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建立营销意识和社会责任

设计师建立营销意识和社会责任

作者:王升 单位:深圳设计管理咨询机构

营销是个人和集体通过创造产品和价值,并与别人进行交换,以获得其所需所欲之物的一种社会和管理过程。设计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由此可见,当把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之后,必然要通过生产而进入市场流通领域,设计才能产生经济价值。国内目前在艺术设计专业的教学多倾向于审美(造型)能力、创意思维能力和设计表达能力的训练,而多数职业设计师在设计生涯中也把上述三种能力作为提升自己设计能力的不变圭臬。笔者从事艺术设计教育十余年,通过对部分高校设计专业学生从业的追踪了解和与部分客户的交流,发现很多设计师在从事艺术设计活动时往往因为创意思维能力的缺失,更多以模仿拼凑来应对设计。以此种态度来面对设计,已经丧失了作为一个职业设计师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此时,设计面临着一种极其尴尬的局面。如何跳出这种尴尬,是我们必须关注的课题。

一、营销VS设计:最美丽的曲线是销售上升的曲线

美国工业设计重要奠基人雷蒙•罗维关于现代设计最重要的不是设计哲学和设计概念、而是设计所带来的经济效益的主张给予了我们启示,他对此解释:“对我来说,最美丽的曲线是销售上升的曲线”。作为美国第一代的工业设计师,雷蒙•罗维没有艺术家的理想主义成份,设计的目的就是为了促销,充满着实用主义色彩的商业气息。他以高度专业化和商业化的设计理念,使他的公司成为20世纪世界上最大的设计公司之一。

以格罗佩斯为首的欧洲设计师多半接受过建筑或绘画教育,在从事现代设计教育的过程中都建立了自己的设计理论体系,他们长于设计社会因素的思考,更强调设计的社会功能。而美国的设计师们从事展示设计等与市场直接相关的职业背景,他们以做设计生意的立场而更强调设计的经济功能,缺乏设计的社会因素思考而长于市场竞争。处于德国的欧洲设计家们建立了现代设计教育体系,他们与美国的职业设计家们以天壤之别的设计理念建立了两大设计体系。60年代西德的经济繁荣促进了设计的高速发展,使设计“不但仅仅是提供功能良好的产品设计,同时还兼有利用设计促进产品的市场销售的任务”[1],从而在设计的社会功能中增加了市场意识。至此,设计的应用经济功能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普遍的确认。纵观德国、日本等战败国在战后经济的崛起,设计均在经济崛起的过程中扮演了推动的角色,首先,从政府到民众均意识到设计对于经济增加的推动作用;其次,因为政府的支持而蓬勃兴起的设计教育通过设置行之有效的课程而给企业输送了大量的设计新鲜血液,从而使得设计在经济服务中立下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最后,严谨理性的德国设计师和拥有武士道精神的日本设计师,怀着一种崇高的、为战后经济复苏的社会责任及使命投入到设计活动中来,他们以高品质的产品通过国际贸易的方式,大幅度的改善了战后人民的生活水平,并为本国树立了非常积极的国家形象。

二、营销:促使设计师是经济活动的参与者、推动者而非艺术创作者

艺术设计从属于艺术学科但不一定就是艺术,艺术家可以“在艺术作品中表现艺术家本人超脱世俗的生活态度和精神境界”[2]。而艺术设计并不全是艺术的本身,其服务于真实世界的定位就决定了必须以唯物主义的哲学思辨来指导、分析设计对象,因此经济性是设计存在的前提。只有充分“利用设计促进产品的市场销售”,才能在市场环境中体现设计师的社会与经济价值。如果一个艺术设计师不考虑市场因素,那么他必将是艺术设计界的“梵高”,我们知道艺术领域允许梵高这样生前名不见经传的艺术家存在,因为艺术作品可以跨越时空而永恒地触动人们的心灵。但在艺术设计领域,设计作品的当下性、实用性、经济性及设计必须依附和服务于生产的特征,就决定了这个领域不可能让梵高式的设计家获得成功。

再优质的产品,如果没有配以优秀的外观视觉设计,都不能使得产品在国际商业竞争中获得良好的竞争优势;再耐用的产品,如果不能辅以美观、实用的造型,都无法使产品获得消费者的青睐。营销,已经迫使设计师无法拒绝的进入产业链而融入了市场去参与竞争、合作。创建属于中国自己的艺术设计体系,是关系到中国设计能否为经济建设添砖加瓦的一个深刻命题,而总理关于“要高度重视工业设计”的批示,也必将从高层开始对新时期中国设计的价值趋势做出一个政策的指引。设计师作为经济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势必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必须将社会责任引入到具体的设计事物中去。在经济活动中,设计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在产品的装饰、美观、舒适性等方面有着积极的意义。但过分夸大设计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不可取,如果没有一个国家综合实力的增长来支撑设计的发展,那么设计永远无法单独构成经济增长的支点。实际上在经济活动中,设计只能扮演一个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的角色。设计师只有将产品作为自我设计哲学的载体,依托并促进产品销售的有效增长,才能使自己的设计得到市场的认可。

三、成交:设计行为的价值所在

当一个设计师只会设计时,那么他作为设计师的职业意义就变得弱小了,如果不能有效的“利用设计促进产品的市场销售”,那么设计就没有存在的价值。反之,就设计师个人而言,如果设计行为只停留在个人意识的草图、方案阶段,无论自己认为设计是多么的完美,只要不被客户认可和接受,那么这样的设计行为便是失败的,因为这样所谓的设计并不能真正为公司和客户创造价值。作为设计主体的设计师或设计公司,必须设定一定的设计营业目标,采用专门的、符合设计特性的营销理论、方法和技术,对设计对象实施详尽的市场分析、目标市场选择、营销战略及策略制定、营销成效控制。只有在满足客户使用的基础上对用户的情感体验加以考虑,并在实际应用过程中帮助客户创造了相应的价值或满足客户的审美心理诉求,才是完美的设计方案。成功的设计是把有效的信息传递给受众,使其对设计产生好感或共鸣,说服其对设计产生认同。只有当一名设计师在心中建立了营销的意识,那么其在从事设计的过程中才会更多的考虑应用因素,而不仅仅是把设计当成艺术创作来进行。成交高于一切,成交是设计的最终目的也是最初目的,没有成交这一环节,设计师的设计行为将成为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无用功,是对人力、物力、财力、智力的极大浪费。我们知道雷蒙•罗维,是因为他通过设计成交了可口可乐公司设计玻璃瓶外形、壳牌石油的企业形象与标志、美国政府肯尼迪纪念邮票、灰狗长途汽车公司的观光巴士等;我们知道陈绍华,是因为他通过设计成交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为其设计行徽并成交了中国政府设计97’香港回归专用标志等。很多老百姓知道韩美林,是因为他通过设计成交了2008北京奥委会为其主持设计奥运会吉祥物“福娃”。只有成交才能让设计行为具有价值。#p#分页标题#e#

如何获得客户的认可,除去设计本身,尚有客户资料分析、沟通技巧、知识储备、方案说明、关单促成等方面的综合因素,只有通过不断的修炼与学习,设计师才能在设计活动中立于不败之地。而我们也才能真正从“中国制造”走向“中国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