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视角下的新疆维汉宗教关系

家庭视角下的新疆维汉宗教关系

 

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术界已从不同研究视角对维汉关系和新疆宗教问题进行了大量探讨,但缺乏以家庭为背景,从宗教文化视野的深度研究。本文拟以此为基础,展开论述。   一、维吾尔族家庭的文化特征   维吾尔族是世居新疆的土著民族,其民族构成源头主要为蒙古高原的回纥人与新疆南部绿洲上的土著居民。1513年,新疆叶尔羌汗国的赛依德汗以伊斯兰教为旗帜统一了塔里木盆地,实现了政治、经济、文化和宗教上完全统一,从而完成维吾尔族形成。1维族家庭深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突出的表现是在人生各个重大阶段均有宗教的强劲参与,其中最重要的宗教礼仪有命名礼、割礼、婚礼、葬礼等。   命名礼是维吾尔婴儿出生后接受的第一个有宗教神圣性家庭宗教仪式。在这个仪式上,婴儿家人往往从《古兰经》等伊斯兰教宗教典籍中寻找具有伊斯兰教特色的词汇为其命名,或者以自然界存在物的名称为其命名。前者具有很强的伊斯兰教特色,而后者则是萨满教信仰的体现。维族婴儿的命名礼举行两次。第一次命名在婴儿出生的第7天,往往请阿訇来完成。此次命名为非正式命名,目的在于使婴儿有一名字可以称呼,以免因为在正式命名前因非正常死亡而没有名字,从而无法进入天国。正式命名在婴儿出生后40天到3个月之间举行,仪式较为隆重。命名礼前一天要用配制有羊油、粘土、金戒指、银戒指、铁刀、生肉成分的热水为小孩洗澡。命名礼当天还要宴请宾客,请阿訇唤礼、入拜词,然后命名。命名完成后还要举行将婴儿过筛子等其他一系列象征具有穆斯林身份的伊斯兰宗教仪式。   割礼是《圣训》中明确认定的一项圣行,是穆斯林认同标志之一。维吾尔人割礼时要请阿訇念经祈福,举行多项庆祝活动。割礼是维吾尔人的成年礼。维族男孩经历割礼后从仪式上被社会认可为成年人,可以履行成家立业的社会功能与完成各项宗教功课的宗教功能。通过种种宗教仪式的举行,割礼将生理现象转化为社会认知,并再次强化了被施行者的宗教意识,强化了其对穆斯林身份的认同,因此维吾尔人把割礼看作一个人生命过程中如同婚礼一样重大的仪式。   婚礼在维吾尔人中亦有着浓重的宗教色彩。维吾尔人认为一桩有效的婚姻必须是由男女双方信奉伊斯兰教为前提,在双方自愿、父母同意的情况下,举行特定的宗教仪式才能成立。维族婚礼的宗教气息亦是非常浓厚的。这一点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得到体现:第一,宗教人士在婚姻订立及举行的各个阶段的积极参与。维族议婚时就有伊玛目的参与,迎娶、结婚典礼时伊玛目以及加玛埃特等宗教人士是仪式举行过程中最为尊贵的客人。第二,婚礼仪式举行的宗教意味。维族婚礼中最为重要的宗教仪式是念尼卡。缺少尼卡仪式,婚姻便不会被穆斯林社会所承认。由此可见,在新家庭的组建上,伊斯兰教信仰的神圣性再次通过种种仪式向参与者进行展示,从而强化其此后人生阶段的宗教责任、家庭责任以及社会责任的责任意识。   丧礼是人的生理属性终结的标志。维族在丧葬以及纪念亡者的悼念仪式方面的宗教气息是非常浓厚的。宗教在丧葬方面的表现主要如下:首先,临终时亡者最好能够诵读“万物非主,唯有真主!”之言;其次,亲属也要在亡者身边诵经;第三,葬礼原则从简、从快;第四,与亡者有友好关系的众人要代亡者向真主做集体礼拜的祈祷,以便祈求真主赦亡者罪过,赏赐其进入天国。这种礼拜的举行必须要有德高望重的宗教人士的领导和参与。举行乃孜尔和游坟是维族悼念亡者的主要追思仪式。做乃孜尔悼念亡者之时,除了追悼、为亡者祈福之外还要诵读《古兰经》,此项活动亦会有阿訇以及加玛埃特等宗教人士的参与。游坟是悼念亡者的另一种追思活动。与做乃孜尔不同的是,除拜拉特夜、肉孜节和库尔班节会礼之后必须游坟之外,其他时间是否游坟由活动参与者自主决定。游坟没有宗教人士的参与,也没有次数的限制。   二、新疆汉族家庭的文化特征   按照迁移时间的早晚、地域的分离以及行政组织的分割等因素,新疆汉族家庭文化可以分为老新疆汉族家庭文化、新新疆汉族家庭文化、兵团汉族家庭文化、短期进疆汉族家庭文化等四种文化表现形式。   