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理论道家哲学的价值综述

艺术理论道家哲学的价值综述

作者:郑英玲 单位:黑龙江鸡西大学

在中国传统文化这个大系统中,道家哲学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容忽视的。现就其对中国艺术理论的贡献作如下论述。

一、道家哲学对中国审美主体理论的贡献

在道家的自然本体论框架中,道的特点是合乎自然,是“无为”“无己”的自然之道,具有本体论意义。它对中国审美主体理论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道家哲学的核心是“道”,“道”即“无”,作为宇宙万物的精神本体,庄子以自然天道反对礼法对人性的束缚,倡导“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秋水》),“任其性命之情”(《骄拇》)。庄子哲学的后一主张把人的主体性与个体性结合起来,充分肯定了个体存在的自然合理性,是中国重视主体思想的奠基理论,庄子之后此理论得到进一步发展。东汉的王充受道家哲学这种深刻内涵的影响,在摧毁两汉“人副天数”的神学目的论时,便举起“自然天道”的旗帜。王充以道家的自然天道对人主体的这种积极肯定直接启发了曹丕“文气说”注重审美主体问题的基本思想。可以说,曹丕的“文气说”就是从道家哲学中师承而来的。曹丕提出的“文气说”,是中国审美主体理论的肇端。它首次把人作为审美创作和表现的主体,并揭示了审美主体不可移易的个体性和能动性。这在中国文论史上具有重大意义。它把文学从载道的工具中解放出来,开辟了“文学的自觉时代”。因此,在曹丕之后,审美主体问题愈来愈受到文论家的重视。嵇康为了反对传统的音乐教化理论,曾作著名的《声无哀乐论》,提出“和声无家,而哀心有主”,强调人听音乐所产生的感情变化,不在音乐本身的内容,而由审美主体的内因作用决定。陆机的《从赋》、刘舰的《神思》更是从研究作家“为文之用心”的角度,全面探讨了审美主体的艺术构思过程。整个六朝的文学理论,显示出注重审美主体的倾向,深化了人们对文学本质和规律的认识。强调审美主体在文学中的地位,就必然尊重倡导作家表现自己的创作个性,从而导致文学风格的多样化、个性化,繁荣文学的发展。

二、道家哲学对中国文学批评的贡献

老子思想的核心是“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经》第一章)注曰:凡是“道”,可以用语言说得清的,就不是永远的“道”;凡是“名”,可以用语言说明白的,就不是永远的“名”,开启了中国文学批评的“言”“意”之辩。在文学作品的创作或者文学批评领域来说,如果有意为之,往往流于雕琢而显得不自然,挚虞曰:“假象过大,则与类相远。造辞过壮,则与事相违。辩言过理,则与义相失。靡丽过美,则与情相悖。”(王世贞《艺苑卮言》)“自然”,“无为”就是要去伪,就是去除人为的,将艺术以自然的状态呈现出来,这是艺术的最高境界。“无为而无不为”就是要无所用心,自然而然地进行创作和批评,以致与“自然”融合为一,“浑无斧凿痕”,即“无我”境界。这样创作才能够真正体会自然的妙处,批评才能够真正体会作品的佳处,而不会以己之意害其佳绝。“故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老子•第一章》)“道”的最高境界是“无”,然而“无”在老子那里具有多层含义:首先,“无”是相当于“道”,是终极的本原,比如“天地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其次,“无”是在“有”(实在)之外的形而上的概念,是事物本身之外所体现的根本,即无为体,有为用。《老子•第十一章》曰:“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王弼注曰:“言无者,有之所以为利,皆赖无以为用也。”文学创作以有限的语言来表达情感和思想,是以“有”体“无”,以“有”达“无”。文学批评则是缘“有”求“无”,为了要最大程度地体会出作者的真实情感和思想,文学批评需要读出作品的“言外之意”、“文外之旨”。所谓“大音希声,大象无形”(《老子•第四十一章》),就是要体味出实在的物象之外所蕴含的意义,而达到最高境界则是超脱于实在的物象,以“淡乎其无味”随顺自然而得。另外,老子关于“言意”的观念经由庄子阐发,发展到魏晋时代,与“有无”一同成为玄学家们论辩的中心话题。“得鱼忘筌”,“得意忘言”实际可以看作是“有无”关系的延伸。

