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事学理论解读潘又安形象

叙事学理论解读潘又安形象

 

一切成功人物的塑造,他们的性格情态都不是平面的,仅靠一个角度的刻画不能完成,没有多视角的艺术刻画,就难以塑造出丰满深邃、有血有肉的艺术形象。潘又安是《红楼梦》[1]中众多小厮之一,虽然他仅在书中第七十一、七十二与九十二回中出现,但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也许有人认为潘又安胆怯懦弱,也许有人认为他敢作不敢当,但是隐藏在他胆怯懦弱外表下的是一颗对封建等级制度、婚姻制度决绝反抗的心。他是众多男仆形象中唯一一个敢于进行反抗的人物,敢于用死去捍卫爱情的“勇者”。本文试图从叙事学视角解读潘又安形象,进而探讨其悲剧命运的成因。   一、潘又安形象的结构安排   “表层结构”和“深层结构”是20世纪后半叶由乔姆斯基在《深层结构、表层结构和语义解释》中提出的理论。一般叙事作品表层结构的基本条件是:平衡—破坏平衡—新的积极或否定性平衡,这种结构是与叙事文本字面意义直接相关的结构分析,一旦这种结构受到破坏便会产生不知所云或支离破碎之感。而“深层结构”研究的内容是各个要素与故事之外的文化背景之间的关系,这个结构和表层结构不同,并非在于字面上的叙述,由于文化背景中的社会心理结构无意识地渗入叙述中,因而这是市民社会中的一种愤世嫉俗的人生智慧,潜藏在作者的无意识中的结构分析。首先,运用表层结构的经典模式分析潘又安形象的结构安排。潘又安与司棋的故事情节如下:1.潘又安与司棋在园中约会;2.鸳鸯无意中撞破二人约会;3.司棋与潘又安向鸳鸯求情;4.司棋病倒,潘又安畏惧远逃;5.司棋被撵,潘又安不久回来;6.司棋母反对二人在一起;7.司棋坚决表明心志后自尽;8.潘又安说明原委,本想用金钱试探司棋;9.潘又安为司棋殉情。以上故事情节我们可以按照“平衡—破坏平衡—新的积极或否定性平衡”的模式分析潘又安形象的塑造。“潘又安与司棋在园中约会”是一种平衡,一种很正常的现象,男女之间在园中你情我愿,表达情感的一种方式;“鸳鸯无意中撞破二人约会”在此破坏平衡,外人的介入使得约会的平衡被打破,成了偷情。于是,作者安排了一系列事件来塑造二人形象,“司棋的求情,潘又安的远逃,司棋母的反对,司棋的表明心志,直到司棋自尽”都是在“破坏平衡”下的举动。司棋“烈婢”形象作者塑造的极其成功,在此她作为陪衬突出了潘又安的性格特征。最后“潘又安说明原委,为司棋殉情”达到了“新的平衡”。这是一种积极的平衡,二人殉情,使得他们的形象达到了“艺术的完美”。他们殉情的平衡让我们有一种心理的平衡,原谅了潘又安的远逃,理解了他的苦衷,释怀了他的试探,最后肯定了他的痴情与专情。由此,佩服他的勇气,敢于为爱殉情,且忠贞不渝。   鉴于表层结构对潘又安形象的分析,从深层结构看,潘又安形象的塑造是对封建等级制度的一种批判。森严的等级制严格规定:奴仆地位低下,身份卑微,无人身自由,无经济来源,没有独立性,婚姻不能自主。这一系列不平等规定使奴仆处于被侮辱、被压迫的地位,而潘又安和司棋的一系列行为是对这种封建制度的反抗,对自己囿于贵族之家奴仆地位的挣扎,进而表露出渴望人身自由、地位平等的愿望,这在一定程度上是作者隐藏在人物形象中的美好憧憬,是其心底的渴望。另一方面,他们的殉情是作者对封建婚姻制度的否定,对婚姻不能自主的强烈控诉,当时社会容不得自由恋爱,因为自由恋爱触犯了封建家长的绝对权威,在一定程度上挣脱了家长的约束,使他们的地位受到了冲击。因此这是对封建社会一系列制度的不满和批判。   二、潘又安形象的叙事视角   潘又安的出场作者并没有进行太多的渲染,也没有运用全知叙事模式,而是运用了限知叙事模式。