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CAD作图的比例与尺寸标注

建筑CAD作图的比例与尺寸标注

 

建筑工程图样的绘制通常是在CAD模型空间进行,而打印图纸可以在模型空间进行,也可以在布局空间建立视口打印,两种打印方式各有利弊。模型空间打印是将图形、尺寸、文字和图框均在模型空间完成并出图,比较直观,但缺点是要为不同比例的图样设置不同的字高和不同全局比例的尺寸样式,包括对图框要按一定的比例放大处理。布局空间打印,则是在模型空间里绘制图形,通过多视口的建立,可对各视口图形的比例作精确调整。而尺寸、文字和图框一般均在布局空间完成,图框为1:1比例的标准图幅,只需设置同一全局比例的尺寸样式和同一字高的文字样式,减少了多次设置的麻烦。在设计和施工单位中,大多是在模型空间打印图纸。由于制图人员对比例概念的模糊,其图样的绘制随意放大缩小,却不知对应的比例该是多少,标注的比例与打印的图样比例往往不符,同时在尺寸标注时,当同一图幅中有不同比例的图样,就会出现大小不一或标注数据错误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出图的精度和图面的视觉效果。   1.建筑CAD作图的基本原则   CAD绘制建筑工程图,原则上按实际尺寸绘画,不需要计算比例,这与纸面手绘的作图概念完全不同。换句话说,CAD作图是按照1:1的比例如实绘制对象,这是CAD作图的基本原则,也是CAD作图区别于手工制图的最大优势。如果要对图样缩小或放大,也是在按实际尺寸绘制完成后,再根据需要的比例进行缩放。   2.CAD图幅与建筑图样的关系   在建筑工程图中,要将CAD绘制的工程图样打印到A4~A0有限尺寸的图幅中,通常是要对标准图幅图框进行放大处理。标准图幅的最大尺寸为841×1189(A0),而一般建筑物的最小房间尺寸远比标准图幅大得多。因此,要想将按实际尺寸绘制的建筑图样放在按实际尺寸绘制的标准图幅中,是绝对不可能的。解决的办法是将标准图幅按一定的比例放大,使放大的图框能够容纳图样。例如,当将A4图幅放大100倍后,图框即变成29700×21000,再将工程图样放到图框内看看是否合适。在CAD的打印设置中,对打印区域的选择范围,通常是采用“窗口”选项来框选图幅边界,打印图幅则是在图纸尺寸选项框中按绘制图幅的规格尺寸进行选择。当打印时,再按标准图幅的尺寸输出,图样随之将缩小100倍,图样的比例则应设定为1:100。   3.图样比例的计算   根据上述可以看出,CAD工程制图的图样比例,实际上是图样与图幅图框的关系问题。计算图样的比例,一般会有以下四种情况的变化。第一种情况,图样不缩放,图幅图框也不缩放,则图样的打印比例为1:1。第二种情况,图样不缩放,仅对图幅图框进行缩小,则图样的打印比例按图框缩小倍数计算。以缩小2倍的标准图幅为例;图样绘制比例为1:1,图样打印比例为2:1。第三种情况,图样不作缩放,仅对图幅图框进行放大,则图样的打印比例按图框放大倍数计算。以放大50倍的A3标准图幅为例:图样绘制比例为1:1,图样打印比例为1:50。第四种情况,图样按需要的比例放大。这种情况通常是针对在同一图框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比例的图样,此时需要对一些大图样或节点图进行放大,放大图样的尺寸标注则要新建标注样式。放大图样的比例为图样放大倍数乘以图幅放大倍数的倒数。仍以放大50倍的A3标准图幅绘制图样为例:图样放大2倍,打印比例为2×1/50=1:25;图样放大4倍,打印比例为4×1/50=1:12.5;图样放大5倍,打印比例为5×1/50=1:10;......由此得出图样比例计算公式:图样比例(SC)=图样放大倍数(M)×1/图幅放大倍数(N),即:SC=M×1/N。   4.建筑工程图尺寸标注样式的一般设置   在CAD中,尺寸标注的默认参数是针对1:1图框中的图样进行的设置。当对象为较大尺寸单位的图样时,由于放大了图框比例,则需要修改尺寸标注样式的默认参数,否则尺寸标注不能正常显示。尺寸标注样式的修改方法有两种,一种是修改[标注样式]中各选项的相关参数;一种是修改[标注样式]中“调整”选项的“使用全局比例”。原则是依据国家制图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50001-2001中关于尺寸标注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下面以在放大100倍图幅中的图样为例,对这两种修改方式分别介绍。