35.3%)、30~40岁(13.5%)、>60岁(7.0%),无<30岁者;70.7%的应答者具有正高级职称,27.0%具有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者占2.3%;84.6%的应答者具有博士学历,9.3%具有硕士学历,6.0%具有本科学历。215位应答者中,62.3%为3种或以上的期刊审稿,30.2%为2~3种期刊审稿。
2.2审稿时效相关因素
法学全球化发展思考
一、法学教育全球化概念简析 从20世纪下半叶、特别是90年代以来,以先进的科学技术为支撑,以经济的全球一体化运动为先导,人类开始进入“全球化”的新时代,“全球化”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学术话语也同时被广泛认可和使用。伦敦经济学院前院长吉登斯教授认为,全球化主要与时空的伸延过程有关。全球化可以被理解为世界范围内社会关系的增强,这些关系以这样一种方式把相距遥远的地方连接了起来:本地发生的事情实际上是由发生在许多英里以外的事情建构而成的,反之亦然。 故全球化首先指全球交往体系的形成。在该交往体系中,时空的边界进一步拓宽,个体和集体的生活领域也大大开放,个体的一举一动与全球发展处于紧密联系之中。全球化的维度一般包括经济全球化、政治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环境全球化、军事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六个方面。法学教育全球化这一概念近几年才被提出,学界对它的关注、讨论都还不多。笔者认为法学教育全球化既不能简单归入法律全球化的范围之内,也不能简单划到文化全球化中的教育全球化的麾下。法学教育全球化应属于一个边缘问题,笔者试图从语义分析的角度对这一概念进行详细阐释。 (一)法律全球化 法律全球化是经济全球化和公共事务全球化的必然结果,是当今世界法律发展的主要趋势。法律全球化是近代以来法律国际化的进一步发展,在历史上法律的跨国发展(国际化)是法律发展和法治文明的重要方面和基本标志,源于经济、政治、军事、文化的冲突、交流与合作。法律全球化的基本标志概括为三项:世界法律的多元化、世界法律的一体化和全球治理的法治化。 法律全球化在目前仍是一个进程、一个过程、一种趋势,但同时也已经成为当今法律的发展趋势。而法学教育既是法律发展的重要方面,又是法律发展的基础。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的发展取决于法学教育发展的程度。适应经济和法律的全球化趋势,法学教育的全球化自然也被提上议程,成为法律全球化中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教育全球化教育全球化是教育中出现的一种新现象,人们对它的研究尚显薄弱,目前很难形成一个公认的定义。 对教育全球化最广义的理解为:一种社会存在,是人类社会的教育不断跨越时空障碍和制度、文化等社会障碍,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充分沟通(物质与信息的)和达成更多共识的共同行动,同时不断获得和深化现代性的过程。 教育全球化的本质,是一个在全球范围内以不同形式不断扩大教育资源的共享,并且不断增加不同教育体系的共同因素以形成一个联系更加紧密的全球教育体系的过程。法学教育作为教育体系下的一员,自然也被并入教育全球化的潮流之中,具有教育全球化的一般特性。但是,它同时又是法律全球化中的一员,因而必须兼顾这种双重身份,成为一个具有自身独特涵义的边缘概念。 (三)法学教育全球化 综上所述,笔者将法学教育全球化定义为:是指在全球法律、文化交流日益发展的背景下,世界各国之间的法学教育影响、合作、互动愈益加强,使得具有共性的法学教育样式逐渐普及推广,成为全球通行标准的状态或趋势。当然,必须承认法学教育全球化并不是各国所有法学教育内容的全球化,那些不具有涉外性、国际性的教学内容(如:涉及各国自身法律文化传统的内容)不可能、也根本没有必要“化”为“全球性”法学教育。同时,法学教育全球化并不意味着国内法学教育的消失,而只是意味着各国之间的法学教育呈现多样化、多元化,各国的文化互动不断加强,一种无边界教育理念产生,而这种无边界教育必须、也只能是建立在各国教育“和而不同”的基础之上的。 