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文化质量提升思考

农民工文化质量提升思考

 

作者:王红英1刘国宏2   单位:1.中共石家庄市委党校2.石家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农民工公共文化供给情况   2011年9月26日,文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文化工作的意见》,意见中提出,到2015年,我国将形成相对完善的“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的农民工文化工作机制,建立相对稳定的农民工文化经费保障机制,农民工文化服务将切实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也是我国第一次对农民工文化建设进行全面的部署。目前,石家庄市农民工公共文化供给情况有以下特点:   (一)初步形成完整的农民工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了以推动“政府主导、企业共建、社会参与”为工作思路的农民工文化服务指导规范,将农民工文化服务纳入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文化场馆和文化服务项目评估考核体系。制定并严格落实了农民工文化工作发展规划,涵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工文艺骨干培训等各个方面。同时强调了加大社会引导作用,整合社会资源,积极鼓励部门、企业、社会团体和组织加入农民工文化工作中来。   (二)搭建了较为完备的农民工文化服务平台。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精神,实现了三馆免费开放,特别是面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惠及农民工这一重大举措,制定具体服务标准。各级文化馆(站)、图书馆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围绕保障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文化利益,制定了为农民工提供文艺辅导培训、文艺作品创作指导等具体的业务工作标准,并建立了切实可行的考评体系,使之成为满足农民工公共文化需求的重要平台和强大引擎。“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农家书屋”“彩色周末”等各项文化惠民工程的建成,为广大农民工朋友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文化服务。通过以上措施,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解决了农民工看书难、看报难、上网难、看文艺演出难等文化生活贫乏的问题。   (三)积极组织开展贴近农民工生活的文化活动。市群艺馆、图书馆、电影公司及县级两馆常年坚持送文化到基层,坚持为农民工提供专项服务,走进社区、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子弟学校,让广大农民工朋友能够方便、直接地享受到文化服务。今年,共举办了102场“走进工地”慰问农民工专场演出,放映电影1500余场。还举办了石家庄市农民工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展,农民工歌手比赛,篮球赛和健身操大赛,送“图书到工地”,农民工读书和征文等系列活动,直接走进农民工生活第一线,把一大批优秀的文艺节目送到他们身边。   (四)加强文化知识培训,送致富信息下乡。多年来,充分利用“文化惠民工程”这一品牌,采取艺术知识普及与特色培训相结合、公益辅导与社会培训相结合、阵地与基层辅导相结合等方式,定期在全市范围举办农民工子女、特困大学生免费艺术培训班,培训范围遍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工厂、社区、农村、建筑工地及农民工子弟学校,让广大农民工及其子女能直接享受文化服务。组建培训民间文艺团体、举办了农民工歌手、书画、戏曲等培训班,去建筑工地为农民工送书刊和科技信息。仅2012年就举办“深入基层、文化惠民”公益辅导,农民工子女免费艺术培训班,免费舞蹈、声乐、书法、美术培训班20余期,从中受益的农民工达万余人(次)。   我市在农民工公共文化供给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目前政府高度重视满足和改善农民工的精神文化需求,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由于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政府配置的服务设施的利用率、举办的各项农民工文化活动的知晓率有待提高。尽管政府为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需求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是,这些文化设施利用率并不是很高。90%的农民工反映,他们不会到公共图书馆去借书,不是不愿意看书,是没时间,不方便。更不愿意去参加群艺馆、文化站举办的文艺辅导活动,觉得那只是极少数人的事。对于政府举办的公益辅导与社会培训,送电影、送文艺到工地慰问演出,公益性展览、讲座、戏曲票友演唱等活动,有些农民工表示不知情,没有参与过。而我们的政府和社区却一直在致力于举办适合农民工的文化活动,这说明,我们与农民工的沟通交流还不够,活动的覆盖面还不够广。   其次,后续资金和管理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已经建成、文化基础设施投入使用后,如何实现设施、设备的及时更新换代、升级维护,就需要有制度化的配套资金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一些地方的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数字农家书屋没有配备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对政府配备的一些设备不会使用,影响了其功能和作用的正常发挥。