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乐演奏艺术美的本源

器乐演奏艺术美的本源

 

器乐教学是音乐教育的一种,音乐教育的核心功能是美育。然而,现如今的家长将器乐学习的价值定位在学习了多少知识技能,对孩子的升学是否有益处。也有不少教师,无论出于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往往将学生在比赛中得奖或获取考级证书的数量作为教学成果的评判标准。这是一种功利性的追求,偏离了美育教育的初衷。器乐演奏是一种艺术的再创造。娴熟的演奏技巧仅为完美演奏提供技术保证,是完成乐曲音乐表现的技术性基础,而审美情感的培养才是器乐教学的最终目的。    一、器乐演奏艺术美的本源   器乐演奏艺术是演奏者按照美的规律进行创造的产物,实际上体现了一部作品的创作从精神表现向物质表现转化的一个逻辑继续。从美学意义上看,器乐演奏艺术是一种创作活动,是一种受审美经验支配的创造性劳动。作曲家的创作只是一种精神表现,只有通过演奏者的实践才能使它转变为感官可以体察到的物质性的、实在的表现。在这个转化过程中,演奏者的任务并不是模仿或复制,是一个从创作者的听觉表象到物质再到演奏者心中的听觉表象再到物质的过程。演奏者在发出每一个音之前总是在自己的心中已经出现这个音的表象。他所认定的表象正是审美判断的结果。音乐表演是音乐创作的继续,演奏者总是想把自己认为最理想的声音弹奏出来,是一项内在听觉与外在听觉相结合的审美活动。   二、器乐表演回归美的本源对“教”与“学”的要求   (一)兼顾器乐表演的真实性原则和创造性审美体验   音乐表现应该具有真实性,但同时它也给演奏者留有充足的创造余地。教师在授课时要充分尊重作曲家原有的创作乐思和时代背景,同时也要认识到器乐表演既不能脱离真实性也不能失去创造性,它的艺术性只能体现在两者的统一之中。也就是说,不能用巴洛克时期精致的内部结构、多声部的线条、延绵不绝的音响效果来评价既讲究内部结构的逻辑关系又注重主调创作技法的古典主义风格作品;也不能将极有张力的、情绪表现夸张的19世纪浪漫主义风格移植于20世纪现代派音乐中。对于演奏者来说,要真实地反映出这部作品的特征,必须了解作品的历史背景,根据作品的时代风格来处理乐曲的演奏。教师也应在演奏或范奏中注入自己的全部情感,只有教学双方都把音乐审美情感的培养与器乐学习密切结合起来,并把培养音乐审美情感作为教学的最终目的,教学质量和演奏水平才能够尽快得到提高。作为音乐表演的学习者,端正学习态度似乎更重要。首先要明确“学习的愿望”“、为什么学”“、怎样学”以及“学习的最终目的”。我们期许家长也要摈弃盲从、功利的心理,让孩子真正用心去感受音乐,从而接受器乐演奏艺术的审美体验,使音乐成为人生美好的精神体验,通过体验,实践和感受音乐,让好的音乐去激发孩子们的内心追求。如何发挥学生自己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早已成为音乐教育和教学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怎样使学生的学习本身包含着追寻、试探、实验和创造的因素,需要“在盲从地依附不适当的标记和那种过于自由地偏离作曲家明显意图之间,寻找一种巧妙的平衡”①。   (二)器乐演奏达到审美追求所需的技巧和乐感安排   学习器乐演奏,掌握技巧固然十分重要,但只有把技巧训练与音乐演奏中的直觉或乐感密切结合,才能使器乐演奏产生质的飞跃。技巧是音乐演奏家的首要条件,没有高超的技巧就不可能有高水平的演奏。但技巧绝非仅仅是我们一般理解的纯粹的手指动作或气息控制。