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古材料视野下宋代葬俗研究

考古材料视野下宋代葬俗研究

岩洞墓,此类墓有两种形制。A型:岩洞群葬。将安置尸骨的棺材放置在岩溶地貌的天然溶洞中,洞内棺材数量较多,又称“棺材洞”,随葬品主要为陶器、铁器以及少量釉陶和瓷器。清镇平坝桃花村清理的“棺材洞”中有数百具棺材,虽然没有明确的纪年证明其中有宋代棺木,但是从C14测年以及出土的陶器、瓷器和铜钱来看,与第一类和第二类墓葬较为接近,应有宋代棺材葬入洞中[4],这样的岩洞可能是生活在这一地区某一古代部族的公共墓地。B型:岩洞家族葬。利用河边岩壁上的天然溶洞,少数经过人工修整,将棺木放置其中,有的在洞口用石块垒砌一道矮墙防护棺木。棺木的数量多者不过二、三具,可能是一个家庭使用一个岩洞。由于这些墓葬多数被破坏,所以基本没有发现随葬品。在德江、务川、铜仁等地区发现大量存在这样的岩洞墓,根据文献记载,这些岩洞墓在明代就有使用[5]。从这些墓葬出现较为频繁来看,这种墓葬可能从宋代就已经出现了。

岩墓。在河边岩壁上人工开凿洞穴,洞内四壁和顶部经过精心凿刻,有的还有浮雕纹饰,无葬具,然后用石头将洞口封闭。如赤水、桐梓、习水等地的岩墓,但这些墓绝大多数已被破坏一空,从墓室题记中可以发现此类墓从三国蜀汉时期就已出现,并一直延续到明代[5],因此这类墓中也应有一部分墓葬属于宋代。

悬棺葬。在河边的岩壁上开凿壁龛放置棺木,或是开凿圆孔插入木柱放入棺木,多数为二次葬。这类墓葬保存情况较差,从松桃和岑巩发现的悬棺葬来看,此类墓葬在宋代也有使用[6]。

仿木结构画像石墓。墓室用条石砌筑,墓门内两各雕刻武士一名,墓室内壁两侧的壁龛内雕刻侍从、窗棂、家具、器皿等仿木结构建筑和家居场景,有的墓室后壁还雕刻有妇女启门,墓室内的斗栱结构多为一斗三升或简单的栌斗、散斗结构。随葬品主要为釉陶、瓷器,釉陶俑等。这种墓葬的特点与川北[7]、川东南[8]和重庆地区[9]南宋时期流行同类墓葬在结构、装饰、随葬品上如出一辙,因此可以确定贵州地区出现的此类墓葬也应是南宋开始流行的。而且就其发展规律来看,南宋中前期的石刻非常丰富,如桐梓夜郎坝宋墓[10]、赤水水王塘宋墓[11]以及遵义杨粲墓[12],但到了南宋末期,石刻内容绝大部分已退化,如遵义杨文墓[13]。

从上述墓葬的调查和发现情况来看,其分布范围有着一定的重合,但也有一些墓葬有着相对独立的分布区,下面将作简单介绍:石圹墓:主要分布于现在以贵阳至清镇为中心的黔中南地区。从兴仁交乐的发现情况来看,这种墓葬在汉代就在黔西南出现[14],遗址延续到宋代仍有使用。土坑竖穴墓:从报道的材料来看,在清镇地区发现较多,但是从威宁、赫章、安顺地区的发现情况来看,土坑竖穴墓从秦汉以来一直是贵州地区较为流行的墓葬形制,宋代也较为流行,而区分汉人和少数民族墓葬的标准则是其随葬品是以汉式器物为主还是以地方特色器物为主。岩洞葬:A型岩洞葬在贵州地区目前见于报道的仅有平坝一处,而且其年代是从唐代开始至明代,而在广西的南丹里湖也有过类似材料的报道[15],因此就现在的材料来看这种墓葬在宋代可能主要分布于黔中南地区。B型岩洞葬目前所见主要分布于黔东北地区。岩墓:主要分布于黔北地区,而在川东南[16]和重庆地区[17]也有类似的墓葬形制,将贵州地区的此类墓葬与川渝地区的仿木结构画像石墓进行比较,应可以大致分辨出具有宋代特征的墓葬,但鉴于目前发表的材料过于简略,还难以做到这一点。悬棺葬:悬棺葬经过清理的不多,但是从悬棺在西南地区的流行情况来看,包括从四川向东至福建的中国南方地区都有大量的分布。这种墓葬在江河沿岸较为流行,贵州属于云贵高原地区,境内河流交错分布,因此虽然贵州地区报道的悬棺仅见与黔东地区,但是从悬棺在全国的分布特点来看,贵州全境在宋代都应使用悬棺葬,只是保留和报道的较少。仿木结构画像石墓:从发现情况来看此类墓葬均分布于以遵义为中心的乌江以北地区,且无一例外都出现于南宋以后。