老新疆汉族进疆时间长,多为晚清之际至建国前夕进入新疆的汉族移民,普遍在新疆有着三代、甚至三代以上完整家庭体系结构,且其与维族文化交流较多,在性格、处事乃至生活习性等方面表现出与内地汉族不同但却认同于维族的价值判断标准;新新疆汉族指建国后迁入新疆的汉族移民。他们虽然进疆时间短,在疆家庭结构不完善,多数为单代或双代家庭结构,但已经对新疆有一定的认知,并开始将新疆视为自己的生存之地;新疆建设兵团人员组成主要以部队复转军人和内陆各省汉族移民为主,其文化特质表现为内陆各省汉族文化与军队文化的混杂。兵团早期与地方交流有限,但是改革开放后大量兵团人员通过考学、当兵、婚嫁走出兵团,定居到新疆地方城市中,与此同时包括维族在内的地方人员又涌进来,兵团不再是内地人在新疆的独立定居点,开始向新疆地方城镇方向发展。三者共同点是已将新疆作为自己扎根生活的故乡,愿意在此长久生活下去。而短期进疆汉族家庭进入新疆的主要驱动力为经济利益,在疆家庭结构不完整,或丈夫在疆妻子在家,或丈夫妻子在疆小孩在家。一旦无法获得经济利益,他们就会迅速离开新疆,因此本文对新疆汉族家庭文化特征的考察不包含短期进疆汉族家庭。   20世纪40年代末,苏北海教授曾对新疆汉族风俗有过如下描述:“新省汉人服饰,多与内地相同,食品以面为主,米次之,而一般人更久染回、维之风习,喜食抓饭、牛奶,尤以羊肉为家常之食品。其他岁时风习、宗教、丧葬,亦各依其原籍、乡土为标准,并不变其本来面目,其俗之一年四季节日,与吉凶、庆吊,概与内地相同。”1苏北海教授的论述在今天的新疆汉族宗教思维中依然是适用的。在出生、长成、婚礼与丧礼等具有标志性人生历程点上,新疆汉族家庭不仅表现出强烈的世俗性、简洁性与去传统性,而且往往是所在单位,而不是家庭,成为礼仪涉及者各项关键人生礼仪完成的社会组织。以婚礼和丧礼为例。婚礼与丧礼仪式上,礼仪涉及者的单位领导人不仅作为必不可少的重要人物出现,而且常常承担司仪或主持的角色,宣布婚礼或丧礼的程序与内容,宣读结婚证书或致悼词。新疆汉族人婚丧礼仪中如果没有礼仪涉及者单位领导人的加入,仪式似乎便被视为不合法或不正式。#p#分页标题#e#   日常的宗教信仰活动中,新疆汉族常常表现出一种对各种宗教均信均不信的态度,佛教活动会去参加,道教活动会去参加,基督教活动亦会参加,缺乏对某种宗教信仰的执着性。这一点与内地儒家思想影响下汉族宗教实用观是一致的。   新疆汉族家庭中人生各个阶段仪式的世俗性、简洁性与去传统性等特性的展现主要由以下原因所决定:第一,由于深受儒家敬鬼神而远之、重生轻死等思想的影响,汉族在宗教信仰方面往往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其宗教信仰执着性远不及信仰伊斯兰教的维族人。第二,迁移到新疆的汉族家庭结构大多尚在发展中、未完全定型。大型礼仪的举行没有足够的、可以依赖的家族成员协助完成。第三,入疆汉人就个人而言多已成年,但就家庭而言尚处于初步组建时期,家庭各项活动的展开均需要财物支出,因此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撑他们完成各项人生礼仪,只能从简行事。第四,迁入者多在某一单位有职务与具体工作,其社会行动因此受所在单位政策影响较大,而单位政策的制定往往贯彻的国家在具体时空内的认识与要求。因此,作为移民迁入新疆的汉族人各项礼仪的完成其时代特色较维族人与内地汉族人显得更为突出,这一点在改革开放前社会控制较严时表现的最为明显。   三、神圣与世俗——新疆维汉民族宗教信仰的差异与相互理解   新疆多为沙漠戈壁,不适宜于人居住,维族人只能在绿洲上创造自己的生存文明。间隔距离远、交通不便等因素成为古代新疆形成类似内地对地方高强度控制力度政权体系的直接阻碍。伊斯兰教提倡的教义平等性,教仪简易性,教徒顺从性等要求,以及有宗教旗帜引领的圣战。这些特点非常适合于游牧民族通过对伊斯兰教的信仰,利用宗教势力去消解地方势力,以伊斯兰教义指导的政教合一政权模式去强化政权的稳定性。因此,伊斯兰教进入中国就被当时新疆地方政权所接受,新疆逐渐从佛教传播之地演变为伊斯兰教信仰之地。伊斯兰宗教文化影响下维族家庭在重大事件的抉择上都会以《古兰经》为依据,并听从宗教人士的安排。