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设计的讽喻设计方式

艺术设计的讽喻设计方式

作者:王景超 单位:浙江理工大学艺术与设计学院

“讽喻”是一种古已有之且中西通用的修辞方式。《牛津英国文学辞典》将其定义为:“一种表达隐含的道德意义的譬喻性叙述或描写;一种引申的隐喻。”《现代汉语辞海》把它解释为:“比喻的一种;用故事来打比方,含蓄而有启发地把道理讲明白。”指鹿为马,以羊易牛的表现方式任意而幽默,常常让人啼笑生非而又哭笑不得;正话反说,反话正说;重话轻说,轻话重说,这就是讽喻的相异性,分离性和对立性的表现。通常讽喻符号的形式看似意指了一个事物,但我们却能从另一个符号的形式中意识到它实际上意指与之截然不同的事物,通过夸张甚至对立的替代,有意的颠覆和损毁我们对于一种事物的惯例性印象和体验。讽喻源自本体和喻体的差异性,而且差异越大,讽喻的效果就越明显。如菲利浦斯塔克为Flos公司设计的“CollectionGuns”灯具,金色的武器象征着隐藏在战争背后的真正目的——金钱,黑色的灯罩象征着死亡,按下手枪扳机,灯却亮了,轻描淡写中表达出对于和平、战争、死亡、贪婪的社会性思考,此例正是对于艺术设计中的讽喻基于“分离性”的表现。再如图1,如此特别的花形小便斗,营造出春意盎然的自然感受,花形的便斗里还有芳香剂,可除去臭味,香与臭的夸张性对比,显而易见的体现了讽喻的对立性。

花形小便斗不禁让人们联想到1917年那个被杜尚搬到纽约独立艺术家协会展览上的小便器(图2),荒诞的是,作品展出的名字竟然是《泉》,这种标新立异让人有种玩笑开过了头的感觉,它遭到了以前卫自诩的组委会的断然拒绝,但不可置否的是,以杜尚为首的达达主义开拓的新视觉艺术领域成为超现实主义艺术最为直接的根源。超现实主义是在法国开始的文学艺术流派,对视觉艺术的影响深远,其理论根据受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影响,致力于发现人类的潜意识心理,因此主张放弃逻辑、有序的经验记忆为基础的现实形象,呈现人深层心理中的形象世界,尝试将现实观念与本能、潜意识与梦的经验相融合。简言之,超现实主义就是一种纯心理自动主义,人们借此以口头、书面甚至其他方法表达思想的真正活动,受思想的支配但又不受理智的控制,超越一切美学和道德的成见。讽喻是超现实主义艺术作品中比较常见的修辞手法,讽喻的夸张和荒诞不经也使超现实主义作品所表现的力度更加强劲,拿杜尚的《泉》来说,在人们的意识中,小便器是一种肮脏污秽的代表,但杜尚却把它命名为《泉》,正是运用了讽喻手法的对立性,两者的迥然不同让人不觉眼前一亮,使这件作品在当时掀起轩然大波,且影响了一代又一代艺术家和设计师。与《泉》一样著名的恶作剧是他的若干幅“带胡须的蒙娜丽莎”。在达•芬奇那件举世闻名的《蒙娜丽莎》彩色复制品上,他用铅笔给这位美人加上了式样不同的小胡子。于是,美人的神秘微笑立即消失殆尽,画面瞬间变得怪异起来。杜尚将达•芬奇的经典名作当作公然嘲讽的对象,展示了他真正渺视传统、无视约束的品性。同样,超现实主义代表人物雷尼•马格利特的代表作《错误的镜子》,描绘了一只人的眼睛,及投射在这只眼睛视网膜上的蓝天白云。马格利特将人的眼睛讽喻成为一面错误的镜子,本体能指是眼睛,喻体能指是镜子,而且是一面错误的镜子,这正是运用了讽喻的相异性的表达方式,讽喻眼睛所得到的只是自然的幻影,而不是自然本身。世界上没有眼睛看得见的“真实”,因此绘画的“真实”只是图解了人眼睛的幻觉而已,这个怪诞的理论却让人们在震撼之余引发深思。

作为后现代主义文本和艺术实践的一个典型的特征,讽喻这种带有讽刺意味的比喻常被用来表达对现代主义确定性意义的冷嘲热讽,并呼唤多样性的诠释体验,这可以看做是对惯例事物形象的对立性诠释或游戏性诠释,并需要较大的思维跳跃,具有强烈的调侃、娱乐和戏谑的色彩。超现实主义主张放弃逻辑、有序的经验记忆为基础的现实形象,呈现人的深层心理中的形象世界,尝试将现实观念与本能、潜意识与梦的经验相融合,将意象做特异的、不合逻辑的安排,以表现人类潜意识的种种状态。讽喻和超现实主义都是以高度的娱乐、戏谑、玩笑、艳俗的方法,来达到与正统设计完全不同的效果,并且加强表达效果,巨大的反差使人印象深刻。当然,这两者都像攀登最为险峻的高峰,用的恰当可被视为一种幽默的方式,过度而不恰当的使用,则会丑态百出,被误解为愤世嫉俗或者哗众取宠。

多数讽喻只是体现一种幽默、戏剧性的表现,因此在广告与电影中会采用这种无厘头方式,戏剧性的讽喻形式使读者乍一眼理解了某些东西,然而另一些则需要解读者更细心的辨识之后才会发现,而后者往往才是设计者多要传达的关键性信息,正是这种并非开门见山的表达方式,才更加容易引人深思,记忆更为深刻。在设计中无疑应该多尝试运用丰富的修辞手法,使作品更具生命力和生动力,从而轻而易举的抓住人们的眼球,留下不易磨灭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