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科技素养问题思索

农民科技素养问题思索

本文作者:李秀艳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 唐山师范学院

中国的普通民众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学而优则仕,不愿意让孩子读职业技术学校,成为有技术的高素质工人和农民。农村的中小学校课程,几乎不涉及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生产加工经营、市场营销等内容。所以,农民子女在中小学毕业后,依旧不懂农业生产的相关技术与知识,导致一代又一代的农民科技文素质水平偏低。第二,从我国国情来看,我国人口众多,人均土地较少,农业生产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经营方式,农民收入较低,这在客观上不利于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在传统农业生产方式下,农业生产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经验知识为基础,靠锄头、犁耙和畜力,就可以完成农业生产全过程。因此,农民们总是墨守着代代相传的经验成规,求同从众,不思变通,安守于自己的生活圈子内,“知足常乐”、“小富即安”,怕担风险,只顾眼前利益。

这导致了农民对新技术持怀疑和恐惧的态度,即使通过电视或科普宣传活动等得到了关于农业生产的新技术、新知识,也不愿冒风险去采用,而是待他人把新技术运用到农业生产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后,才会跟着采用。同时,这种小生产方式的经济产值较低,收入较少,许多农民孩子无钱上学。即使有一定的收入,因为农业劳动强度大,家长也无暇顾及孩子的学习。近年来,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守农村的大都是老弱病残。这部分人文化程度相对偏低,学习、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差,这使得新技术、新品种在农村推广更加困难。第三,我国过去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农村教育相对落后,制约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过去对城市和农村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国家政策向城市倾斜,导致农村交通、电力、水利、住宅、卫生等方面远远落后于城市。最为关键的是,城乡公共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全国有80%的人口集中于农村,只有20%的学校设在农村,而80%的学校,却分布在20%人口居住的城市。长期以来农村教育在整个教育资源分配中所处的次要位置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善”,[2]农村教育经费紧张、师资短缺等问题依然突出,农村职业教育、科技推广、农民教育培训等无法获得充足的资金。农村的教育现状,导致了农民受教育程度远远低于市民,制约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水平的提高。第四,农村教育、培训机制不健全,影响了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从农村义务教育来看,农村教育由教育部门纵向管理,教育体制、课程设置等与城市教育一样,不能按照农村实际需求更改或调整,其目标主要是为了高考应试,而不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培养现代化的新型农民。从与农民相关的职业教育来看,也存在一系列问题:一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合理,职业中学、农机学校等大都设在设在县城和大城市,一方面导致农民生活开销较大,另一方面,也导致农民无法兼顾农业生产和照顾农村家庭。二是培训内容不合理,不能适应当地农业生产的需要。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如农副产品加工、贮存、农机修理、花卉栽培技术、传统手工业等技术培训极少。三是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的师资力量不足,培训效果较差。总体而言,我国农民培训体系仍处于不成熟的发展阶段,培训机构与市场联系还不够密切,通过培训来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效果还有待于提高。

最后,与农民教育、培训相关的法律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等法律,都对农民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作出了一些原则性规定,但是,这些法律法规都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约束力较差。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可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教育和职业预备教育或者劳动技艺教育。”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真正落实的却寥寥无几。再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农业科技、农业教育发展规划,发展农业科技、教育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增加农业科技经费和农业教育经费。国家鼓励、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增加农业科技投入,鼓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依法举办农业科技、教育事业。”这是一原则性的规定,带有明显的政策色彩,很难落到实处。此外,由于制度缺失、监管不到位等因素,对于违反职业教育的行为难以有效地约束,这在一定程序上增加了农民培训工作的随意性和难度,影响了培训质量。我国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低下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原因,也有现实原因,因此,必须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第一,要加强科技宣传推广工作,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

过去,我国农民获得科技的方式主要是靠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的培训与指导。现在,随着农村信息化程度的提高,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科技宣传推广工作。可以利用电视、电影、网络、广播以及村务公开栏、大喇叭等,多层面、全方位地进行宣传,同时与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相结合,使农民在实践中掌握科学技术;也可以采用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举办讲座与发放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还可以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由科技致富专业户做报告等方式,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进行各技术培训。在内容的选择上,针对农民科学文化素养较低、讲实际、实惠的特点,围绕当地产业特色、主导产业设置培训内容,把科技培训与农民创业、农业产业化建设项目结合起来,突出针对性、适用性和实效性,从而调动农民参加培训的积极性。要加强对科技致富事例的报道,以生动形象的方式让农民认识到科技可以增收致富,激发农民学习运用科学文化知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还要广泛宣传与科技文化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等,让农民懂得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第二,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建立多元化的教育培训体系。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必须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加大对农村的教育投入。首先,要加强农村基础教育,明确各级政府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和经费投入的比例,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待遇,切实保证每一个孩子都能接受高质量的义务教育。其次,要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建立和完善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网络体系,优化配置、合理使用各种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资源,为农民提供最实用、最有效的培训。最后,还要发挥农业高等教育和科研单位的作用,鼓励大学教授、科研人员对农民进行培训,鼓励农业院校大学生利用寒暑假开展农业科技培训,并号召农业高等院校的大学生回农村就业。第三,加强制度和法律建设,把农民的教育培训工作落到实处。#p#分页标题#e#

首先,要制定相应的奖励制度,对主动参加培训和积极应用新技术的农民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在发展生产、信贷、承包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从而调动农民参与科技文化素质教育和运用新技术的积极性。其次,建立农业科技成果的风险补偿机制,降低农业科技人员的风险损失,消除农民因担心新技术带来风险而产生的抵抗心理。再次,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把农村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农村基础教育设施、农村师资队伍建设、农村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等方面,作为考核领导的重要指标,增强地方政府在农村教育工作的责任意识,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最后,要加强相关的法律建设,切实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防止农村中小学学生流失。针对目前相关法律规定操作性较差的缺陷,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中关于农民教育、培训的规定,保障农民受教育的权利,保证农民受教育质量。第四,政府要通过引进项目等方式,帮助农民利用新技术获得经济效益。地方政府、村委会,应该根据当地实际和地方特色,积极引进项目,引导农民改变传统的种植观念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小生产模式,将新技术应用到农副产品的加工中,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也可以由政府牵头建立科技示范园区,吸引外商和企业投资,集中研发农业新产品、新技术,从而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还要鼓励农民与龙头企业相结合,改变分散经营、自负盈亏的模式,利用龙头企业组织的支撑进入市场,从而降低信息成本和市场风险,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户的收益。总之,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任重道远,政府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对农民进行教育、培训。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农业与农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就不可能实现,我国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