“限知叙事模式”把视角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或采用某个人物的眼光来叙事,或全知叙述者放弃自己洞察一切和描述一切的权力,将自己的注意力集中在某个人物身上,只描述这个人物的行动和透视这个人物的内心活动,对其他人物则采取旁观者的视角。[2]杨义认为我国叙事文学有一个以局部的限知合成全局的全知特点,“它们把从限知到达全知,看作一个过程,实现这个过程的方式就是视角的流动”[3]。杨先生的观点是以古代长篇章回小说为基础分析得出的,这一观点也适合《红楼梦》中的潘又安形象,即通过他人的流动视角来分析潘又安。书中第七十一回叙述了鸳鸯晚上无意间撞破司棋与潘又安的约会。   首先,我们从鸳鸯的视角认识了潘又安,这是一个模糊的影像,叙述者没有明确介绍他的相貌、年龄等,只介绍了他的身份———小厮,通过鸳鸯的心理活动、行为来一步步道出读者的疑惑,接着叙述视角进行了转换,从司棋口中这一疑惑得到解决,进而介绍了她与潘又安的关系,潘又安是司棋的姑舅兄弟。接着从叙述者视角描述了潘又安的行为动作,“从树后爬出,磕头如捣蒜”。从这一行为动作不难看出他遇事胆小怯懦,一味求饶。作为小厮,他和司棋一样是下人,处于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司棋都敢向鸳鸯求饶,而他却缺乏男子汉的担当,只是磕头,奴性十足。作为男子,他没有男人应有的骨气,敢作不敢当,靠女子来解决事情。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潘又安是个性格懦弱,胆小怕事的下层仆人。书中第七十二回叙述者向我们交代了司棋与潘又安的复杂关系。二人青梅竹马,山盟海誓,想方设法买通婆子幽会,事发后,潘又安逃走了,接下来转换叙述视角,从婆子的口中司棋证实了他害怕私情暴露,逃走的事实:“你兄弟竟逃走了,三四天没归家。如今打发人四处找他呢。”司棋这位烈性女子气愤不已,她想:“纵是闹了出来,也该死在一处。他自为是男人,先就走了,可见是个没情意的。”在此,侧面反映出潘又安遇事畏畏缩缩,没有主意,缺乏男子汉气概,同样是奴仆,他没有司棋那么情深义重。其实这点我们可以理解,封建等级制度规定,仆人的人格不独立,婚姻不自主,他们之间的爱情得不到封建社会的认可,婚姻由家主决定,丫鬟随便配个小厮,小厮娶个丫鬟,平平淡淡度过一生。而在封建大家族中主子之间的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宝玉和黛玉的爱情终究被阻止,何况奴仆间的爱情终将被阻挠。书中第九十二回介绍了潘又安和司棋的结局。在此,叙述视角再次进行了转换,通过下人口中得知他们的悲剧结局:二人双双殉情。在司棋与其母亲争吵中,进行视角转换,以司棋的视角看潘又安:胆小、遇事逃跑,敢作不敢当。司棋母亲对潘又安的态度是又恨又气,无可奈何。司棋死后,叙述者以潘又安的行为动作来描述他,原来潘又安在外打拼,发了财回来找司棋,并试探司棋的心,从他的视角看出他对女性的评价,对爱情和金钱的看法。司棋自尽后,他处理完司棋的后事也追随司棋自尽了。可见潘又安亦是一位淳厚多情的男子,当司棋触墙而死,其母要他偿命时,他说出这样一番令人震惊的话:“你们不用着急。我在外头原发了财,因想着她才回来的,心也算是真了。你们若不信,只管瞧。说着,打怀里掏出一匣子金珠首饰来。”同司棋一样,他是为人而来,为情而来。司棋是有眼光的,她情系于这个男子是值得的。最后从凤姐这个管家奶奶的视角表明她对此事的看法,她对这对苦命鸳鸯的结局表示同情,且夹杂着感动,他们生死相随,凤姐在一定程度上羡慕二人的感情。总之,从这里我们看出潘又安有一种反抗的意识,他不甘愿作仆人,逃出贾府,努力打拼赚钱。他在封建等级森严的大观园内与司棋敢于冲破藩篱,秘密约会,私订终身,在当时是何等勇敢的行为,反映出他们对封建婚姻制度和等级制度的大胆否定。