二、法学教育全球化主要媒介 法学教育全球化作为文化全球化下的一个分支,其过程和结果都体现了一种法律文化的互动。实现这种法学教育文化互动的媒介,历史上主要包括:人口迁移、跨国传教、留学、跨国贸易、聘请外国专家、法律翻译等等。到了全球化时代,笔者认为文化互动的媒介主要有学术人才的流动、跨国公司的推动和英语工具的使用。 (一)学术人才的流动 全球化时代留学已经不再是本国学生接受外国教育的唯一途径了,很多的世界级大学都开始建立自己的海外分校,直接在当地接受学生入学授课;随着网络的普及,远程教育等新教育形式的出现开创了跨国教育的新篇章。因此,我想用“学术人才的交流”这一概念代替原有的“留学”概念,它更能准确表述跨国教育的情况。学术人才的流动包括留学和学术教育机构的跨国化两个方面。 1、留学 从有留学生开始,留学就是文化传播和流动的重要路径,留学生是构成全世界教育均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全球化最为直观的现象,是跨文化的知识携带者。留学也就成为了促成法学教育全球化的主要媒介。在近现代,西方的法律文化之所以能够蜂拥而入中国,中国派往欧、美、日诸国学习的法学留学生起到了重要的媒介作用。据统计,从晚清至民国时期,留学国外的法学留学生有4500多人。 进入全球化时代后,留学生人数更是迅猛增长。1978-2003年底,25年间中国内地出国留学人员总数为70.02万人,留学回国17.28万人;2003年度,各类出国留学人员总数11.73万人,年度留学回国人员总数2.01万人。 法学 留学生之所以会在法学教育全球化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法学留学生归国后大多在政治、法律和法学教育、研究领域担任重要职务,深刻影响乃至主宰本国法律和法学的发展。目前,在中国的法学教育界,几乎所有出名的法学专家、教授都有在国外留学或者至少是访问学习的经历。大量的学者和科学家为了从事研究或教学暂时旅居国外,对学术工作而言,这意味着大量的学术移民。全球化鼓励这种流动,而且会确保这种流动持续增长。随着学术系统的日益接近,学位逐渐在国际范围内广为接受,移民规则越来越有利于那些高技能人才的流动,同时大本身也越来越向全球杰出人才开放,可以预计全球人才教育市场将继续不断壮大。留学这种法学教育全球化的途径存在如下问题。#p#分页标题#e# 首先,留学现在还主要是发展中国家往发达国家输送留学生,而大多数留学生都是自己付费上学,这样就为东道国带来了一笔可观的收入,同时也是对发展中国家经济的一种榨取。据估计,某些发展中国家用于海外留学的费用比该国所获得的国外援助还要高。 其次,留学生不仅获得法学专业领域的训练,还吸收了留学国的法学学术系统的规范和价值观。当他们回到自己的国家后,往往热衷于用他们在国外习得的方式来改造本国法学教育,而这样的行为往往被证明可能是不现实也不可行的(如中国引进美国J.D.教育而设立的法硕教育的失败)。因为虽然留学生起到了国际学术文化载体的作用,但这种文化反映的主要是欧美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则和价值观,而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并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国情。最后,人文社会科学教育与理工科教育不同,前者带有很强的“本土”色彩,尤其是法学作为一门实用性学科,除了立志投身学术研究的学生或者是选修国际类法律课程(如国际经济法)的学生可以在海外学习中获得实用性提升外,其他想要从事实务的学生前往海外深造的作用其实真的不大。因为实务中适用的通常是本国的法律,没有任何海外学校能比本土学校更了解它们。 2、学术教育机构跨国化长期以来,大学一直深受跨国界的文化环境影响。当今世界各国的大学,除了开罗的艾资哈尔大学(Al-AzharUniversity)以外,均起源于共同的渊源——中世纪欧洲大学,特别是有教授治校传统的巴黎大学。 由于殖民统治的缘故,非西方世界很多地区也输入了欧洲的大学模式。即便是那些没有经历过西方列强殖民统治的国家——如日本、泰国、埃塞俄比亚和其他一些国家,也接受了西方学术模式。