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框架与重点

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框架与重点

 

数字化出版①产业已经成为传统出版业必然要经历的飞跃。   一年一度的两岸出版高峰论坛,是两岸出版业界加强沟通、携手共进的重要平台,2010年该论坛以“数字出版与两岸合作”为主题,掀起两岸数字合作探讨的浪潮。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邬书林表示,两岸出版界在推进华文出版的数字化方面肩负着共同的使命,应携手合作,共创华文数字出版的美好未来。他建议加强两岸数字出版产业合作。他欢迎台湾出版企业到内地去落户发展,与内地业者共同打造华文数字出版产业集群,两岸共同开发华文数字出版的内容资源,不断拓展中华文明成果的数字化呈现方式,提升中华文化在人类文明进步中的影响力;同研发华文数字出版的核心技术。在重大数字出版项目的研发方面,充分利用两岸科研力量的各自优势,联合攻关,相互借鉴;共同培养华文数字出版既懂技术、管理,又懂出版的复合型人才。[1]2011年10月29日,以“数字出版产业链的构建”为主题的高峰论坛再次提出,面对数字出版发展的大趋势,两岸业界要在出版内容、产业链赢利模式、版权保护、数字出版标准4个方面加强合作。[2]论坛上,内地和台湾出版业界人士共同描绘了推动两岸数字出版产业合作与发展的蓝图,积极寻求推动华文数字出版走向世界的对策。北京大学肖东发教授在2011年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数字出版是文化产业的生力军。在数字出版的广阔市场前景下,应注重出版产物的人文精神的核心,让数字出版与服务社会相统一,保持独立的价值和理性的出版方向。[3]   在两岸各自推动数字出版的时代背景下,本文以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机制与前景分析为视角,藉此探讨两岸数字出版的合作框架。   一、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基础   所谓数字出版,是出版业与高新技术相结合产生的新兴出版业态,其主要特征为内容生产数字化、管理过程数字化、产品形态数字化和传播渠道网络化。数字化的图书产品具有存储海量、搜索方便、传输快捷、成本低廉、互动性强、环保低碳的特点,比传统纸业出版拥有显而易见的优势。纵观数字出版的产业链,可以分为3个板块,第一是内容制作环节,比如作家、出版社、新闻媒体;第二是交易服务环节,比如传输、资料库的交换和结算服务,主要指资讯服务商家;第三是阅读器的生产环节,比如手机、IPAD等。   随着网络和无限移动使用者的增加,民众的阅读习惯逐步向数字化转移,这是数字出版市场不断扩大的根本原因。在大众出版领域,发达国家电子阅读数的人数不断增加。相关业者亦引用研调机构数字表示,至2010年9月底,仍有进1,100万名北美地区的消费者,希望能拥有至少1台电子书阅读器。[4]由于网络的影响,不少图书的线上版的需求量超过了纸质版,比如英国牛津大学出版社甚至高调宣布,因在线版需求大大超过纸质版,在编的第三版《牛津英语词典》将不再以“砖头”面目示人,只出电子版;而荷兰威科集团2009年数字出版收入已经占到其34亿欧元营业收入的52%。[5]可以说,世界发达国家的数字出版蓬勃发展,而且已经成熟。   内地的数字出版要追溯到1995年内地第一份网络期刊《神舟学人》的诞生,以及2000年第一个由传统出版商开发的电子图书产品“掌上书房”。而由清华同方集团建设的“中国期刊网”从1999年开始运作,至今已经成为集期刊论文、会议论文、硕博士论文、专利标准、海外文献资源等于一体的大型网路出版平台,是世界上全文信息量规模最大的“中国知识资源总库”。同时,不少通讯业者也相继推出数字出版公共平台,民众可以运用数字产品得到资讯信息,数字化出版也由此更贴近民众。很多专业从事数字出版的数字传媒公司也不断出现,2008年上海国家数字出版基地的成立更是加快了内地数字出版的步伐。   在2010年7月的中国数字出版年会上,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的《2010年中国数字出版年会年度报告》显示,2009年数字出版收入799.4亿元,比2008年增长50.6%;手机出版的收入超过网络游戏。同期,艾瑞的2009年~2010年全球在线广告市场规模数据显示,尽管2009年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在线广告市场规模仍以2%的增长率增至552亿美元,预计2010年将增至618亿美元,同比增长11.9%。2011年~2014年将以超过11%的速度持续增长。