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女性观在国内的价值

马克思女性观在国内的价值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内涵

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不是一成不变的,它具有与时俱进性,是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动态理论。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变化而发展变化的,针对历史上存在的妇女问题进行客观分析研究,最重要的是,它能针对现实中出现的妇女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主要观点其一,私有制是男女不平等的根源。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工具的进步,社会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私有财产逐步确立,此外,以交换和获取利润为目的商品也开始出现,旧的劳动分工开始瓦解,男女两性在劳动中的作用也发生改变,开垦土地和耕种农田需要大规模的体力劳动,因此,男性占据了主导地位。新的社会分工以及剩余产品的出现,产生了最初的私有制,男人拥有土地,成为生产资料的占有者,而女人则成为男人的一种附属品,原来的母权制社会也发生改变,逐步让位于父权,父权家庭的建立,使得女人处在被征服者的地位,男女的不平等就出现了,因此要实现男女平等就要彻底消除私有制。其二,肯定妇女的历史和社会地位。衡量一个社会是否文明和进步的标志就在于是否尊重妇女,保护妇女,因此要客观评价妇女在历史和现实中做出的贡献。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提出了“两种生产”理论,即“根据唯物主义的观点,历史中的决定性因素,归根结底是直接生活的生产和再生产。但是,生产本身又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物种的蕃衍。一定历史时代和一定地区的人们生活于其下的社会制度,受到两种生产的制约:一方面受劳动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另一方面受家庭的发展阶段的制约。劳动愈不发展,劳动产品的数量、从而社会的财富愈受到限制,社会制度就愈在较大的程度上受血族关系的支配。”[4]“两种生产”理论的提出,既丰富和发展了唯物史观,又为深入分析妇女在两种生产中的伟大作用奠定了理论基础。妇女作为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也是历史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推动者,妇女在物质生产和人类自身的生产两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人类自身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尊重妇女,保护妇女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其三,妇女解放推动全人类解放的进程。由妇女在历史和社会中的地位可以看出,妇女的作用十分重大,马克思和恩格斯也将妇女解放纳入到整个人类的解放之中,妇女解放也成为一个重要的环节。在现实生活中,妇女不仅受到家庭的束缚,还受到社会中各种因素的限制,因此解除妇女所受到的性别束缚和阶级束缚至关重要。当然妇女的解放也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既要解除生产关系的束缚,也要从精神层面解放妇女,妇女解放的道路任重而道远。其四,经济条件是妇女解放的首要条件。恩格斯认为,“妇女解放的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5]从此可以看出,参加社会劳动是妇女解放的一个重要先决条件。“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末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妇女的解放,只有在妇女大量地、社会规模地参加生产,而家务劳动只占她们极少的工夫的时候,才有可能。”[6]因此妇女要解放就要走出家庭,参加公共领域的活动,获取属于自己的经济来源。在经济上获得独立,以获得自己独立的人格。总之,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是尊重妇女、保护妇女的。它主张妇女同男性一样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力量。此外,它主张男女要平等,妇女应在政治上、经济上、文化上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处于同等的地位,应具有同等的人格,价值和尊严。

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我国的现代价值

新时期,我国的领导人对妇女问题高度重视,总书记在妇女十大上也充分肯定了妇女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充分认识广大妇女的重要作用和做好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重大意义。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我国的现代价值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为我国妇女观的发展提供了借鉴意义,对我国妇女解放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我国妇女在各个方面取得自己一定的地位。一是意识形态方面,女性的自主独立意识增强。首先,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作为一种意识形态,最先在思想领域影响人们,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倡导的男女平等的观念深入人心,主要表现是社会生活中的人们意识到,在社会生活中,妇女的社会作用越来越大,在某些公共领域妇女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在家庭中,男主人也开始帮助分担家务劳动,并且尊重女主人在家庭中的价值,实现性别上的平等相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等的传统礼教在我国现代化的发展中也逐步淡化。其次,随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影响以及西方女权意识的深入,我国女性增强了自我独立意识,最重要的是部分实现了经济的真正独立,这也是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的首要条件,在我国拥有这种意识的妇女也逐步增加,因此,那种完全依附于男权的现象逐步减少,妇女的解放进程也进一步加快。二是政治权利方面,女性权利获得保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男女政治权利平等的基本原则,我国妇女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不断增强,参政水平也逐步提高;1992年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也对实现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保障措施作出进一步的规定;早在2001年的妇女发展纲要就明确提出妇女参政的具体目标。这些都为提高妇女参政水平奠定了全面系统的法律和政策基础。此外,国家明确提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女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使妇女广泛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管理,一大批优秀女性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基层妇女参政水平也不断提高,城乡妇女积极参加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三是经济方面,妇女争取与男性平等获得经济权利。国家保障妇女男性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共享经济资源和社会发展成果,作为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首要目标和优先领域,制定并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妇女平等参与经济的发展、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增强妇女的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妇女的社会经济地位。国家的一系列措施具有重要意义,首先,改善了妇女的就业结构,妇女就业层次多元化;其次,促进妇女实现了创业和再就业,保障女性最大程度就业;再次,提高城镇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缩小城乡妇女的差别;最后,发挥妇女在各类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实现女性在各类工作中的独特性。总之,近年来,我国妇女越来越多地参与到社会财富的创造过程中,总体上越来越富有。四是社会价值方面,妇女自我价值的认可。当今社会,妇女的社会价值得以体现,妇女在完成工作之余努力实现自己全面的发展,但是更重要的是妇女对自身价值的认可。在现代社会,妇女不只是在家庭中男人的附属品,更是社会领域中努力实现自身价值并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佼佼者,也成为社会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社会中的妇女权益保护协会,为关注和解决妇女的问题所召开的妇女大会是妇女社会价值的很好体现,在这一过程中妇女能积极地参与,并且发表自己的观点和看法,以充分发挥法律所赋予妇女的权利。因此,要获得妇女的真正解放,妇女就要对自我价值进行认可,要真正实现其社会价值和自身价值。总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在我国仍具有现实意义,我国也一直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妇女解放是一个历史过程,受每一历史阶段生产力、生产关系及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的制约,具有长期性和过程性。此外,妇女解放也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只有各方面的因素都合适,妇女才能真正实现解放。因此,我们自身、社会、政府应充分重视妇女问题,我国的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发展也任重而道远。#p#分页标题#e#

作者:张晓利 林美卿 单位:山东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