这种情况也存在于中国,尽管中国业已建立坚实的本土学术传统,但中国大学仍表现出了国际性和中世纪欧洲大学传统的特征,譬如院校的基本结构和教学方向。美国大学结构在全球影响深远,表征着世界各地大学特征的基本结构,但其自身也是熔铸了各种国际影响的混合物。最初的来自英国的殖民地学院模式,与19世纪德国的研究型大学理念及美国式的服务社会观念相结合,形成了现代美国大学模式。通过一些创造性的方式,外国模式与美国国情紧密结合起来。随着欧盟迈向在“共同欧洲空间”(commonEuropespace)内寻求各国高等教育系统的协调,外来影响再次凸显出来邱收:法学教育全球之媒介研究——学位结构、课程学分制和其他改进中的成分结合在一起,产生了不断演化的学院校模式。这些都说明了,大学教育本身就是一种全球化教育的缩影。 全球法学教育市场是以一系列跨国法学教育创举的形式出现的,从不同国家法学院之间的联合办学到一国法学院在国外设立分校不等。各种跨境法学教育投资项目包括应用互联网和其他远程教育方式传输课程。许多营利型公司和机构已经积极投资于跨国教育,不少传统大学的法学院也在从事这种活动。 当前,一些高等教育项目的输出是全球趋势的标识。少数高声誉大学在全球一些地方设立了分校,一般都是开办包括法学在内的热门专业。在新加坡,有一种很有意思但又不常见的跨国高等教育形式,即邀请一些世界著名大学或其院系,到新加坡开办项目。那些被新加坡政府精心挑选出来的大学在受到激励后,前往新加坡办学。类似地,吉尔吉斯斯坦、卡塔尔、保加利亚和其他国家也建立了一些由美国支持的大学。这些学校基本上源自本地的倡议,与美国的大学保持着密切联系,一般都得到了美国专家的指导,并且获得了美国方面的认证。它们使用的教学语言是英语,课程也来自美国。而一些地区由于曾为殖民地的历史原因,一直以来都会受到原宗主国法学教育机构的影响,如英国的伦敦大学就在香港开设海外法律学位课程,定期安排英国教授来香港授课。 这些联合办学的跨国教育机构,使得许多学生可以不必选择出国的留学教育就能获得外国法学院的学位教育。但有时候,外国学位课程仅仅是由本地院校“授权”开办。外国大学出让其名称和课程,对当地院校机构或商业公司提供一些(非常有限的)指导与质量监督。新设机构获得了对本地学生授予外国院校学位的权限。这些授权协议导致了大量的赝品和批评。 英国媒体的一些批评文章尖锐地指出,英国高等院校特别是那些名声一般的院校,纷纷加入海外教育市场,严重地损害了英国高等教育的“好名声”。与此同时,“买方”也就是付费的海外学生认为自己已经获得了标准的英国学位,殊不知这些学位实际上不可与英国国内院校的教育水准同日而语。 (二)跨国公司 以追逐利润为目的的跨国贸易活动,从它产生之日起,在直接推动国家间经济交流与合作的同时,无形中也充当了国家间文化沟通与互动的媒介,当然地成为了推动法学教育全球化的使者。跨国贸易不仅表现为资本、货物、技术、人员等经济要素的流动,也表现为思想观念、管理制度、交易习惯等文化要素的流动,最终集中体现为全球教育制度的同化,尤其在经济学、法学等学科上表现最为突出。从法律方面来观察,国际贸易往往是民事规则、商业制度、交易习惯跨国传播和交流的重要渠道。从世界范围内来看,越来越密切的国际经济交流与合作,为世界经济法律制度的协调和统一提供了可能和必要。甚至可以说经济全球化不过是自古以来的跨国贸易在空间范围、交易广度、交易规模上的扩展,不过是追逐利润的跨国商人利用现代科技所创造的经济“奇迹”。 而跨国公司在创造“奇迹”的过程中,发挥了最主要的作用。因此,跨国公司被认为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器,使经济全球化形象的代言人。 从1994年到2000年,全球跨国公司由大约4万家、分公司约25万家发展到总数6.3万家,共有国外分公司70万家。而知识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又导致全球企业兼并的步伐加快。到2000年上半年,全球企业并购总金额猛增至3.38万亿美元,超过了1990~1995年并购总额之和。通过企业兼并,跨国公司的规模也进一步扩大,至2000年末总收入居世界前11位的跨国公司的年收入均超过1000亿美元。