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保护论文:名城镇文化保护及运用思索

文化保护论文:名城镇文化保护及运用思索

本文作者:张燕妮 单位: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思政部

南阳知府衙门是国内保存完整的古代府衙,是元、明、清地方行政长官办公的地方,同时保留了元、明、清三代的建筑艺术。坐北向南,轴线对称,中央殿堂,布局多路,院落数进。周公的祠庙坐落于洛阳,周公既是完成礼乐之制的人,也是洛邑的营建者。南阳的武侯祠也为河南文化平添了风骨和传奇。第一座官方建筑的寺庙是洛阳白马寺,为洛阳奠定了佛教首传地的崇高地位。郑州的禅宗少林寺,永泰寺塔群,嵩岳寺塔、法王寺塔、净藏禅师塔等众多的寺塔建筑。所有这些为河南省增添了肃穆和朴雅的风韵。

九朝古都洛阳有东汉、西晋、北魏各朝帝陵和唐高宗太子李弘恭陵,郑州新郑市和巩义市有后周皇陵和北宋皇陵。其次还有商丘的宋国国公陵墓,汉梁王陵墓群,此外南阳张衡墓、张仲景墓也是河南的历史文化名城的物质构成。河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镇)的文化因素构成主要有:学术文化洛阳是河洛文化的发源地,河洛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核心文化,围绕着洛阳为中心的中华民族文化渊远流长,同时是这里作为程颐、程颢讲学之地,是二程文化的重要资源地。名人逸事康百万庄园、马氏庄园所包含的历史故事,反映出时代的变化,人物命运的跌宕起伏,这些都给河南历史文化建设增添了无数魅力。文学艺术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不仅被后世的画史列为神品,而且它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受到后世的高度重视。另外朱仙镇的木刻年画也是一绝,以民间题材为主,在清代与天津杨柳青、苏州桃花坞并称。朱仙镇的岳庙众所周知,明清时期朱仙镇是全国大镇之一,其他是佛山镇、景德镇、汉口镇。“南来货物,可由朱仙镇转销河南、陕西、山西等省,它成为一个水陆转运码头,是开封的外港。”工艺特产洛阳牡丹、洛阳宫灯、洛阳唐三彩、汴绣、汴绸、花生糕等是河南的著名工艺特产,提到这些工艺品就会联想到河南,不仅给河南增添了文化氛围,而且也给河南带来了经济收益。

首先是地理因素在文化名城形成中承担了重要角色,交通的便利给文化名城形成提供了优良的条件,如开封众所周知是七朝古都,北宋时期是当时世界上最繁华的都市之一,它处于黄河、汴河、惠民河和广济河河的集中点,广济河位于开封东北部,汴河引用黄河之水,距开封稍远,广济河又名五丈河,惠民河也称蔡河,《东京梦华录》记载:“蔡河正名惠民河,为通蔡州故也。”它是开封通往外界的一条古老河流,水运为开封当时的发展带来极大的便利。其次是政治、军事因素如洛阳、郑州、安阳、南阳、商丘和濮阳。都城是历朝历代统治者重点建设的城市,一旦条件允许就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建设都城,都城在格局、文物古迹等方面对后世影响深远。根据考古发现郑州商城遗址城垣周长近七千米,面积三百十三公顷,城东北有大面积宫殿建筑遗址,是当时政治、经济中心。再次是经济原因,北宋定都开封工商业变的非常繁荣,打破了之前坊市的界限,商店遍布全城,皇城正南门南去的大道叫御街,两旁准许商人交易,相国寺前门到新宋门有鱼市、肉市、漆铺等。东京寺院、道观、庙宇林立,庙会繁多,成为商品交换的重要市场。“东京相国寺乃瓦市地……而中庭两庑可容万人,凡商旅交易皆萃其中,方趋京师以货物求售转售他物者,必由于此”《东京梦华录》记载不仅有娱乐活动,而且进行各种商业活动。这些都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同时提高了城市的经济、文化地位。

目前河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存在一些问题,首先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在当前城镇化发展和现代化建设过程中,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坏。当前威胁名城、镇发展的最大杀手就是拆迁“,毫不夸张地说,现在每一分钟,都有一大片历史文化遗产被推土机无情地铲去。而每一个城市的历史特征都是千百年来的人文创造才形成的。”。在对历史文化名城(镇)的拆迁中,一方面定位不准确进行商业开发从而导致发生破坏文化现象。因此我们坚决杜绝以保护的名义进行开发,历史文化名城的发展是绝对的,世代传承到如今很大程度上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开发,强调度的问题在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中显得至关重要。另一方面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严重滞后。一些历史文化名镇(村)由于资金有限,虽然编制进了保护规划,但保护力度不够,缺乏具体的保护措施和方法。其次是历史文化名城(村)的历史环境亟待改善。

全国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多数集中在中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传统建筑年久失修,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为保存其完整性带来了困难。再次旅游开发性破坏时有发生。一些历史文化名城(镇)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过分强调商业利益而对其原有的历史建筑和环境进行改变,严重破坏了其历史原貌。针对以上这些情况,在保护历史文化名城(镇)上设立立法,国际组织制定了有关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公约和章程,如《雅典宪章》、《威尼斯宪章》、《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华盛顿宪章》。《威尼斯宪章》提出“:世世代代人民的历史文物建筑,包括从过去年月传下来的信息,是人民千百年传统的活的见证。……大家承认,为子孙后代而妥善地保护它们是我们的共同责任。我们必须一点不走样地把它们的全部信息传下去”(5)

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以下措施保护河南省的历史文化名城:首先是立法保护2005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河南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从2005年10月1日起实施,立法的颁布给日常的保护工作提供可参考的借鉴,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惟有此才能够让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落到实处。立法颁布之前很多时候以行政管理代替立法的实施,造成管理上的混乱,同时对历史文化名城的建设缺乏必要的监督。河南省颁布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草案实际上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进步。其次是专项资金的利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保护,两者是开展保护工作的物质基础和保障。政府拨款专项资金给历史文化名城的开发和保护工作,主要目的是最大限度的对文化名城进行修缮,因此保障资金的发放到位和充分利用是至关重要的,同时专业技术人员的任用尽量做到人尽其才,真正发挥技术人员的专业所长。再次是开发利用河南历史文化名城(村、镇),现今通常的做法就是将名城发掘成为旅游景点,吸引游客前来参观,这种做法不仅宣传了文化名城(村、镇),而且也增加了当地和周边地区的经济收入。历史文化名城是人类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开发也是为了保护和利用它,如何利用就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课题,可以吸收周庄的经验,例如开发沈万三文化,让观光的游客知道了解它,扩大对其的宣传力度。河南可以开发某名城(镇)的特色文化旅游,充分开发和利用文化资源。总之历史文化名城(镇)是人类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又和旅游业的发展密不可分。在今后的河南省文化建设工作中能够做到开发有度,保护合理。#p#分页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