第一种方式,修改[标注样式]中各选项的相关参数。不修改“使用全局比例”(默认为1)。例:在放大100倍的图幅中,对标注样式作如下修改。第一步:菜单栏→格式→标注样式→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浮动面板;或快捷键“D”回车→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浮动面板。第二步:在“标注样式管理器”选择点击[修改]按钮→打开“修改标注样式”浮动面板。第三步:修改各选项中的参数。[线]选项:尺寸界线超出尺寸线改为200;尺寸界线起点偏移量改为200;[符号与箭头]选项:箭头式样改为“建筑标记”;箭头大小改为200;[文字]选项:文字高度改为250;文字位置从尺寸线偏移改为60;[调整]选项:勾选“文字始终保持在尺寸界线之间”;[主单位]选项:线性标注精度选为“0”。使用全局比例不变(默认为1)。各项参数修改完毕,将样式[置为当前],关闭标注样式管理器。第二种方式,修改“使用全局比例”,并微调[标注样式]中各选项的相关参数。例:在放大100倍的图幅中,图样标注样式作如下修改。第一步:菜单栏→格式→标注样式→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浮动面板;或快捷键“D”回车→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浮动面板。第二步:在“标注样式管理器”选择点击[修改]按钮→打开“修改标注样式”浮动面板。第三步:修改各选项中的参数。[线]选项:尺寸界线超出尺寸线改为2,尺寸界线起点偏移量改为2;[符号与箭头]选项:箭头式样改为“建筑标记”,箭头大小改为2;[调整]选项:勾选“文字始终保持在尺寸界线之间”;[主单位]选项:线性标注精度选为“0”,使用全局比例改为100。参数修改完毕,将样式[置为当前],关闭标注样式管理器。#p#分页标题#e#   5.尺寸标注测量比例因子的换算   在CAD建筑工程图的绘制中,对较大图样的尺寸标注除了进行上述的一般设置之外,还需要针对放大图样新建尺寸标注样式。CAD的默认尺寸标注是对图样线性作1:1的数据显示,用1:1比例绘制的图样,所标注的尺寸是图样线性尺寸的真实显示。当对图样进行放大或缩小,图样的线性尺寸数据也会随之放大或缩小。如果希望尺寸标注仍然显示图样的实体尺寸,则需要对缩放后图样的线性测量比例因子进行重新设定。例:某矩形图样绘制尺寸为3000×2000,尺寸测量标注在默认的样式下(测量比例因子为1),显示的测量数据与图样尺寸同值。当对矩形图样放大2倍之后,用原默认的尺寸测量标注样式测量,也会随之显示其放大2倍的线性尺寸数据:6000×4000。如果需要矩形图样放大后的标注尺寸仍然显示为3000×2000,则需修改尺寸测量比例因子,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菜单栏→格式→标注样式→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浮动面板,或快捷键“D”回车→打开“标注样式管理器”浮动面板。第二步:在“标注样式管理器”选择点击[新建]按钮→弹出“创建新标注样式”浮动面板。第三步:在“创建新标注样式”中修改新样式名→点击[继续]按钮→进入“新建标注样式”编辑面板。第四步:在“新建标注样式”中选择[主单位]选项中的测量单位比例→修改测量比例因子。测量单位比例因子修改数字的换算公式为:1÷图样缩放倍数。   所以,当矩形图样放大2倍后,测量单位比例因子为:1÷2=0.5。(注:一般放大倍数取2、4、5、8为宜,否则会出现除不尽的小数,影响标注的精确性。)第五步:点击[确定]按钮→返回原始面板→点击[置为当前]按钮→关闭。至此,当前的尺寸标注样式已为改变了测量单位比例因子,对所标注的图样均以0.5倍线性尺寸显示数据。应该注意的是,每个尺寸标注样式必须对应一种放大倍数的图样。此外,对临时需要局部和少量改变尺寸标注数字的情况,还可以采取如下步骤标注尺寸:输入尺寸标注命令→点击标注对象、拉出尺寸标注图形(此时不要鼠标左键结束)→键盘敲击“T”,回车→输入新的数字→回车→鼠标左键结束。这种方法比较简便,但须注意的是,一旦做出对数字的修改,该尺寸标注数字不再随标注对象的变化发生改变。   总之,只要理解图样、图框和打印之间的关系,无论操作过程如何变化,都会找到其中的规律,采取对应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