#p#分页标题#e# 根据《联合国世界投资报告2001》的分析,全球跨国公司的销售收入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近50%,控制着世界商品和服务贸易额的85%以上,还控制着国际工艺研究开发和技术转让的80%左右和世界对外直接投资的90%以上。 目前而言,跨国公司的产值已占世界总产值的三分之一,这又促使它们推动经济知识化、全球化的能量大大增强。跨国公司为何能对法学教育全球化产生深远影响,充当其最主要媒介?笔者认为原因如下。首先,必须弄清楚跨国公司有何能耐横跨国界闯全球?1、它拥有顶尖科技人才优势;2、有高超的科技水平;3、有严密的协作团队作战精神;4、有强大的巨资投入进行科研和开发;5、有及时培训学习的科研机构组织;6、有严格的管理及创新能力。跨国公司上至总裁老板,下至职员,每人每年必须培训学习1~3个月,一种方式是利用国际互联网络远程性地接受本公司的技术技能培训;另一种方式是带有保密性、高级性的高新技术的培训,职工必须回本公司进行封闭式培训学习。终身教育、继续教育、创新教育在跨国公司里体现得淋漓尽致。为此,跨国公司始终保持着技术的先进性、知识的新颖性、经营的灵活性、竞争的强大性和超前性。所以,跨国公司这一经济全球化的载体越发展越强大,越能显示出不可战胜的雄姿。 其次,跨国公司从两个方面推动了世界经济法律制度的协调和统一。一方面,不同国家的经济法律制度之间的差异、冲突是国际贸易的制约和阻碍因素,益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因而国际贸易的发展必然要求协调和统一世界经济法律制度;另一方面,长期的国际贸易又使得各国的经济法律制度不断地互相碰撞、互相作用、相互影响,这为世界法律制度的协调和统一奠定了基础。最典型就是WTO的规则,它的很多规定就是跨国商人间的交易习惯,而这种商业习惯最原初的创造者和传播者就是各跨国公司。有了这些国际间通行的规则体系,这就为法学教育全球化的推行提供了同一的规则学习内容,使得法律的学习内容不再局限于各自国内的法律体系,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等课程的开设提供了依据,也为各国法学教育界共同协作研究提供了对象。 最后,市场经济环境下,跨国公司对人才的需求标准对法学教育的发展自然具有重大影响。跨国公司基于自身贸易发展需要,对其员工水平要求甚严。随着其影响力的加强,它成为吸纳法学毕业生就业的一个重要市场。为了推销出自己培养的人才,法学教育界不得不迎合这个市场的需要来推行这种跨国公司需求的全球化法律人才的培养。以中国为例,随着我国加入WTO和融入法律全球化潮流,中国的法律服务市场与国际法律服务市场连在一起,成为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的一部分,法律服务领域的竞争日趋激烈。聪明过人的外国律师行已经瞄准这个市场,并将以充分的准备前来瓜分这个市场,中国律师行业面临严峻挑战。 面对跨国商贸,我国律师除了法律观念、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法律方法、法律技能(包括运用计算机处理法律事务的技能在内)整体上极不适应外,还有三个极不适应:其一是有关涉外贸易、金融、保险、证券、电子商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不适应,而这恰恰是入世之后法律服务的主要领域;其二是运用计算机处理法律事务的技能不适应,未来的法律服务将越来越网络化,当事人与律师之间更多地是通过网络联系,律师将主要通过网络提供法律信息和咨询服务;其三是外语(主要是英语)交流能力不适应。 从跨国公司看当今世界法学教育革命的新潮流,终身教育、通才教育已成为新世纪教育最具影响的新潮流,一个重视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的大气候已在全球形成。知识经济的发展迫切要求全新的人才出现,而法学教育作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站在时代的前沿阵地,发挥出新的教育潜力。 (三)英语 英语是21世纪的拉丁语,现在已经成为主导研究和学术的语言。在当前,要进行全球范围的知识交流,英语至关重要。从即便是那些不使用英语作为高等教育用语国家的教学,到跨国学位课程及其他课程计划,都是这样。