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药安全运用及监管论述

散瞳药安全运用及监管论述

作者:吴芳 留晓霞 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医院

实施散瞳药在眼科的安全应用与管理之前1年的临床医疗中有29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其中6例患者出现跌倒事件,10例患者出现眼压升高,13例患者出现健眼瞳孔散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8%;实施之后1年临床医疗中有6例患者发生不良反应,其中1例患者出现跌倒事件,1例患者出现眼压升高,4例患者出现健眼瞳孔散大,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45%,通过实施散瞳药在眼科的安全应用与管理有效降低了应用散瞳药临床不良反应的发生率,P<0•05,实施前后临床不良反应发生率差异显著。

医护人员因素由医护人员自身因素造成临床用药不安全,导致不良反应甚至严重药害事件发生的常见原因有以下几方面。①缺乏安全用药意识。对药品的药理作用不熟悉,轮转,新入科护士药品知识掌握不充分,不能满足自己在用药过程中的需求,也不能保证对患者实施用药安全的宣教,使护士不能正确使用药物。②未按操作流程进行。护士执行治疗过程中没有按操作流程,使用后未指导病人患侧或平卧位,局部压迫泪点,病人随即健侧卧位,使药液流入健眼,致健眼瞳孔散大,眼压升高。③对特殊药物未进行必要的宣教和示范,使用药物后,病人瞳孔散大,视物模糊,对周围环境实际位置的判断出现偏差,致使跌倒事件发生。④药品管理不规范。对该药未进行统一管理,使用后随意放在病人的床头。⑤散瞳前未测量眼压,由于有些病人存在前房浅,房角窄等情况,如未测量眼压,就用散瞳药的可能会使其眼压升高出现青光眼。⑥医护之间交流不足。眼科检查依赖各种仪器,都由医生来操作,因此医生为病人检查时使用了散瞳药,而未与护士交班,护士不知道病人使用散瞳药,未对其进行宣教,致使患者不了解该药的不良反应。

病人方面由患者自身因素导致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一些高龄患者由于生理机能的减退,神经系统退行性改变,各种感觉、运动、定向、听力下降,缺乏判断能力。②错误用药,由于医生随意将散瞳药放置床头,患者和家属错点散瞳眼水,使瞳孔散大。③缺乏药物的相关知识,对药物可能的不良反应未重视,未做好应对不良反应发生的准备等。

药品因素散瞳药在应用过程中,会产生一些毒副作用,从而造成一些潜在的用药风险。如阿托品具有较好的散瞳作用,但应用过程中,会出现口干,心率加快、烦躁,眩晕、惊厥甚至抑制状态;托品酰胺不良发应同阿托品,且偶可使眼压升高;新福林滴眼液如果浓度过高滴眼,可引起血压升高、头昏、心悸等严重症状,其它如后马托品滴眼液,也是散瞳药。因此加强散瞳药品管理,规范药品在临床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医护人员:针对临床护士在护理过程中的问题,主要加强以下几方面安全管理。①加强护理人员的风险意识教育,定期组织培训及相关考核,促使每一位护理人员建立,质量第一、安全第一的护理理念。②严格规范护士护理操作流程,同时制定特殊药品的操作流程。③加强对特殊药物进行宣教,并正确指导患者点眼药的方法。对于医生要做好以下工作:病人散瞳前均需测量眼压;病人散瞳后,对护士做好交班工作。

加强药物的管理:散瞳药药理作用广泛,临床应用时,在产生治疗作用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如患者会出现畏光,视物模糊,眼压升高等不良反应,严重影响患者安全,因此做好散瞳药的安全应用与管理全意义重大。临床应加强对散瞳药的集中管理,不发给病人自己使用,且单独存放,做黄色标识。临床使用时要加强对病人的护理,要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若出现不良反应时,应及时给与对症处理。

针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损伤:为预防药物不良反应可能对患者造成的意外损伤,临床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①入院对病人进行评估,需使用散瞳药的病人,床头放置温馨提示牌,床尾即悬挂跌到警示牌。②指导病人家属要对病人做好陪护工作,以防病人出现意外损伤。③医护人员要加强巡视,同时加强可能出现的意外损伤情况的宣教,提高病人及其家属的安全意识。综上所述散瞳药是眼科的常用药物,如果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损害。因此,加强散瞳药的安全管理,有利于患者的康复,避免护理差错的发生,降低散瞳药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保证临床用药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