#p#分页标题#e#   三、潘又安悲剧命运的成因   曹雪芹从多方面、多层次的人物描写始终凸显人物的“生命”,抓住人物的“灵魂”,抓住人的生活本身,反映一个时代一个社会的人生百态。[4]潘又安这一悲剧人物的塑造极其有深意。我们可以从两方面探讨造成其悲剧命运的原因。   首先,潘又安的复杂性格是其悲剧命运的主要原因。他懦弱且胆小怕事,与司棋在大观园幽会被鸳鸯撞见,畏罪远遁。在司棋与母亲争吵中,他虽然在外发财了,赚到了金银珠宝,但他默不吭声,一直在试探司棋,没有阻止司棋的死,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如果潘又安在此之前能够坦率地说明,司棋就不会落个悲惨的结局,在司棋撞墙而亡后才说出了自己的成就,已无济于事。所以说潘又安的猜疑、试探、武断的性格直接导致了他们的悲剧,但是从他为司棋殉情,可以看出他又是一位敦厚而专情的痴情人。人说爱情是自私的,是苛刻的,在爱情里容不得任何杂质。他们的爱情之前缺少金钱,但过多的金钱是障碍,如果潘又安依然贫穷,他决不会居高临下的怀疑,他甚至会乞求和感激。而他发财之后,自称因想着司棋才回来的,自以为心也算是真的了,就有理由怀疑她的爱情了,要考验司棋,他要看到司棋不仅是爱他的,还爱贫穷的他。明明知道她的母亲嫌他穷而阻挡,却依然不说出实情,不去避免悲剧的发生。总之,潘又安懦弱、武断的性格是造成其悲剧命运的主要原因。   其次,封建婚姻制度是其悲剧命运的根本原因。封建婚姻制度规定婚姻应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青年男女在那样的环境下根本没有婚恋自由,始终逃不掉对自由的束缚压迫和野蛮扼杀,潘又安与司棋的爱情就成了这一时代局限下的牺牲品。以他们当时的处境和地位,根本不可能同封建礼教抗衡。要求婚姻自主而没有支持它的社会制度,他们的婚恋在当时传统礼教看来“大逆不道”。他们的爱情超出了当时礼教所允许的范畴,超越了贾府这个等级森严的道德和礼法底线。他们的爱情悲剧,一定程度上无关出身和地位,就连那些贵族子女也一样不能幸免。其实他们的爱情是得到父母默许的,抄检大观园中发现的那帖子上这样写道:“上月你来家后,父母已觉察你我之意。但姑娘未出阁,尚不能完你我之心愿。若园内可以相见,你可托张妈给一信息。若得在园内一见,倒比来家得说话。千万,千万。再所赐香袋二个,今已查收外,特寄香珠一串,略表我心。千万收好。表弟潘又安拜具。”(第七十四回)从这封信,我们得知,二人父母已经觉察到他们的感情发展,家长的态度显然是默许的,所以才说,“但姑娘未出阁,尚不能完你我之心愿”。然而,为世俗所不能容忍的是“私定”二字。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己底下私情盟定,一旦被发现,不要说司棋与潘又安,就是宝黛,也要名誉扫地。可惜的是,司棋与潘又安的情事,被撞破了两次,他们的恋爱受到礼法制度的强烈阻挠,无法圆满。   总之,从叙事学视角看潘又安形象,他的性格塑造得鲜明又丰满。从他身上不仅折射出当时奴仆身上普遍存在的奴性和遇事畏畏缩缩,消极逃避。而且表现了奴仆敢于决绝地与封建礼教抗衡的反抗性。同时反映了奴仆对爱情和金钱的看法,不相信对方,用金钱试探,最终导致悲剧的发生。进而间接地反映出清中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婚姻观之罪恶。说明在封建大家族中,奴仆没有独立人格和婚姻自主权,这也是封建家族中任何成员都摆脱不了的束缚,因为封建社会婚姻大权始终掌控在家长手中,自由恋爱是可望而不可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