英语获得这种统治地位并不让人惊奇,如果说全球法学教育意味着必须把握英语的话,那么英语就是全球化过程中一个值得分析的因素。 作为世界上最广泛学习的外语,英语还是非英语国家最广泛使用的第二语言。英语不仅是当前差不多所有国际通行科学期刊的共同用语,还主导着其他学术领域。大多数国家都很看重其教授在国际科学期刊上,而这些论文基本上以英语为媒介,这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语言的优势地位。科学和学术互联网站点也基本采用英语。实际上,英语成为科学和学术交流的语言。赴英语国家大学留学的国际学生群体规模最大。随着英语重要性的日益加强,其内部的力量均衡被打破,英语更多地被非英语母语的人们使用,英语不仅仅作为英语母语的国家之间以及非英语母语和英语母语国家之间沟通的工具,还成为非英语母语国家和非英语母语国家的人们之间进行沟通的桥梁,以及一些非英语母语国家内部的人们沟通的第二种语言工具,如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等。 当把英语作为第二种语言的人口超过把英语作为第一种语言的人口数量时,标准英语的概念逐渐被淡化,出现了英语的“多样化”。英语处于学术交流的顶端、给美国、英国和其他富裕的英语国家带来了明显的优势。而美国则因为其具备世界上最大的学术系统和最重要的英语使用者,拥有双重优势。举例来说,很多科学期刊都是在美国编辑的,这一点也不令人奇怪。这就给美国作者以便利,这不仅表现为他们可以用母语写作,而且其同行评价体制也是以美国学者所熟悉的语言和方法论来进行的。别人要与他们交流的话,就不得不采用外语,并且要尽量适应这种陌生的学术规范。如前所述,许多地方的学者面临在国际期刊的压力,人们认为在“最佳”科学期刊是学术工作成绩的必要证据。这样就使得国际和区域会议逐渐以英语为专用语言,反过来又强化了掌握这门语言的优势。 总之,英语作为推行法学教育全球化的一个重要工具,在国际学术市场上发挥着不可取代的作用——为各国学者间的学术交流提供语言媒介、学术资源共享提供平台等等;同时,使用英语,让那些使用英语的国家取代母语教学的国家逐渐向主要英语国家的学术体系方向发展,这反过来又提高了后者的影响。#p#分页标题#e# 中国法学教育界目前就普遍认为,国际一流法律人才应必备的条件中,下面三条应是至关重要的:1、接受过严格的、系统的学校教育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并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2、在自己的专业领域内,能密切跟踪国内外科技前沿课题的进展,并在重大课题上有所创新和突破;3、精通英语,能够快速阅读大量英文资料,快速撰写英文论文,在国际会议上用标准语调宣读英语论文和讲演,在国际会议上听懂各国代表即席发言和自己作即席发言,用英文著书立说。 在法律实务界,英语作为全球语言,在经济全球化和法律全球化时代愈加重要。律师如果不能熟练地运用英语处理法律文书,用英语直接与自己的客户交流,而仍然借助于“翻译”,那就不仅抢占不到跨国商贸带来的法律服务市场,甚至不可避免地被挤出原有的法律服务市场,那些高级的、报酬可观的法律服务将被外国律师行垄断。我国的法律英语教学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至今已历经20多年的发展,其学科体系已初具规模。法律英语,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Language或Languageofthe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 从此概念可以看出,法律英语所使用的语言不仅是英语本身,还包括其他语种,如法语、拉丁文等。现在全国已有近40所政法院系在本科生、研究生不同层次开设法律英语课程。最早开设法律英语课程的学校是中国政法大学和中山大学,中山大学还倡导教师用英语讲授法律课程;中南政法学院于1994年成立了“中美律师培训中心”;西南政法大学率先在其学报《现代法学》中开设了全国惟一的“法律英语”专栏,刊载有关法律英语的教学与研究文章。近年来,外语类核心期刊《中国翻译》、《外语界》和《外语教学与研究》等也相继刊载有关法律英语的学术文章。 