“言不尽意”说明言不能尽传意的道理。“得意忘言”这一理论启迪了文学作品要求含蓄蕴藉,有回味,特别是诗歌创作,就要以少胜多,追求“味外之旨”、“言外之意”,对后世的文学创作和批评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魏晋以后,逐渐形成中国古代文学“意在言外”的传统,并且为以后的意境说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不仅奠定了中国哲学“言意之辩”的思想理论基础,而且开启了中国哲学“言意之辩”的思路历程。其作为一种语言哲学理论和诠释学方法,不仅对《易传》的“言不尽意”和“立象以尽意”的语言观和言说方式、诠释方法的理论建构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以此为契机更对魏晋“言意之辩”产生了深远的影响。“意内言外”理论还在清代词论的“尊体”“立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由此,言意之辩贯穿了中国美学的创造论、方法论、鉴赏论、作家论,意义极为深远。

三、道家哲学的自然观对文学的贡献

“道”以自己为法则。道之所以为道,就在于它的自然而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二十五章》)老子主张语言文辞必须符合自然规律,反对缺少真诚的花言巧语,反对繁琐虚伪的文辞政令。老子的“自然之道”用于文学,主要是在言辞表达上要合乎自然。老子主张“希言自然”(《老子•二十三章》),主张“善者不辩,辩者不善”(《老子•八十一章》),“大辩若讷,大巧若拙”,并认为“信言不美,美言不信”。庄子继承并发展了老子的“天道自然,无为之为”的思想,对原始古朴的自然状态和自然之物给予了肯定。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哲学观,它反映在文艺领域就是“朴素为美”和“法天贵真”。#p#分页标题#e#

(一)朴素为美

1.庄子认为美在自然,人为的艺术是对自然之美的破坏。这种自然之美,其实质就是朴素美,也就是一种大美。在庄子的观念中,质朴混沌的大自然本身是最为完善的,具有至高无上的大美。庄子所谓的不言之“大美”,不是妄自造作而成,在文艺观上,也就是摒弃矫揉造作的风气。朴素之美,就是大美,“大美”是最全最完整最高境界之美,其特征即为“朴素”,也就是尚未经过人工雕琢修饰的自然美。

2.庄子从崇尚自然的文艺观出发,主张弃绝一切人为的艺术。庄子反对的是显露出人工斧凿痕迹的艺术,它需要出于人的自然性情的流露与客观世界的自然相融。

(二)法天贵真

庄子反对造作,推崇的是自然,在人的情感上,推崇的就是一种真诚的情感。人的真性情受禀于自然,也就带有自然的特征,是不可更易的。法天贵真,在文艺领域,就是要求有真挚的情感。那种虚情假意的艺术是应该被否定的。老庄的这种自然妙道长期浸润文学领域,支配、制约、熏陶人们的心理,形成了具有民族特点的、传统习惯的审美崇尚。在文学领域表现为与造作、雕饰相反,对真淳、质朴、清新而言的一种艺术风格。文学鉴赏中崇尚的自然指创作时自然脱胎,如瓜熟蒂落、水到渠成,同时指作品浑然天成,不矫不饰;也指那种不施粉黛、扭捏作态的风格。创作完全按自然之趣、自然之势进行。钟嵘《诗品•总论》举出徐干《室思》中“思君如流水”、曹植《杂诗》起名“高台多悲风”、谢灵运《岁暮》中句“明月照积雪”等,认为这些诗句成为“古今胜语”,就在于得“自然英旨”,“多非假辅,皆由直寻”。这种贵自然的鉴赏观,到晚唐司空图的(诗品)在24诗品中将“自然”列为第二,并作了高度概括,为当时和后世立圭作则,也就成了公认的传统。纵观历代文学创作论、鉴赏论,崇尚自然之说绵延不绝,源发于道家的自然妙道美学。

四、道家哲学的辩证法对文学鉴赏的贡献

老子提出了“有无相生”的命题,指出了“有”与“无”的辩证关系,这个道理反映到文学艺术中来,就有许多文学家、文艺理论家强调空白之美、无言之美。清代戴熙讲的“画在有笔墨外,画之妙在无笔墨处”(《习苦斋画絮》)文学鉴赏中的“虚”和“实”,就是由道家哲学的“无”和“有”、“虚”和“实”转化过来的,老庄从“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看到事物正反两方面会相互转化,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并且涉及别美丑、疏密、形神、大小、分合等一系列对立又统一的范畴,充满着朴素的辩证法,使古代文学鉴赏在对立统一中去把握文学这个充满矛盾的整体,也使鉴赏带上思辩的色彩。古人在文学鉴赏中由小见大、由景见情、由形见神、由疏见密、由丑见美,无不是这种辩证思想的具体实践。道家哲学在理论能力上的深厚度与辩证性为中国哲学思想中所有其它传统提供了创造力的泉源,在中国艺术、绘画、文学、雕刻等各方面的影响也占据优势地位。它以各种形式渗透到文艺理论之中,在无形中影响着作家的创作思想、创作手法。这正体现了道家哲学的潜隐特点,同时也说明了道家哲学对中国文艺理论影响的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