农家书屋也多是村干部代管,有的开放时间难以保证,有些书籍不能及时上架,管理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和规范。   第三,为农民工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针对性还不够强。尽管市县乡村各级图书馆(室)、群艺馆、文化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农民工都是免费开放的,但是,由于农民工自身工作的特点,他们很难享受到这些产品和服务,因此,应考虑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社会群体特有的文化需求,采取特殊的产品供给和服务方式,提供更加有效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如有些乡镇、社区的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及农家书屋存在设备不全、书籍有限等问题,农民希望看到的书较少,提供的有些书,农民没有兴趣。另外,农民工与城市居民在精神文化需求方面是有差异的,他们更喜欢那些能够贴近农民工生活的文化作品。对于社会提供的文化产品,如城市里的先进文化设施和高雅艺术,往往不太适合农民工的口味,同时也超出了农民工的消费能力。   第四,一些用工企业对农民工的精神文化生活不够关心。农民工的劳动时间普遍比较长,劳动强度大。有调查显示,接近半数的农民工没有休息日,对于政府提供的公共文化服务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享受。同时,农民工的实际收入不高,文化消费能力有限。因此,所在企业在满足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方面就具有更多便利的条件。但是,从调查结果看,在农民工聚集的企业中,2/3以上的企业没有针对农民工的文化设施和服务,没有阅览室、电视室、体育活动场所等文化活动设施。#p#分页标题#e#   进一步提高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调研反馈机制。   通过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准确及时掌握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确保为农民工提供的文化产品和服务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后续经费和管理工作的可持续。首先,要解决后续经费保障问题,确保设备的维修、更新、升级换代等后续工作。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对共享工程、文化广场、农家书屋、村级文化活动室的管理员发给一定的补贴;在农民工集聚的地区,设立农民工文化活动室,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鼓励成立农民工俱乐部,加大对农民工文化活动团体的扶持力度,调动农民工参与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文化部门及各社会团体要定期为农民工举办专题活动和慰问演出;组织广大农民工开展各类活动,如农民工书法绘画展、读书活动、业余体育比赛、联欢会、展现农民工风采的创作和演出活动等,搞好互动互助,形成一种全社会关注农民工文化生活,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其次,鉴于农民工自身工作的特点,农民工文化服务工作要以“送”为主。各有关部门应持之以恒地做好送书送报、送演出、送电影、送科技致富信息资料等工作,活跃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另外,还应定期送培训到企业、到工地,如法律法规、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计划生育等知识性的培训,文艺表演、体育项目等技能性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知识和道德水平,保障他们的文化权益。   (三)充分发挥企业和社区在农民工文化服务中的作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52%的农民工住在单位提供的宿舍。再加上农民工工作时间长,工作强度大,亦工亦农又非公非农等特点,许多企业集中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郊,企业周边的各种服务设施不配套,因此,企业和所居住的社区应当承担起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的职责。但是,目前我市的多数企业对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缺乏足够的重视。因此,建议用工企业在农民工工作生活区建立相应的文化服务设施,如电视室、图书报刊阅览室、文体娱乐活动室等,政府提供一定的文化资源,形成政企共建格局。   (四)政府要引导社会力量关注农民工文化生活。鼓励和支持社会团体、文化企业和文艺工作者多深入农民工生活中,创作和生产反应农民工生活状况、贴近农民工文化需求的、适合农民工口味的、符合农民工兴趣的、优质而实惠的文化作品和文体活动。新闻媒体可以开辟农民工文化服务专栏,多宣传优秀农民工的事迹,正面引导农民工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生活。   尽管这些年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农民工精神文化需求重视的程度提高了,经费投入也增加了,但这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项政策和制度仍有待完善。要形成一个保障农民工文化工作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要让农民工真正融入到城市的文化生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还需要我们真正以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为中心,在服务内容和形式上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