法律英语这一边缘学科的教学与研究虽已得到较快的发展,但亦存在不少问题,面临不少困难。第一,法律英语还有待引起重视。长期以来,法律英语并没有成为法律人和语言学家共同关注的对象。法学家一心研究法学而不关心语言学的问题;语言学家一心咬文嚼字而不知法律为何物。真正能操一两门外语进行法律教学和研究的法学家廖若晨星;能把语言学理论运用于立法、法律解释和法律研究的语言学家屈指可数。第二,我国法律英语的教学和研究还有待加强。 总体看来,我国关于法律英语的研究还是很薄弱的。诸如法律英语的学习方法、教学方式、课程设计等等缺乏系统的研究成果。在法律英语教材选用方面,各种版本的法律英语教材都是依个人的经验和观点来确定选文和编写体例的标准,而没有统一的教学大纲和词汇选用标准。因此,完善法律英语课程设置,在实践中还有较长的一段路要走。
法学类教学创新讨论
作者:李文沛 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
一、法学教育模式述评及我国存在的问题
(一)法学教育模式概述
谈论法学教育,必须关注法学教育的模式问题,世界各国目前主要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英美法系为代表的实践型模式,该模式将法学教育设置于研究生阶段,以案例教学、专题研讨、模拟辩论为特点;另一种是以大陆法系的德、法为代表的学术型模式,这类国家一般在本科设置法学专业,不要求学生具有其他学科的知识背景,着重对法学理论和立法原理等基础性知识进行讲授。中国目前的法学教学模式,基本上符合大陆法系模式的特征,只是近年来随着两大法系的相互学习借鉴,中国的法学教育也吸纳了案例(判例)教学等具有鲜明英美法系的教学方法,同时也发展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具有特色的内容。中国目前的教学模式,是将法学设置为本科、硕士、博士三个主要梯度,在本科教学阶段突出基础理论的学习,而在后面的硕士、博士阶段则分情况进行实践型和学术型人才的深入培养。
(二)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法学教育双重任务的失衡导致与法律职业要求严重脱节。我国现行法学教育承载着职业精英教育与民众普法教育的双重任务,实践中法学教育内容和方法等各个环节都鲜有体现法律职业相关要求,更多追求的是普法式的或是学究式的理论教学,导致法律职业能力培养严重缺失,这一问题直接体现在法科毕业生的就业难上。《2011年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公布的数据表明,2010届本科毕业生就业率最低的专业是法学。可以说,法学毕业生就业能力差的原因很大部分应归于职业技能缺乏。
医学期刊编辑应重点审核的统计学问题
规范的统计学描述,准确的分析方法,清晰的统计数据呈现和结果的合理解释是高质量医学研究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研究证据链中的关键一环,编辑在论文统计学问题的审核和把关中应起到积极的作用。尽管在编辑业务培训和杂志质量管理中,统计学的重要性被一再重申,但医学论文中的统计学问题仍频繁出现,全面提升医学期刊编辑的统计学素养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本研究通过审读近3年来中华医学会系列期刊论文,从稿件退修和编辑加工时应重点审核的几个方面系统解读医学论文中常见的统计学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及建议,以供编辑同人借鉴。
1统计学方法描述常见问题
1.1描述不完整
统计学方法介绍部分应包括统计软件名称及版本、资料类型及相应的数据表达方式、不同资料使用的统计分析方法、单/双侧检验及检验水准,但很多论文中统计学方法未能完整描述。
1.2描述与实际不一致
部分论文中,方法部分提及采用某种或某些统计分析方法,但结果中并无相应的统计数据呈现;或者结果中出现某种统计方法的统计量及P值,但统计学方法介绍部分并未描述。
1.3统计学方法的表达与描述不准确、不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