关于这一点我们亦可从张国云在新疆所做维族人类学调查看出:“[村民讲]《古兰经》是我们的法律面写着什么事可以做,什么事不可以做。在今世你做了多少坏事,到末世你就要受多少罪。我们的生命会结束,我们会进坟墓,我们会接受最后的审判。进天园还是下火狱是胡达决定的。进天园要过架在火狱上的天桥,这座桥象羊毛一样细,刀剑一样锋利。到末日过桥时,有的人一上桥就掉进火狱,有的人走到中间,有的人走到最后时掉进火狱,也有的人象骑自行车一样顺利到达终点进了天园。这就是胡达的力量,这和一个人在今世的功修有直接关系。”1宗教在家庭生活各个方面的指导作用以及对宗教人士的尊崇给维族人的家庭生活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第一,强化了伊斯兰教对社会生活的影响力度,;第二,家庭的社会生活宗教色彩浓厚,从而在家庭生活与各项仪式中衍生出宗教神圣性。由于为新疆世居民族,维族家庭均有着完整的家庭结构。因此,维族人在家庭事务处理以及仪式举行上还要考虑与事务或仪式相关联的家族成员的意见与建议。维族家庭文化的宗教性与家族性使其具有非常浓厚的宗教保守色彩。宗教保守色彩的涂抹为其家庭文化增添了神圣性光环。   与维族家庭文化不同的是,新疆汉族家庭文化中展现出世俗性、简洁性、去传统性以及开放性。这些特性的产生主要是由汉族传统文化与人口远距离迁徙两方面原因造成的。儒家宗教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使汉族很少产生其他宗教中出现的、极度虔诚的宗教热情;迁徙使入疆汉族在进入一个陌生生存环境之后财力与人力均感困乏,在生存与发展方面对政府的依赖性增强,新疆汉族家庭各项仪式中均出现了去传统性的表现;迁居新疆的汉族多聚居在城市,且与新疆以外的世界保持着较为密切的联系,没有太重的历史文化负担,因此具有较强的开放性与学习性。由此可见,因历史与现实中许多因素的影响,新疆传统维族家庭文化与新疆汉族家庭文化呈现出一种保守与开放、宗教性与世俗性、奢华与简洁的二元对立景象。   我们应该看到这两种文化在相遇时有相互的理解与融合。从维族角度来看,现代维族人在小孩起名时会考虑名字押韵问题,即儿童名字普遍为本名+父名。这一点显然是汉族姓氏文化影响的结果。再如,张国云人类学调查中反复提及扎衮鲁克村生活较为富裕且宗教信仰坚定的被访谈人麦图尔迪阿洪的经典话语“羊肥,钱肥;钱肥,智慧肥”。上述事例均可体现具有宗教保守色彩的维族文化在现代化社会进程中已经感受到外部世界的变化,并开始采取一定的因应措施。从新疆汉族角度来看,语言、饮食新疆地方化,双重故乡观念的产生以及新疆内地混合性格的形成在某种程度上均可以看作为对维族文化的理解与融合。   在看到理解与融合的同时,我们还应注意到两种不同家庭文化发生碰撞时产生的不和谐的一面。张国玉、余斌的研究显示,涉及于维汉两族个人交往、信任感以及对对方优点认知时,两族个人交往认同感均显良好。这表明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总体而言是成功的,卓有成效的。但是论及族群和谐与中华文明认同时,数据值却有所下降。1这表明由于家庭文化构成因素的不同,宗教作用在维汉两族中的不同认知使维族会在某些场合将伊斯兰文化认同置于国家认同之上,而新疆汉族则将中国传统宗教文化以及自己迁徙来源地文化作为认同标准。   由此可见,新疆维吾尔族和汉族差距解决应不仅仅局限在经济领域,仅仅依靠经济发展去解决新疆社会问题的社会发展思路显然是不够开阔的,也是不能完全解决问题的。家庭文化领域亦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重点之所在。在新疆和谐社会建设中我们必须对此进行探讨与研究,然后在文化建设中努力消弭存在于两者之间的思想文化鸿沟,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实现新疆和谐社会建设目标。因此,如何协调维族宗教影响下的“神圣”和新疆汉族迁徙文化带来的“世俗”之间的关系在未来较长时间内将会是新疆和谐社会建设所要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