贵州地区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聚居区,汉文化对这一地区的影响主要是从汉代开始的。从汉代到隋唐,在墓葬形式上有不少汉文化的因素,如赫章可乐墓地1976~1978年发掘的乙类汉墓、[18]安顺八番发掘的六朝砖室壁画墓[19]和平坝马场的唐代砖室墓。[20]汉代对广大南方地区的控制是通过政治和战争手段来完成的,贵州地区的汉文化因素应是在这一时期随着征服而在短时间内到达的,这一时期汉式墓葬在这一地区发现的数量也较多。但是,这种影响虽然时间短、速度快,但是当地的土著因素依然是这一地区风俗的主导力量。如果没有持续的政治作用力,这种突进式的影响是不能长久持续下去的,因此从魏晋至隋唐时期,贵州地区虽然在名义上隶属中央政府,但是中央政府一直任其发展,没有过多地进行干预,虽然汉文化因素在墓葬中有一定的体现,但是与考古发现的汉代墓葬中体现的汉文化因素相比,有较大的削弱,仅是零星的发现。魏晋隋唐时期,汉文化对贵州地区的影响是较小的,这种封闭的局面一直持续到北宋时期。贵州地区发现的宋代墓葬中,除了仿木结构画像石墓以外,都是北宋时期流行的葬俗。这些葬俗体现的都是少数民族所具有的特性,关于这些墓葬的族属问题,已有许多学者著文进行过探讨,其可能的对象包括了仡佬族、苗族、彝族、僚人、蛮人等。[21]对于考古材料族属的认定,目前在考古学研究中还难以做到准确的地步,除了以族名为国民的古代民族可以相对准确地判断以外,对于其他古代少数民族的判断会由于研究者对材料认识的不同和引用文献的差异,产生不同的观点。笔者在此无意对各家观点进行评述,而且贵州地区作为古代的多民族聚居区直至今日,各民族的融合、消亡和取代的过程必定发生在历史上的各个时期。贵州地区现在除汉族外,还生活着48个少数民族,而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的少数民族和部族可能会更多,因此在北宋时期贵州地区发现了如此之多的少数民族葬俗也不足为奇。就目前发现的第一至第五类宋代葬俗而言,都应属于贵州地区的宋代土著葬俗,一个民族一个葬俗,或是一个部族一个葬俗,或是一个民族不同地区不同葬俗,目前已难以准确判定。但是这些土著葬俗是秦汉以来贵州地区一直存在的风俗,是土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有些葬俗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22]

宋代南方地区的墓葬普遍具有轻装饰、重随葬的特点,但是在南宋时期的夔州路、潼川府路和利州路所辖地区,却出现了重墓内装饰的仿木结构画像石墓,这一现象值得思考。这种墓葬形制的分布范围大致为龙泉山以东、峡江地区以西、大巴山以南、乌江以北,这其中就包括了以遵义为中心的黔北地区,这些墓葬所体现的葬俗观念、宗教思想都充分显示出浓厚的汉文化因素。[23]在这些画像石墓的雕刻题材中,出行、妇女启门、家居、侍从、孝悌故事等是中原、北方地区宋代仿木结构画像砖墓的常见内容。从宋代的历史背景来看,两宋之交到南宋时期,大量北方人因战乱南迁,四川地区就有大量来自陕晋地区的移民。[24]大足石刻有其浓厚的文化传统,北宋时期大足地区就出现了此类仿木结构画像石墓[25]可能是其石刻文化传统使然。当南迁的百姓来到此地后,可能利用本地多山多石的自然条件,将中原地区的仿木结构画像砖墓文化因素与本地石室墓和大足石刻传统结合在一起,使仿木结构画像石墓在本区南宋时期大量流行。从目前报道的纪年仿木结构画像石墓来看,川渝地区年代最晚的是下葬于1226年的虞公著墓,该墓与其妻子留氏墓并列,两室结构完全相同,应大致是同时建造的。[26]留氏下葬于1200年,墓室内的精美石刻应是其死前不久或下葬前雕刻的。据留氏墓志记载,留氏为丞相留正之女,她比虞公著早逝20多年,留氏下葬时四川地区是相对安定的,而且其身份特殊,墓室雕刻内容的复杂是可以想象的。1206年“开禧北伐”后,宋金开战,1235年后,蒙古南侵,四川地区社会经济状况日趋衰落。虞公著墓的石刻不仅比妻子墓要简单,甚至无法与广元河西公社、荣昌沙坝子等南宋前期墓相比,这也是四川地区社会经济状况恶化在仿木结构画像石墓发展过程中的一个缩影。