技巧的另一部分来自心理因素,假如没有心理上的技能,无论怎样做生理上的训练也不可能达到真正高超的技术水准。所以技巧训练是一种受美感心理支配的艺术活动。兰帕尔曾经告诉学生“:演奏练习曲一定要把它当作艺术享受。所谓艺术享受,即获得审美上的满足。”兰帕尔的忠告,意在强调练习技巧必须与审美结合起来,而这一点正是技巧训练的关键。   要获得富有歌唱性的演奏,要让学生在演奏时养成内心歌唱的习惯。培养学生对节奏与节拍的敏锐感受,避免形成缺乏节拍节奏感的不良演奏习惯,应注意音乐进行中的乐句和音乐语气,准确、完美地表达音乐作品的内涵。技法中如缺乏统一性和颗粒感,将直接影响乐曲的演奏质量。因此,从器乐技法的基础练习开始,就应注意节拍的律动性、旋律进行中音与音之间的递进、乐句与乐句之间的音的连接等。所谓递进,是指音乐进行中乐句的完整性和连贯性。音与音之间的递进和连接,要符合音乐语气的要求,表现一种音乐语气,贯穿一种音乐审美意识,形成旋律的起伏感,把技能练习、乐曲的演奏与乐句的划分结合起来,感性与理性结合起来,让学生在掌握演奏技巧的同时,使演奏的乐曲富有语气感,进而培养自身的乐感。音乐艺术作为人类的精神产品,是人的内在精神的体现,它是人的感情世界的外现。在学习器乐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对学生乐感的培养,要在音乐进行时感受旋律的起伏跌宕,体验音乐的内在美。学生必须使作品成为自己的一部分,“每个音必须在他身上唤起一种真正充满艺术使命感的音乐意识”,②而并非仅仅通识谱面上的音符。这种充满艺术使命感的音乐意识和整体感觉正是音乐表演中的乐感或直觉。直觉在音乐表演中往往是无意识的,它告诉人们如何把音乐连成一个整体,如何处理强弱、快慢,如何延长一个音,延长多久。音乐表演中的直觉并非天生具备,而是来自演奏者长期积累的艺术修养和生活体验。   三、在教学过程中如何变被动的接受为主动的审美鉴赏   在接受音乐的过程中是否能进行审美鉴赏,是音乐教学的重大课题和艰巨任务。能动性与勤奋是前提,首先要聆听大量的音乐作品,让学生在唱、奏等亲身实践中去领会和取得音乐乐趣,渐渐地喜爱上音乐。格调的培养和引导,对学生的音乐学习尤为重要。孩子们受同年龄群的影响较大,会对他的音乐审美倾向起一定作用,必须通过聆听大量的高品质音乐,日积月累地进行熏陶和感化。音乐教师本人必须是音乐的热爱者和高品位的塑造者,否则只能推波助澜地使学校的音乐教学庸俗化。音乐是一门感性的艺术,不从人的内心出发,音乐只能沦为技艺和知识。系统的器乐教学应当不仅教会学生掌握音乐“语言”的规律及其审美,同时致力于培养学生的音乐思维,能通过音乐思维本身去对待音乐、从事音乐和理解音乐。教师应在教学中强化学生的音乐体验,不断增强其对音色以及音响特征的鉴别能力,积累对音乐音响的感性认识,并使之能够运用丰富的感性经验去指导演奏,进而达到培养音乐审美情感、提高音乐审美情趣和品位的目的。#p#分页标题#e#   教学艺术的奥秘不在于教师替学生做一切的音乐联想,而在于教师能使学生去做进一步的想象、引伸和发挥,从而促进学生的学习能动性、想象力和创造性。四、结语在从音乐听觉、音乐感受和音乐实践走向音乐知觉的整个过程中,音乐审美应是牢牢把握的支柱和必须达到的目的。因此,教师应在教学过程中始终把对学生音乐审美的培养放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演奏中技与艺的关系,注重对学生内心音乐听觉的培养,使学生在演奏中注入自己全部的情感,用心灵的歌唱去表现乐曲的每一个音符和每一种音乐语气,塑造出一个个不同的音乐形象,这才是器乐“教”与“学”真正的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