[6]十一五期间,数字出版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平均增长速度达到50%,2010年总产出超过千亿元,占新闻出版业总产出的比例超过8%,成为新闻出版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在线阅读、手机阅读等数字阅读开始普及,国民各类数字媒介阅读率达到32.8%,为数字出版产品的传播与消费创造了条件。[7]   再看台湾地区,全球四大主要电子纸技术供应商中已有两家为台湾厂家掌控,为台湾的数字出版技术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台湾的电子加工制作业一直以来都很强,因此台湾在自主研发电子书阅读器上有很强的优势。近年来,不少出版相关产业比如软件商、印刷商、出版社等纷纷转身关注数字出版。台湾政府在2002年将数位出版列为“新世纪两兆双星产业发展计划”,新闻局将2004年定为“数位出版年”,“行政院”于2009年通过了为期5年的《数位内容产业发展旗舰计划》,并予以新台币1.77亿元补助,到年底时更追加至38.85亿元新台币。   由此看来,内地和台湾的数字出版经过几年的发展,技术不断创新,政策不断完善,商业模式也日益成熟,数字化阅读方式广泛普及,华文数字出版业已经具备跨越式发展的条件和基础,正进入快速发展的新阶段。   二、两岸数字出版合作走向国际的互补优势   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各有长处,现在的电子书大部分还是以实体书为基础,加上后期制作才能完成,未来或许可以实现独立出版。电子书潜在购买人群存在年龄低、学历高、以互联网为主要购买渠道、完全电子化付费等特点。在数字出版方面,台湾具有较好的技术优势,而内地则拥有巨大的市场优势,两岸合作没有谁大谁小的问题也没有谁依赖谁的问题,而是优势互补,增加产业的主动性与突破性,因此合作空间必然广阔。#p#分页标题#e#   2010年,内地数字出版的总体规模和营业收入都达到1千亿元。内地的出版集团与出版社,产业规模远远大于台湾,这也是因为内地经济的崛起,文化需求量提升导致的结果。同时,内地出版的内容比较丰富,2008年,内地共出版图书275668种,与上年相比图书品种增长11.03%,内地共出版电子出版物9668种、15770.64万张,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了11.74%,数量增长了16.10%。[8]2009年内地共出版图书301719种,电子出版物发展态势较好,与上年相比,品种增长了10.76%,数量增长了45.30%。[9]2010年全国出版图书328387种,图书品种增长8.84%,电子出版物品种与数量也稳步增长。[10]再加上人口数量,内地将会是数字出版最具潜力的受众市场。   而在数字出版技术上,台湾的步伐比内地要早,发展也快。近年来,台湾电子阅读器产量不断扩大,电子阅读市场比较大。同时,电子阅读器的用途范围涵盖休闲娱乐、工作阅读以及学习课程阅读。2008年7月,由台湾52家出版业者与电信业者、通讯服务业者、图书馆共同筹建的台湾数字出版联盟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台湾数字出版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9年,台湾元太收购拥有“电子墨水技术”(电泳式电子纸)专利的E-Ink,该种电子纸易读性强、低功耗,强光可看,通过这次收购,元太成功成为电子书行业上游技术的主导者。同时,台湾的友达与台达电均在电子纸领域投入,实力强悍。在阅读器生产领域,台湾明基等生产厂商与内地有很多技术合作。   如果两岸出版产业界合作,充分将经济规模与市场潜力这块蛋糕做大,让两岸出版产业与技术上的优势相互补充,并辅以台湾对欧美市场的了解,以及台湾过去较为优质的内容编排、发行与作者因素,共同抢占国际市场,将是在数字出版上重振华文的盛事。   三、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框架与重点   两岸数字出版,对第一序位的板块内容关注是最重要的,丰富电子出版物的内容资源,必然要鼓励传统出版单位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出版物的数字加工制作,形成传统出版单位与电子书出版单位以及著作权人之间的良性合作机制,促进传统出版与电子出版在内容资源上的协作共享。笔者认为,以下是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框架与重点。   (一)繁简字标准化互换以及专业名词互换。