南宋末期发现的两座年代确定的仿木结构画像石墓均地处宋代播州地区,墓主人杨粲和杨文生前均是播州土司。杨粲葬于理宗后期,该墓规模庞大、石刻精美,可能与杨粲生前在南宋抗蒙战争中十分积极并受到南宋政府的大力嘉奖有关。但到了南宋最末期,同样身为播州土司、抗蒙有功的杨文,其墓葬规模根本不能与其祖父杨粲相媲美,而且元朝统一以后,杨文墓前的神道碑还被打断埋入墓中。因此,仿木结构画像石墓在南宋末期随着社会经济的恶化,逐渐在本区退化。南宋时期的移民活动几乎一直在进行,长达一百多年,因此,汉文化也随着南迁百姓而大量涌入贵州地区,而且南宋时期杨氏也在其辖区内大力提倡儒家文化。[27]乌江以北地区杨氏土司统治的播州地区,显然在丧葬文化上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仿木结构画像石墓的大量出现表明不仅这一地区出现了大量的汉文化,而且作为管理者的上层人物也接受了这一葬俗,可见这一时期汉文化对黔北地区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但是,我们也发现,这种葬俗在南宋时期似乎以乌江为界,并未进入黔东北和乌江以南地区,这可能就是南宋时期南迁百姓到达夔州路的最远地区。元朝统一以后,社会逐渐安定,随着播州杨氏的地域扩张行动,[27]汉文化也必然随之向四周渗透。黔东北在元代属于思州土司田氏所辖,但是思州与播州接壤,而且在宋元时期同受中央政府节制,其文化是很容易受到影响的,如位于乌江下游西岸的德江煎茶溪元墓就完全体现了宋代仿木结构画像石墓的特点,[28]或者说此墓的年代本来就在南宋时期。到了明代,这种墓葬在乌江以南地区也有了发现,如安顺旧州松林村一号墓。[29]而且,在明代贵州地区发现的石室墓显然有了其自身的时代风格,例如与杨文墓同时发掘的明代杨昇、杨纲、杨爱墓以及思南明张守宗夫妇墓,[30]虽然仍是石室墓,但是石刻的复杂程度大大降低,墓葬构造出现了宋元以后南方地区流行的石灰、糯米浆等材料组合使用的墓内防护技术,可见明代在贵州地区设立布政使司以后,汉文化对这一地区的渗透更多了。从此,贵州地区也奠定省一级单位的历史地位,汉文化和土著文化的融合与渗透也逐渐加深,使贵州成为了我国民族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地区之一。

史前时期,贵州地区可以作为西南文化圈内的一个小文化区,她有着独立发展的考古学文化遗存。商、周、秦汉时期,贵州地区的考古学遗存显示出格外的多样性,既保持了本地区文化发展的独特性,同时又受到了来自周边地区诸如巴蜀、滇、楚、越等文化的多重影响。秦汉时期随着全国的大一统,由征服和战争所带来的汉文化对本地区产生了突进式的影响,尤其是在随葬品方面,汉文化对南方小国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这一地区仍然是以少数民族为主的聚居区,魏晋隋唐时期也有汉文化的因素,但是更多呈现出的是少数民族文化的多样性,而且是较为落后的,已然没有了“夜郎自大”的资本。即便唐代后期同为太原人的罗荣和杨端先后率部平定播州(现遵义地区)叛乱,并且最终由杨氏家族作为世袭土司管理播州,但是与中央若即若离的关系而产生的汉文化渐进式的影响在墓葬中的反映较少,因此这一地区作为少数民族文化区的性质没有发生质的改变,而且这种面貌一直维持到了北宋时期。南宋时期,随着大量的中原地区汉人向南迁徙,乌江以北的播州地区受到了巨大的影响,在丧葬形式上与乌江以南以及其他地区相比产生了新的因素。乌江以南继续延续着少数民族的丧葬习俗,而乌江以北则融入了大量的汉人葬俗。元明以后,贵州地区逐渐确立为一个独立的行政区划,土著葬俗和南宋出现的新葬俗也一直延续了下来,而且在明代以后逐渐形成了本地区墓葬的特点,体现了民族文化的多样性和融合性。(本文作者:吴敬、杨洪 单位:吉林大学边疆考古研究中心、贵州省文物考古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