如何将那些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繁体字与现在内地民众所使用的简体字相互转化融合,是两岸数字出版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先制定出一套完整完善的规则,比如繁简体字转化固定所使用的软件与程序,比如当繁体字变成简体字或者当简体字变成繁体字时,相关的版权及其他权益要明确界定等,这样才能让两岸数字出版的内容传播更有保障,也更能够为两岸民众所接受。应该说,尽管繁简有区别,但毕竟同文同种,文化相近,因此这一障碍的消除并不困难。   (二)合作培养两岸数字出版人才。内地缺乏数字出版人才是事实,因此未来两岸携手对专业人才的共同培养必然是不可或缺的。内地的出版教育专业虽然被统一称为“编辑出版学”,但各高校的培养目标与课程设置却各有侧重;出版专业虽然都设有实习制度,但大都偏重理论教学。从出版编辑专业与其他专业的融合度来说,内地的编辑出版专业与新闻传播等专业的密切度显然不够,出版专业涉及的各环节其实并未被紧密结合。反观台湾的出版类专业教育,早已将编辑出版、新闻、大众传播、传播管理与信息管理、广播电视与视觉传播、出版与印刷传播、传播科技、图书信息、广告等密切关联,甚至中文系也开始普遍设置与编辑、采访、创作相关的课程,这种“跨科系”、“整合性”的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方式,为台湾新闻传播与出版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两岸数字出版人才的合作培养不能单靠市场调整,必然要有政府部门的介入,内地的教育部门要对高校涉及出版类的相关专业进行调整并完善,将数字技术和相关内容落实于教育中,并且让两岸的出版教育专业与行业界的师生、从业人员有更多交往、交流的机会。   (三)规范数字版权贸易和保护。数字出版的诞生是出版业的一次革命,但只有保障著作权人的权利,数字出版才能真正繁荣。数字出版中的著作权保护和传统的出版业并无不同,但现实的状况是很多出版社大部分内容的电子版权都没有厘清,毕竟从前书稿在出版之时并不会连带电子版权一起授权。中文在线公司董事长童之磊在2011年数字出版与文化产业国际研讨会上表示,数字出版需要寻求新的运营模式,而保护版权是数字出版的重中之重。[11]为维护著作权不受侵害,两岸相关部门应该赋予电子出版品法定权利,鼓励自由出版与销售,授权纸版书版权的同时考虑电子书的版权,并尽可能在关税减少设限等问题上达成共识。两岸在版权合作时必须积极考虑数字版权的合作。   著作权是数字出版界要遵守的最重要的法律,但由于两岸法律、版权立法及执行存在差异,同时数字出版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因此在数字出版合作中,还有两部法律也值得关注。一是台湾2010年修正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出版业者,往往因商务营销等掌握读者的相关个人资讯,而数字出版与电脑技术等高科技紧密相连,利用数字的技术很容易造成用户资料泄露。虽然内地也有隐私权保护,但是目前还没有单独的一本隐私权保护法,对具体的隐私权的保护语焉不详,在实际操作中具有盲点。反观台湾,2010年修正的《个人资料保护法》对个人隐私保护进行了非常详细的规定。因此,在两岸数字出版合作中,可参照这部法律,就读者个人资讯搜集、保存及管理上要多费心思,防止遭恶意或者无意之外泄,在管理上不得不慎。另一部法律是台湾的《公平交易法》,出版业者之间为了竞争所进行的联合行为可能导致对市场产生限制竞争,或者出版业者可能为之进行的搭售行为等都可能触及该法律。两岸数字出版合作应以此法为准绳,积极维护交易秩序与消费者权益,确保公平竞争,共同繁荣出版市场。   这些年,两岸出版交流日益活跃。根据新闻出版总署的《2008年全国新闻出版业基本情况》统计报告显示,2008年的版权贸易中,台湾地区位居内地版权输出、引进品种数的首位。[12]2009年内地图书版权输出第一位的依然是台湾地区。[9]2012年2月15日的国台办新闻会上,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表示,“在两岸出版界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出版交流从间接到直接、从单向到双向,在图书贸易、版权贸易、合作出版等方面都取得了很大的进展。我们也会继续推动加强两岸的出版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同胞共同传承和弘扬中华文化,增进两岸民众在文化和感情上的相互融通,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13]#p#分页标题#e#   华文是海峡两岸民众的共同财富,共同开发华文数字出版的内容资源、核心技术,共同打造华文数字出版和出版产业集群,以及共同培养华文数字出版人才,必然将是未来两岸数字出版合作的方向与内容。